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19年惠州樓市成交數據、房企樓盤排行榜單陸續出爐,數字的背後是惠州樓市的購買力以及房企樓盤間的較量。然而對於每一個為成績單做貢獻的購房者來說,賣得最多的樓盤不一定口碑最好,賣得最貴的也未必是最優秀的。大多數人掏空一輩子的積蓄只為買一套房,能按時、放心的住進自己的房子並不容易,延期交房、產權不足、質量問題、項目爛尾、霸王條款、捆綁車位......種種問題害苦了不少購房者。房地產早已不是單純的行業發展問題,而成為與社會各階層利益憂戚相關的民生話題。
據網易房產惠州梳理2019年惠州政府網絡問政平臺上,投訴到惠州自然資源局700個信件裡,房地產行業涉及具體的開發商、樓盤的投訴共計290件,佔比41%。內容集中在土地年限、產權辦理、逾期交樓、違規操作、虛假宣傳、車位租售6個方面。
一、土地年限
近年來,由於土地年限不足額所引起的糾紛在惠州時有發生。據統計,在過去5年內,惠州僅見諸媒體的土地年限維權糾紛就達到30宗以上。水口片區由於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成為重災區,多個樓盤都存在土地年限不足的問題。
案例1:業主投訴隆生仲愷花園土地使用權縮水了16年,購房時銷售說產權為70年,籤完合同才發現土地使用權是至2073年3月到期。
案例2:合生上觀國際業主投訴自己購買的7期某樓棟的房子只有32年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終止:2052年),購房時樓盤銷售用隱瞞欺騙的手段誘導消費者籤下合同,對於土地年限的問題開發商不予解決。據了解,7期有部分樓棟的房子,開發商續期到2072年,但是另外的15棟開發商拒絕續期,同一個小區,同一期房卻相差了20年權限,對於業主來說無法接受。
二、產權辦理
惠州的新房絕大多數都是以期房的形式出售,購房者要等到收房後,才能辦理房產證,然而就算有幸能順利收房,也不代表收房後就能辦理房產證。
案例1:惠陽區淡水碧桂園南站新城3000多戶房屋備不了案辦不了房產證,對此惠陽區政府辦公室回復稱,開發企業尚未完成不動產權籍調查手續,暫未能申辦預售合同備案、預告登記手續。對於業主來說花了3代人的錢包,買了3年的房子,還了3年的貸款,房產證卻遙遙無期,投訴至相關部門也沒有實質的解決方案,著實無奈。
案例2:惠城下角華軒居三期項目於2012年被列為問題樓盤,有業主指出,2018年項目在未達到收樓條件就辦理收樓手續,然而項目竣工驗收未過,至今未能辦理不動產權證。
三、逾期交樓
近幾年惠州新房銷售數據激增,當下交房期的到來也使得糾紛直線上升。不少樓盤由於工程進度較慢、開發商資金不足、房子被抵押、工程驗收不過、相關手續違法等問題無法按合同約期交樓。
案例1:仲愷區錢隆樽品花園由於開發商對配套設施未能完善不能按期交樓,業主曾於12月15日到項目現場拉橫幅維權,然而開發商的回覆並未能解決問題,業主表示未來的維權或將更為激烈。
案例2:同樣位於仲愷,梧桐郡府有業主投訴購房已一年多,但房屋處於未解押狀態,無法進行網籤,開發商一再延遲交樓。惠陽區淡水的龍林雅苑,業主投訴購房合同的交房日期為2018年的12月31號。
四、違規操作
案例1:多個業主指出方直東岸違規出售人防車位,同時方直東岸開發商方直集團在政府售房限價外,以轉讓車位使用權的方式變相加價銷售,涉及東岸四期38/39/44/45棟共480戶。對此,惠州市住建局要求方直集團立即糾正變相加價銷售,要求整改,然而業主反饋落到實處的措施開發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做到。
案例2:2018年9月購房者於新力帝泊灣售樓中心交了1萬元的居間服務費,並籤了協議,如未在帝泊灣購買樓房,可以申請退款,2019年6月購房者與銷售人員溝通後同意退款並寫了退款申請,申請上寫著30個工作日內退回,後開發商遲遲未退款。
五、虛假宣傳
開發商賣房時隱瞞真相、誇大宣傳已是一種常見現象。而開發商因虛假宣傳被行政處罰的案例雖然有但不算多,尤其是購房者要求退房並提出相應賠償的案例更少,惠州不少購房者就遭遇這樣的事。
案例1:2019年3月新力東園二期業主在新力東園售樓處進行維權,業主指出,新力集團售賣收購的地皮勝源香山居時,因與現有樓盤新力東園緊挨,對外一直宣傳其為新力東園項目二期,與一期互通,且共享小區所有配套設施,然而,勝源香山居實際與新力東園為兩個不同項目,並不互通。新力東園在網絡上的宣傳資料,現場售樓處的資料與標識,甚至銷售人員都將兩個小區宣傳為同一個,誤導消費者購買。
案例2:業主於2018年初購買了中海水岸城七期的房子,2019年交樓時發現與購買時樓盤沙盤規劃不一致,小區人車不分流,園林綠化與實際宣傳嚴重不符,房屋大面積漏水,質量存在缺陷,嚴重影響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