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人眼中,校園欺凌是肢體衝突、打架鬥毆等等,其實遠不止這些!更多的是無形的暴力,起綽號、散播謠言、孤立他人等等同樣能夠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近日,南都記者從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獲悉,中學生沙某及其同夥因犯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一年兩個月。
初中女生被輪毆拍裸照
沙某與小花(化名)分別為高中和初中學生,因先前小花的朋友與沙某有矛盾,並在廣州白雲區一街道附近被沙某毆打了,當時小花在現場勸架勸不動,就叫人過來一起勸,沙某誤以為小花糾集多人過來幫忙,於是對小花懷恨在心。
2019年6月20日凌晨,沙某因先前矛盾,夥同李某雲在白雲區嘉禾街附近,將小花帶至附近公廁隨意輪流毆打並拍攝打人視頻,三人均為女生。之後,沙某、李某雲又將小花帶至均禾街某路附近的樹林繼續實施毆打。期間,還強迫小花脫衣服並拍攝其裸照。最後,沙某、李某雲離開現場,小花被途經該處的治安員發現並救助。
經鑑定,小花的損傷符合鈍性外力作用所致,其損傷造成面部軟組織挫傷、眼部挫傷,損傷程度屬於輕微傷。
事後,沙某擔心視頻、照片流傳出去被抓,故刪除了視頻和照片。
庭審中,沙某與李某雲經教育後,均表示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後悔,並當庭向被害人道歉。
涉案高中生被判刑!
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認為:
被告人沙某、李某雲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兩名被告人在對被害人毆打期間,還強迫其脫衣並拍攝裸照,情節惡劣,將作為量刑情節予以酌情考量。
被告人沙某、李某雲犯罪時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均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告人沙某、李某雲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均可以從輕處罰。
考慮本案是由被告人沙某提議毆打,被告人李某雲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對較小,可酌情從輕處罰。
白雲法院告誡沙某、李某云: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你們尋釁滋事的行為,不僅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還辜負了長輩的養育之恩。希望你們吸取這一深刻教訓,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是非觀,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為嚴肅國家法律,同時為
「教育、感化、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
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
被告人沙某、李某雲
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和一年二個月。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