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網
記者從天能集團獲悉,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今年兩會提交了20餘件議案和建議。據悉,此次張天任建言獻策,圍繞資源環境領域的立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清潔能源產業、長三角一體化、鄉村振興等內容展開。
其中,張天任提交了《關於統籌調整優化鉛蓄電池產業財稅政策 高質量建設「無廢城市」的建議》。
資料顯示,2018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提出了「無廢城市」建設的總體要求。該工作方案不僅明確了「促進固體廢物減量和循環利用」的工作方針,還將鉛蓄電池納入了工作重點,提出「開展廢舊鉛酸蓄電池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制度試點」,「到2020年,基本建成廢棄產品逆向回收體系」等。
張天任指出,每年我國退役的鉛蓄電池約為500萬噸,數量巨大,這些廢舊電池處置的好,含鉛含酸物質可以循環利用,「變廢為寶」,減少鉛礦開採和進口,保障國家資源戰略安全;處置不當,含鉛含酸的物質就會進入土壤、空氣和水,汙染生態環境,對人的健康也造成威脅。
在張天任看來,鉛蓄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綠色化管理,是「無廢城市」建設的工作抓手,也是成敗關鍵。據介紹,鉛蓄電池的全生命周期綠色化管理,包括生產製造的清潔化、使用消費的綠色化,回收網絡的體系化、再生處置的循環化,而全生命周期綠色化管理的薄弱點是回收和再生利用環節。
張天任調研發現,鉛蓄電池企業在回收環節,「正規軍」幹不過「遊擊隊」。具體而言,廢鉛蓄電池屬於危險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規定,回收企業的資質要求嚴,倉儲建設標準高,跨省轉運審批多,規範收集難度大。比如跨省轉運手續,即便各項審批程序順利,也需要3個月左右;運輸所必須採用的危化品物流專用車,價格是普通物流車的兩倍以上,使用率極低,增加了企業成本;而「低小散」的小商小販,走街串巷違規收購,簡單破碎後,將較難回收的電解液(主要是硫酸和鉛泥)直接倒入土壤或排水系統,將鉛板出售給無資質的小作坊、小冶煉廠,形成了「正規軍」幹不過「遊擊隊」的亂象。
張天任還指出,在冶煉環節,正規企業「吃不飽」,成本高。小商小販違規收集的數量巨大的鉛蓄電池,流入了「地下產業鏈」,一些非法煉廠藏身於城鄉接合部,有的還辦起「廠中廠」,即以正規工廠作掩護,暗地裡搞非法鉛冶煉;有的甚至把小爐子安裝在汽車上,流動冶煉,經常更換冶煉地點,躲避監管。正規企業陷入了「吃不飽」的困境,產能閒置;同時,正規企業不僅在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上投入巨大,還依法繳納稅收,而「地下煉廠」環保設施簡陋,甚至沒有任何環保安防設備,還肆意偷稅逃稅,再生鉛的價格更有競爭力,形成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根據調研情況,張天任表示,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的綠色管理所暴露出來的兩大薄弱環節,根源在於國家的財稅支持政策尚不夠完善。例如,對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徵收4%的消費稅,造成了生產企業稅負過重,不僅轉型升級投入乏力,創新活力受到抑制,還不利於逆向回收體系的建設。
再如,回收企業的進項稅方面,國家鼓勵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建設逆向回收體系,回收企業主要是從分布在全國各地的電池售賣維修網點甚至是從個人手中收集廢舊鉛蓄電池,在業務發生過程中,基本不可能取得增值稅發票,面臨著因為缺少進項稅抵扣,而承擔較大的增值稅稅負的經營壓力。小商小販及非正規回收企業,通過無票交易的方式,將收集到的廢舊電池賣給小冶煉廠和再生企業,因為不用繳納增值稅等,不僅在成本上具有優勢,還抬高廢舊電池收購價格,擾亂市場秩序,削弱了正規回收企業的競爭力。
再生企業的增值稅方面,2015年6月,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修訂了2011年版本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將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分為四類,其中鉛蓄電池的再生企業增值稅即徵即返比例,從2011年版本的50%降低至30%,使得再生企業的經營壓力加大。
對前述問題,張天任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統籌調整和優化鉛蓄電池產業的系列財稅政策:有關部門重新評估消費稅實施效果,取消鉛蓄電池稅目,或對積極履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銷一回一」的生產企業,按回收量/回收率,給予消費稅返還;加大對再生冶煉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將鉛蓄電池再生企業增值稅即徵即返比例,從目前的30%恢復至50%,同時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統一政策,創新性解決回收企業進項票、進項稅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