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家住玉環海山鄉的小宇,因宅在家中無事,想通過網購刷單來賺取佣金,在微信好友的推薦下,添加了一個網絡刷單賺錢的QQ號,在客服「遙控指揮」下,小宇以掃二維碼形式,先後支付了11735元。之後,客服便「人間蒸發」了。小宇發現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
5月19日,民警通過偵查,在溫州瑞安抓獲犯罪嫌疑人祝某(男,18歲,溫州籍),即介紹小宇刷單的微信好友。
經審查,祝某交代:自己是刷單詐騙團隊裡的下家,也就是所謂的「漁夫」,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兼職刷單詐騙廣告,以「零風險、賺錢快」誘騙受害人(魚)上鉤,再將受害人(魚)介紹給「上家」,由上家進行「殺魚」。
所謂「上家」進行「殺魚」,就是「上家」製作虛假的網購頁面,並生成相應的二維碼,讓受害人(魚)掃碼購買,後續套路就是進行「退款」,假客服會以「卡單」、「帳號凍結」,無法返款為由,讓受害人(魚)打開支付寶螞蟻借唄進行套現。直到受害人發現自己被騙,上家才會終止行騙過程。最後上家把「魚」支付成功的訂單套現出來,再以10%—20%分給漁夫。目前,犯罪嫌疑人祝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