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現場對報警男孩進行教育(執法記錄儀記錄) 供圖
雲南網訊(記者 張成 通訊員 伍桁宏)近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振興路派出所接到一名初中生報警。電話那頭,男孩聲稱:「在老四中對面,我爸爸拿著刀追殺我!請求救援。」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
當民警趕到報警男孩所在的地時,並沒發現男孩的父親,卻見到孩子的媽媽在孩子身邊。隨後民警詢問事發經過,男孩在一旁支支吾吾,男孩的媽媽告訴民警:「孩子不願意到學校上課、不願寫作業,孩子父親就對他進行批評教育,並沒有動手打男孩,男孩不服氣所以報了警。」
了解事情的緣由後,民警給小男孩上了一堂思想教育課,「父親對你的教育並不是壞事,作為一名未成年人,父母是第一監護人,你這個年紀就該以學業為重。虎毒不食子,父母的出發點是為你好,要乖乖聽話,好好上學。」
經過幾分鐘分鐘的認真交談,男孩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表示一定改正。最後男孩的母親把男孩送回了學校。
進入青春期後,很多孩子都有了自己的思想,開始獨立行事,渴望從家長那裡拿到「解放證書」,渴望父母像對待大人那樣對待我們,甚至挑戰父母的權威,與父母的人生經歷,生活經驗,社會地位不同,對社會規範的熟悉程度也不同,在生活態度、價值觀念、興趣愛好、行為方式等方面難免產生較大差異,所以容易在青春期與父母產生分歧。一場鬧劇以和平的方式收尾,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只有文明、正確的教育引導,才有助於孩子身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