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講述的是程勇從印度代購抗癌藥的歷程,一開始單純為了掙錢、到害怕坐牢轉型做老闆、再到自己貼錢以原價為癌症患者代購的過程。前半段的風格荒誕帶有濃濃的黑色幽默,後半段寫實又沉重。
電影裡的抗癌藥格列寧是醫藥公司研發對抗慢粒細胞白血病的神藥,但是這款救命藥官方定價4萬一瓶,按照一個病人正常使用的量計算,每年需要花費幾十萬。印度格列寧出產價才500元,可是這屬於走私行為,百分百有法律風險。
癌症病人呂受益找到程勇,希望程勇利用自己銷售印度神油的既有條件去印度代購,並且可以幫助程勇掙錢。程勇離婚,父親血管瘤等著錢做手術,自己買神油生意不佳被房東貼出「不交房租不給開門」,兒子正面臨被前妻帶去國外……一系列的生活困難,逼迫著程勇,他想藉機掙點錢。
程勇來到印度,找到格列寧的生產廠家,談下了中國獨家代理權,而這個代理權是不被國內認可的,因為格列寧並沒有得到國內批准進口。
程勇找到基督徒老劉、身患癌症為了不拖累家人的彭浩、為了癌症女兒在舞廳跳舞的患者群群主劉思慧,加上呂受益,開始走私印度格列寧,售價五千一瓶,只賣給信得過的癌症病人。
時間久了,程勇開始思考自己的行為很可能被抓,想到自己的父親和兒子,他決定不再代購印度格列寧。此時,他的藥已經成為癌症病人的救命藥,小團隊都不理解他的決定,就紛紛離他遠去。
程勇用掙的錢開了一家正規工廠,但在他得知呂受益已經快不行的時候,他決定再去印度,決定要重新為病友代購格列寧,這次售價500元一瓶。這時,印度格列寧廠家被舉報,已經不能繼續生產格列寧了。
最後,彭浩為了那最後一批藥「犧牲」了,程勇也被抓了起來。
電影涉及到許多現實困境:
病人的生存困境:高價抗癌藥與生活壓力之間的矛盾,電影裡一位患病老阿姨在警察面前說:求求警察不要抓藥販子了,我患病後吃藥拖垮了老伴,拖垮了家人,自己都不想活了,直到有了印度格列寧我才看到了活著的希望,誰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呢,生病了想活下去難道有錯嗎?藥販子一瓶只要500塊,真的不是為了掙錢,你們把他抓起來了,我們這些人怎麼辦?
藥販子的道德困境:藥販子出發點是為了掙錢,可事實上也在救人。電影裡假院士真商人的張長林,被通緝。最後被抓的時候,沒有把程勇供出來,他說他自己雖然為了掙錢,可救的人也不止五百人了,自己也算是積德行善了。
警察的法律困境:曹斌(周一圍飾)是負責抓獲藥販子的警察,在調查後,他知道這些藥販子對於患者來說是好人。警察局長說作為執法者,應該站在法律的一邊。
法大於情?還是法可容情?為了救命,做點違法的事情為什麼不可以?法律不保障生命權嗎?
最後,程勇站在被告席上,表示認罪伏法,但是看到這些病人真的於心不忍,希望社會能越來越好。
程勇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由於電影改編自真實故事,我回來立馬查了新聞,檢察機關撤回了對主人翁的起訴,還好還好。
其實,無能為力的事情太多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都有自己的理由,如果強者可以站在弱者的立場,會不會更好,誰也說不準。最後,祝福大家,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