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西安航空學院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0-12-27 中國教育在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陝西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確保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陝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9年陝西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陝招辦〔2018〕39號)要求,結合我校辦學及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校紀檢部門的全程監督,保障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範有序的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西安航空學院

  國標代碼:11736,在陝招生代碼:8053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西安航空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綜合評價招生屬於學校高職(專科)辦學層次,發放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現有灃惠、閻良兩個校區,佔地1158畝。學校設有飛行器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材料工程學院、能源與建築學院、車輛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人文學院、理學院、創新創業學院、士官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科研部和體育部等16個教學院(部)。開設飛行器製造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機器人工程、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等81個本、專科專業,覆蓋航空航天、機械、材料、電氣、交通運輸、工商管理等16個專業大類,涉及工學、管理學等學科門類。現擁有省級「一流專業」建設及培育項目3個,省級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1個,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個,省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及實驗教學項目2個;國家級、省級試點專業建設項目8個,省級重點專業9個;已建成國家級精品課程及精品資源共享課11門,省級精品課程及精品資源共享課19門。

  第五條 辦學地點:

  灃惠校區:西安市西二環259號  郵編:710077

  閻良校區:西安市閻良區藍天二路9號

  (國家航空產業基地)郵編:710089

  學校網址:http://www.xaau.edu.cn/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領導小組由學校黨委副書記、副校長任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財務處、監察處、保衛處、後勤保障處及各二級學院負責人。

  第七條 招生就業處,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教務處、各二級學院負責確定擬招生專業及其計劃,制定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試題及評分標準,安排考務工作;保衛處及後勤保障處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各項工作的安保及後勤支持。

  招生信息網:http://zb.xaau.edu.cn

  招生諮詢電話:029—84257775、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根據省教育廳要求,綜合學校發展規劃、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綜合評價招生僅在陝西省內開展,招生計劃及專業由教育廳審核。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條 申請參加我校高職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9年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高考統考)報名或陝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三校生」單獨考試招生)報名。

  第十一條 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考生必須於20193月118∶30至3月1317∶00,登錄省招辦高職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網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學申請。

  第十二條 考生於20193月148∶30至3月1717∶00,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進入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系統報名步驟,確認報考我校綜合評價考試招生。

  第十三條 我校對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考生,進行職業適應性測試;對「三校生」考生,進行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

  考試時間為20193月23日。文化基礎課考試內容為語、數、外三部分,一張試卷;職業技能測試內容為考生所學專業(報考專業)基本技能知識。考試形式均為筆試。

  第十四條 預錄取考生名單於2019年3月30日至4月2日,我校向省招辦報送預錄取考生名單。2019年4月3日至4月4日12:00,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第十五條 2018年4月8日8:30至4月1117:00,預錄取考生持預錄取通知書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校註冊報到,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綜合評價總分為300分。

  具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考生:高中學業水平各科目考試成績滿分110分,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滿分9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滿分100分。

  「三校生」:文化基礎測試滿分150分,職業技能測試滿分150分。

  第十七條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賦分方法:報考我校理工類專業的考生,選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思想政治、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等5個科目成績;報考我校文史類專業的考生,選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生物、通用技術等5個科目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中A、B、C、D等級,依次賦予22分、16分、12分、0分。

  第十八條 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方法:高中綜合素質評價6個評價維度中A、B、C、D等級,依次賦予15分、12分、8分、0分。

  第十九條 參加我校測試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為10%。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陝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實施辦法》(陝招辦〔2014〕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對於高考體檢結果或學校體檢複查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校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入學申請者按綜合評價總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辦法進行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陝西省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普通類專科:文史類、理工類5500元/年

  住宿費(帶暖氣):650元/年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等資助措施,在註冊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獎助學金(學校每年獎勵學生6000餘名,發放金額接近1600萬元,獎助學金覆蓋率超過40%)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國家助學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綜合獎學金:優秀學生標兵3000元/年,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500元/年,三等獎800元/年,優秀學生幹部800元/年。

  臺達獎學金:一等獎1000元/年,二等獎600元/年,三等獎400元/年。

  成都飛機製造集團公司NCMC獎學金:一等獎800元/年,二等獎500元/年,三等獎300元/年。

  第二十四條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勞動崗位並根據表現發放報酬300元—500元/月。

  第二十五條 助學貸款:我校屬於陝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的助學貸款。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質、在校培養、畢業文憑等,與參加全國統考錄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制定,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學校官方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陝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西安航空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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