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北京豐臺周華在淘寶網店「發木樂家具蘇州批發網」分四個訂單訂購發木樂家具15件,總貨款42439.2元。所訂購的家具除餐桌椅為胡桃木全實木家具外,其餘均為北美黑胡桃全實木家具。
經第三方送貨安裝,周華發現衣櫃側板款式不對,隔板、底板和頂板與網頁描述不符;床的側板發黴,隔板的材質與訂購的不符;安裝時發現茶几與原告訂購的完全不同,其稱發錯了;電視櫃也與訂購的不同。除七字架沒有品牌外,所有到貨的商品品牌均為「佰美森林」,與訂購的「發木樂」品牌不符。後賣方退還了未發貨的餐桌、餐椅款項和電視櫃七字架貨款。
周華認為,因蘇州發木樂家具公司作出假一賠十的承諾,故其應退款退貨並承擔十倍賠償責任。故訴至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周華支付家具款42439.2元,發木樂公司退還7138.33元。發木樂公司存在欺詐故意,認定相應的貨物價款總額16422.28元。
對於周華要求賠償購物價款十倍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因三倍賠償已經足以彌補周華的經濟損失,蘇州發木樂公司亦主張該違約金過高,要求對該違約金數額進行調整,故對周華超出三倍賠償部分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判決:蘇州發木樂家具公司退還周華35300.87元;支付相應貨物款額三倍賠償款計49266.84元(16422.28×3)。
【恆略論法】
北京恆略律師事務所劉玉偉律師認為,蘇州發木樂公司是否構成欺詐是本案的關鍵。
本案中,蘇州發木樂公司除推拉門大衣櫃的側板結構屬於外觀質量瑕疵、推拉門大衣櫃的材質兩件貨物外,其餘貨物的材質與其承諾不符,應視為發木樂公司存在欺詐故意,對周華購買涉案家具造成誤導,其行為符合欺詐的構成要件,應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恆略律師提醒: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