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幼託需求日益強烈,與之相匹配的公共服務不足,相應監管機構的缺位,已成為民生短板。
1月1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民革上海市委獲悉,2017年3月,民革上海市委成立專項課題組,對上海已婚家庭的育兒需求做了調查,通過發放調查問卷、走訪幼託點、訪談相關部門和人員等,發現現有幼託公共服務與家庭育兒需求尚有較大差距。
為此,2018年上海兩會期間,民革上海市委擬遞交一份題為《關於構築完整幼託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議》的提案,建議將上海市已基本建立的覆蓋3-6歲的學前教育體系,繼續延伸至0-3歲階段,並確立由一個部門為主、相關部門為輔的監管體系,構建幼託一體協同監管機制。
家庭精力有限,監管機制缺位
提案提及,在託育方面,首先是家庭精力有限。調研中,隔代養育的比例達79.14%,僅9%的女性願意生育二胎,不願生二孩的最主要理由是「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幼兒」,佔比70.59%。
其次,社會機構不足。調研中由專業幼託機構照顧的幼兒僅為1.6%,近20年來公立託兒所逐年減少。企業自願辦託困難重重,儘管市總工會提供專項補貼和幫助,但企業要獲得教育、消防、衛生等部門的行政審批,難以達到條件。
同時,監管機制缺位。對學前教育,尤其是0-3歲幼託機構存在監管盲區,不少民辦學前機構在工商、民政註冊,後續無人監管。
0-3歲的幼託教育成短板
此外,公共服務供給的不足,形成短板。提案稱,在國家層面,國務院《「十三五」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僅規定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0-3歲階段的託育機構被排除在公共服務體系之外。上海情況也是如此,「上海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主要投入建設3-6歲幼兒園階段的學前教育。
從法律層面看,《教育法》涵蓋的四個階段中,唯學前教育沒有專門立法。在中國初步構建的覆蓋全民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中,0-3歲的公共幼託教育已成明顯短板。
提案稱,學前教育質量的國家評價標準,目前可查的僅有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2016年關於《學前教育機構服務認證要求》的立項書,具體標準還未出臺。上海市教委於2008年率先頒布了《上海市幼兒園保教質量評價指南》,但該指標以幼兒園自評為主,無第三方評價機構,且指南並不涵蓋0-3歲幼託機構。
將學前教育體系延至0-3歲階段
針對上述問題,課題組研究了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發現發達國家的幼託機構普遍採取政府主導、多元參與的模式,做到標準明晰、過程全納。同時,各國的幼託機構模式多種多樣,但監管責任明確,有專門的監管機構和評價標準。
為此,提案建議,將上海已基本建立的覆蓋3-6歲的學前教育體系,繼續延伸至0-3歲階段,將一體化完整幼託建設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無論是公辦的還是私辦的託幼機構,均應「去盈利化」突出「公益性」。
同時,確立由一個部門為主、相關部門為輔的監管體系,構建幼託一體協同監管機制。制訂統一的行業規範和準入機制,教師任職資格和年度審核制度,落實長效日常監管責任和監管主體。考慮企業辦託的特殊性,制訂適合企業情況的相應規範。
此外,借鑑國外成熟經驗,確定專門評價機構、建立行業質量標準,多種主體共同參與,各種類型全面覆蓋,推動以評促建、獎懲結合的機制,並考慮給予育兒家庭部分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