韓某傑在2015年底被醫院檢查出患有愛滋病,但是在明知自己患病的情況下,韓某傑依舊嫖娼。記者11月2日從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對這樣一起案件進行了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傑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韓某傑,男,1996年10月16日生,漢族,安徽省阜南縣人,初中文化程度,無業,戶籍所在地安徽省阜陽市阜南縣。因涉嫌犯傳播性病罪,於2020年5月20日經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決定被取保候審,於2020年9月17日經本院決定並由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執行被逮捕,現羈押於合肥市看守所。
公訴機關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9月底,被告人韓某傑通過在醫院檢測得知自己患有愛滋病。韓某傑通過網上交友平臺認識了被害人韓某,與之約定於當日在合肥市廬陽區步行街某房間發生性關係,事後會支付人民幣800元嫖資給韓某。
事後,被告人韓某傑通過現金及轉帳支付給被害人韓某人民幣800元。韓某得款後未離開現場,而是質問韓某傑是否患有愛滋病,韓某傑否認,韓某遂購買來愛滋病試紙,糾纏韓某傑要求其進行愛滋病檢測。韓某傑見無法擺脫韓某,遂向公安機關報警稱韓某賴在自己住處不走。接警趕至現場的民警將二人帶至合肥市傳染病醫院進行檢測。
經檢測,韓某傑的HIV抗體呈陽性,韓某的HIV抗體呈陰性。韓某傑又通過轉帳支付給韓某1000元用於購買愛滋病阻斷藥。
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韓某傑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而嫖娼,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韓某傑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而嫖娼,應從重處罰。被告人韓某傑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坦白,可從輕處罰;自願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韓某傑犯傳播性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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