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嚴防緊守抗擊疫情,一邊是快遞閃送奔波忙碌,在全民抗「疫」的大形勢下,一年一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
特殊時期,「應急性」消費眾多。恐慌性跟風搶購,囤積物資;選購貨品未認真審查,貨不符標;忽視正規渠道,維權困難……對於緊缺物資,在「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思維影響下,有存貨成了第一追求,秒殺成了常見操作,很容易出現線上交易糾紛。
北京二中院法官韓耀斌、法官助理許曉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了當前網上應急性消費的弊端:
網頁宣傳展示的商品狀態與實際不符。網絡交易平臺較線下實體店交易,缺乏直接比對、現場問詢等直觀體驗,使得購買者無法直接觀察商品真實情況,一般只能根據商家提供的圖片、文字以及買家的評價來判斷商品的好壞,較容易被頁面、圖片展示內容誤導。
商家銷售規則設置複雜,重要條款隱蔽。一是商家以口罩作為誘餌,花樣百出地推廣。部分商家採用「搭售」、「捆綁營銷」的方式,將口罩與其他高價商品共同出售。有的商家發出口罩預售廣告,告知消費者某時間可以購買,但上架口罩數量相當有限,只為吸引流量。還有一些大型購物平臺將口罩作為「神器」用以推廣集團內相關聯APP。二是重要合同條款具有隱蔽性。限制條款、優惠適用範圍等涉及消費者重要權利義務的合同條款,往往在網頁最下面等隱蔽區域以小字方式呈現,有的需專門點擊才能看到具體內容。
「平臺自營」並非「自己實際銷售」。某些企業在所經營的網絡平臺對某些商品標註「自營」字樣,但該商品並不是由經營網絡平臺的企業直接銷售,而是由該企業控股的子公司等其他主體經營,或者實際與該企業無關,僅使用平臺的物流鏈進行配送等。消費者易對賣方主體產生誤解,在商品配送、售後服務等環節出現與預期不符的情況。
面對這些問題,消費者應如何應對?上述二人建議:
穩需求,避免恐慌情緒。疫情發生以來,國內消費品市場總體供應平穩,隨著口罩等緊缺物資的產能大幅度提升,市場上這些緊俏物資的供應也不斷增多。消費者在疫情期間購買商品時,要理性慎重,謹記根據自身需求購買商品,避免因為輕信謠言而搶購、囤貨。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細審查,避免名不副實。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務必仔細查看商品的相關信息。例如在線上購買口罩時,不要看到商品標題就下單,而應該認真查閱商品詳情中的執行標準、檢驗報告等信息。另外對於商品是現貨還是預售、發貨周期是多久等,都要一一確認。
存證據,避免維權無門。消費者需留存的相關憑證一般包括購買商品的票據、發票、保修卡、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因線上購物的特殊性,商家可以自行修改商品頁面中的各項內容,消費者在網絡購物時,還應保存網購時的商品連結、商品頁面詳情截圖、與客服聊天記錄等。
廣渠道,避免權益受損。消費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維權,既可以選擇協商和解,也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等組織調解,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商家出售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換貨,對於商家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對於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有權主張支付價款的三倍賠償,賠償金額最低為五百元。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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