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有那麼嚴重嗎?我小時候你奶奶追著我滿村子打,村裡的人都能看到,我也沒覺得怎麼樣,也沒像你這樣」
「您媽媽什麼時候打的你。」
「三十多年前了。」
「您為什麼能記得這件事?這就是傷害,您對孩子做的這件事,他也會記上三十年。」
以上是被打的父親和主持人的對話,其中所說的「這件事」是孩子結交了一些母親不喜歡的朋友。怕他學壞,母親在學校門口大聲訓斥了兒子身邊的朋友,全校同學都看見了。這讓孩子覺得很受傷害,沒被尊重,而父母不覺得有什麼大不了,是兒子反應太過激,這麼做還不是為他好。
節目裡我聽到孩子說了這麼一句話:「我說你們這麼對我,那你讓我怎麼對你們,他們說隨便。那就隨便唄。」
「所以你就去打他們?」主持人問。「對,那時候我也挺混蛋的確實。」
採訪中,我看得出來孩子對自己打父母這件事並不認可,而且他在內心十分關心自己的父母。在父親心臟手術的時候,孩子經常茶飯不思。只是當孩子詢問母親爸爸病情的時候,母親卻總是告訴他沒什麼事。用孩子的話說,他的母親很虛偽。
父母並不知道孩子很擔心父親,父親的病情他們對孩子隻字不提,反過來還要認為孩子根本不關心父親。孩子不僅沒有得到父母的尊重,還受了委屈,回到家意味著進入了一個壓抑的空間,儘是痛苦。
這不禁使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一部電影:《黑天鵝》。女主角為了完成媽媽的夢想,生活中只有舞蹈,最後導致了精神分裂。表面上她是一個單純的「白天鵝」,可那隻邪惡的「黑天鵝」也是自己。
事件裡的孩子沒有精神分裂症,他與黑天鵝中的女主正好相反。看似邪惡的「黑天鵝」的外表下住的其實是一隻淡出善良的「白天鵝」。可他們的命運是一樣的,父母把他們認為正確的強加於孩子,並且永遠覺得自己是對的,是為了孩子好。他們都是痛苦的,一個去傷害自己,一個去傷害父母,目的都是為了「報復」。
媽媽在校門口訓斥朋友的事情發生之後,孩子並沒有對父母動手。對父母動手是在父母送他去了「青春期逆反學校」之後,他是為了「報復」,更是發洩。
那件事之後,父母感到孩子就像變了一個人。不和他們溝通,對他們很冷漠,沒有任何敬畏之心。於是將他送入了「青春期逆反學校」,據孩子說那裡的生活非打即罵。好像是犯了法的罪犯,孩子在「監獄」裡度過了整個暑假。所以他爆發了。
我在某心理論壇上看到過這樣一段話:
越是感受不到父母的愛的子女,越會在情感上與父母糾纏不清。他們怨父母沒有看到他們自身的價值,他們恨父母剝奪了他們主導自己人生的權利,他們需要父母給予自己價值的認可,他們需要得到父母真誠的讚美和關愛。為了這個願望,他們會無休止地和父母發生衝突。
這又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親手勒死自己母親的高中女孩,我們先不說她勒死母親的做法如何有悖人倫道德。孩子能夠狠心去殺死母親,起碼她沒有感受到母親對她的愛,也沒有那麼愛母親。那母親愛不愛她呢?我想是的,單親媽媽獨自撫養女兒,還考入重點高中,學習不錯。母親付出的一定不少,但是孩子感受不到。和這事件中的男孩子一樣,她也沒能得到母親的尊重和理解。只有她自以為是的好,和嚴厲的要求。
父親說:「我要是知道那裡面是那樣的,我怎麼都不會讓你去。」其實他說錯了,因為他根本就不該去到外面尋求幫助。他一直強調外因,孩子叛逆了,我要想辦法,誰來幫幫我,怎麼教育他,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他好……他試著去改變孩子,試著找其他方式去改變孩子,可其實錯的根本不是孩子,而是他們自己。
他從來不覺得在校門口大罵孩子的朋友有什麼了不得,從來沒覺得孩子的面子有多嚴重,從來沒想過自己根本不應該送孩子去什麼「青春期逆反學校」,而不是說那個學校到底是什麼樣。孩子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家長的問題,把他送出去,問題就永遠不會解決。
再從頭看事件中這對父母和孩子之間的一些主要矛盾。母親去罵走孩子的朋友,父親有病不讓孩子知道實情,孩子用暴力的方式去發洩對父母的不滿,可謂「父不父,子不子」。
母親罵走孩子的朋友,不相信他對交友有自己的判斷,不告知父親生病的實情,不相信孩子有能力去分擔父母的辛苦和調整生活和學習的能力。孩子去打父母,是不相信他們愛自己。
如果在和孩子溝通的時候,我們不妨在孩子的年齡上再加20歲,當他是一個成年人。對一個二三十歲的人,我們一定不會去幹涉他交朋友,最多說一句:「你那個朋友人不怎麼樣,我不太喜歡。」我們也一定不會隨便的幫他做決定,剝奪他關心父母的權利。
把自己的喜好當成權利去左右孩子的生活,本身就是錯的。照顧孩子是義務,但不是權利。
愛孩子應該多去理解和傾聽孩子的想法,信任他,別真的當他是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