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彥
澳門行政會日前完成討論《修改〈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法律草案。法案建議擴大禁菸地點,涵蓋娛樂場、高校和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增加違法吸菸成本,在禁菸地點吸菸罰款由600元升至1500元(澳門幣,下同);禁止銷售菸草地點陳列菸草製品;全澳禁止銷售電子菸等。
據澳門媒體報導,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說,《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是政府重要的政策方向,特區政府遵從「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原則,通過階段性的規劃推行控煙工作。
澳門目前實行的《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是從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的。梁慶庭表示目前《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執行情況理想,控煙措施行之有效,一般室內公共場所的改善明顯,得到社會大眾普遍認同。然而,對於一些議題,包括電子菸的管制、禁菸範圍、菸草及菸草製品的廣告、促銷以及違法罰款方面,社會仍然期望政府能進一步限制。為此,根據《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跟進及評估報告》以及為履行《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方面的承諾,特區政府制訂了《修改〈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法律草案。
擴大禁菸範圍
發言人梁慶庭及衛生局長李展潤在政府總部介紹《修改〈預防及控制吸菸制度〉》法律草案時說,法案建議擴大禁止吸菸地點,不允許在娛樂場吸菸和不允許在菸草製品專賣店設置的吸菸室吸菸以及在高等教育場所和集體客運車輛候車亭全面禁菸;高校內屬家庭式的教職員宿舍單位內可吸菸,但集體宿舍則禁菸;現行有上蓋的候車亭禁菸,修法後無論有否上蓋的候車亭均禁菸,禁菸範圍為候車亭的10米範圍之內。
跟原控煙法相比,新控煙法大大擴大了禁菸範圍。根據現行控煙法,在澳門的賭場貴賓廳仍可以吸菸,俗稱中場的公眾使用博彩區則全面禁菸,但設有專門的吸菸室供菸民吸菸。而法案修改之後,賭場的貴賓廳和中場都將不允許吸菸,且不能設置吸菸室。
全澳禁售電子菸
法案建議引入電子菸使用的法律框架,在法律所定的供集體使用的地點禁止使用電子菸,並禁止在澳門特區售賣電子菸,但暫未禁止因個人用途由外地帶電子菸來澳。
在菸草及菸草製品的廣告及促銷方面,菸草製品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僅可在銷售地點內展示,且不能從銷售地點外看見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尤其不能透過其陳列窗看見該等價格標記及價格牌。另外,禁止在銷售地點陳列菸草製品或使其可見,包括固定銷售地點及流動銷售者。
加煙稅限攜入境
法案同時建議加重違法罰則,違法的處罰金額由現行的400元至10萬元,修改為1500元至20萬元,其中在禁止吸菸地點吸菸,科1500元罰款;違反禁止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菸草製品的,科處兩萬元罰款。
除了擴大禁菸範圍,梁慶庭表示,對調整菸草稅及收緊個人自攜菸草入境限制的問題,政府認同大幅增加菸草稅及收緊個人自攜菸草入境的限制,在修改「控煙法」的同時,也同步展開相關工作,工作已有進展,短時間內將提交。
李展潤表示,執法在控煙手段中作用不大,最重要的仍是預防,政府將加強推廣及宣傳吸菸和二手菸的害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