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長樂華興農產品及海鮮加工冷凍」項目工地被荒廢
曾被列入福建省2018年度重點項目、擬計劃投資3億元的「長樂華興農產品及海鮮加工冷凍」項目,因項目實控人林誠勇在2018年9月13日被福州市長樂區公安局刑拘後「爛尾」。
今年60歲的林誠勇只會寫自己的名字,在松下鎮松下村眾多鄉鄰的眼裡,他是一名勤勞樸實的「本分人」,名下擁有「福建省長樂市華興商貿有限公司」「福建長福平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等多個企業。
那麼,老實本分的林誠勇為何被控犯「敲詐勒索罪」而身陷囹圄?林誠勇家人反映,其被公安機關「構陷」,系一起被人為堆砌的「假案」。
2020年7月21日,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2019閩0182刑初300號)一審刑事判決書認定林誠勇犯有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9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同時被判處有期徒刑的還有其「同夥」林長光、王益梅、王平、陳義淋、林汝心、林國耿(因患病被中止審理)。
得知宣判結果後,林誠勇不服,上訴至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擬定於2020年11月25日對此案開庭審理。
林誠勇的兒子林凱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一審開庭審理時,長樂區人民檢察院一名公訴員曾公開表態,稱林誠勇涉嫌敲詐勒索被起訴至法院不是其「個人意見」。對此,多名旁聽人員認為,公訴員此舉表態,證實了林誠勇案被人為製造「冤案」的質疑 。
遭打砸背後
事件緣於林誠勇對松下村原村支書林國治及其宗親勢力的控告。
沒有讀過書的林誠勇,一直生活在當地,結婚後經營冷凍廠生意。 1995年,林誠勇在松下鎮松下村獲得一處項目徵地面積近30畝的土地,但林國治家族有一處祖墳正好處於該塊土地內。當時,當地政府在徵用土地時要求林國治家族將其祖墳遷移出去,林國治家族在領取了相關遷墳費用後,卻一直沒有遷走祖墳。
松下鎮位於福州市長樂區(原長樂市)最南端,是長樂區經濟強鎮,擁有豐富的濱海漁業資源以及天然深水良港「松下港」,有「中國花邊名鎮」之美譽,也是國內唯一的花邊名鎮。「長樂華興農產品及海鮮加工冷凍項目」因臨近松下港,其地理位置得天獨厚 。
「林國治曾要求入股被我爸拒絕,後來林國治又派手下來項目公司鬧事,在村幹部及村民的見證下,我們為平息事端被要走5萬元。在2017年左右,林國治的弟弟林國雍給我爸打電話,以其祖墳在項目用地範圍的理由,要求劃出8畝土地給其家族使用,若不肯給,後果自負。我爸認為這些都是林國治在幕後操縱和指使,一氣之下就對其在多年擔任松下村委主任和村支書時涉嫌貪腐等問題進行了實名舉報。」林誠勇的兒子林凱透露,2018年4月5日,這天是清明節,林國治、林國嘉、林汝榮、林汝兵、林汝軒等宗親數十人以掃墓為名,打砸了正在建設的「長樂華興農產品及海鮮加工冷凍」項目工地。
當時,林誠勇報警求助。當著現場的處警,林國治、林汝軒等人並未停止打砸。後經核算,華興商貿公司此次被破壞造成數萬元的損失。林誠勇認為林國治等人屬於尋釁滋事,但派出所僅以治安事件處理。經林誠勇向長樂區公安局反映多次,才在2018年5月3日對此受理立案。
值得注意的是,林誠勇的家人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被立案受理後,在長樂區公安局原局長吳山(2020年3月因另案被提起公訴)等人的幹預下,警方遲遲不予全面調查。直至林誠勇將案件情況向福建省公安廳反映情況後,2018年8月1日,省公安廳要求長樂區公安局對打砸案迅速查辦並限期回複查辦結果。
證據資料顯示,在2018年5月3日林誠勇項目公司遭打砸被刑事立案後的第9天,即2018年5月12日,平潭縣人王言瑞、陳文騰向福州市長樂區公安局報案,稱林誠勇在時隔6年前的2011年、2012年曾對其涉嫌敲詐勒索。
不過,巧合的是,自王言瑞在2018年5月3日這天報案後,華興商貿公司被打砸一案被擱置。在王言瑞、陳文騰報案3個月後的2018年8月20日,長樂區公安局對王言瑞的報案受理並正式立案。
2018年9月12日,原本作為受害人的林誠勇,突然被長樂區公安局的民警帶走,次日便被刑事拘留。4天後,參與打砸事件的林汝華(林國治兒子)、林汝軒兩人被長樂區公安局刑拘,隨後被關了1個月後又被取保候審。直至2019年7月9日,長樂區公安局對另一名參與者林汝兵,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決定。
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採訪核實,當時參與打砸「華興公司」事件的林國治、林國嘉等人,均系當地政府的公職人員。林國治,曾在2015年時擔任松下村村支書,後在長樂區松下鎮政府任職;林汝榮,系林國治的大兒子,當時擔任長樂區梅花鎮土地所所長;林國嘉,則是林國治的胞弟,案發時在長樂區人民檢察院任職;林汝兵,也是林國治的侄子,當時正在上市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福建雪人製冷設備有限公司」擔任經理一職。而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汝捷的母親,也曾出現在打砸事件的主要參與者名單裡。
被指敲詐勒索
2018年10月19日,林誠勇被長樂區人民檢察院批捕,次日由長樂區公安局執行逮捕,2019年2月1月被移送至長樂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於2019年4月29日向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1年至2012年期間,被告人林誠勇召集被告人林長光、王益梅、王平、陳義淋、林汝心、林國耿,經事先商量,由林誠勇提議承包平潭縣小練島附近海域的海砂,通過阻擾、威脅、恐嚇、毆打等方式向挖砂船船主收取所謂的「海砂資源費」。被告人林誠勇、林長光等人通過有組織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多次向受害人王言瑞、陳文騰、陳文魁、陳勇等人索取資源費,受害人通過現金支付,以及銀行轉帳的方式,一共支付了12.7萬元給被告人林誠勇等人。
一審法院判決書認定,被告人林誠勇、林長光等人在海域內採取威脅手段,索要他人財物,對相關海域資源形成一定的非法影響、控制,欺壓百姓、為惡一方,形成以林誠勇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夥,應予嚴懲。涉案金額12.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敲詐勒索罪,因此判定長樂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故判處林誠勇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9個月。
一審法院還認為,經綜合考慮,對被告人林長光(2年6個月)、王益梅(2年3個月)、王平(2年)、陳義淋、林汝心均予以減輕處罰,並對被告人陳義淋、林汝心宣告緩刑。
對此,林誠勇的家人稱,林誠勇被控敲詐勒索是長樂區公安局導演的一起徹頭徹尾的「假案」。林凱說,所謂的受害人王言瑞、陳文騰等人均是平潭縣海域的「砂霸」,他們自己非法控制海域十來年,而被告人王義梅、王平兩人均在一審庭審中稱其不認識林誠勇,林長光、陳義淋等5名被告人實際上都是林國治的手下成員,為了構陷林誠勇,不惜被公安機關「拉郎配」,導演了一起「苦肉計」。
「林長光、王益梅、王平坐牢都拿著林國治給的工資,工資由其家人領取。」林凱向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透露,林國治在2019年因被松下村村民舉報,在長樂市松航海運有限公司經營中涉嫌職務侵佔,後被刑拘又被取保候審,目前沒有結論。
林誠勇的兩名辯護律師在一審庭審上指出,通過案卷材料可以得出結論,該案只有「口供」,沒有一份「實證」;而林長光、林汝心等多名被告人的筆錄口供,同步錄音錄像證據資料顯示,其口供筆錄均被公安機關斷章取義或篡改或編造,甚至隱匿了林誠勇很多無罪的證據。
「長樂區公安局生搬硬套,將王言瑞在2011年、2012年通過銀行轉帳一共分4次給其有生意往來的林汝佑轉帳8.8萬元,說成是我爸林誠勇給王言瑞提供的帳號。但林汝佑早在2016就已經去世,屬於死無對證,公安機關就找來一名疑作假證的證人林某甲,聲稱自己看見林汝佑與林誠勇到茶樓找王言瑞,就說這是林誠勇指定的帳號,太荒唐了。」對於上述林誠勇從受害人被公安機關辦成犯有「敲詐勒索」的說法,林凱向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敘述了案件的來龍去脈。
他說,2011年3月,位於福清、平潭、長樂三縣市交界處的元洪碼頭二期工程的一名遊姓經理,曾找到林誠勇,想讓其找海砂填土。於是,林誠勇便找到林國治手下經營海輪渡船的林長光、林汝心、陳義淋等人一起去海域勘界。
在海域勘界時,林誠勇一行人突然遭到平潭「砂霸」王言瑞手下一伙人的毆打,當時,林誠勇報案處理,後經當地政府及派出所進行了調解處理。發生了該次被打事件後,林誠勇就不敢再參與元洪碼頭二期工程的填土方項目,但就此與王言瑞及其手下產生了積怨。
2012年2月,在一次參加松下村的喜宴會上,王言瑞與林誠勇碰面因發生言語衝突,雙方出現肢體衝突。報案後,由於雙方當時都有錯,警方對此事沒有進行調解處理,此事就不了了之。
林凱告訴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因王言瑞心中不服,就通過關係找到福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報案,聲稱林誠勇曾對其敲詐勒索。後經警方調查,並做出調查結論,認為王言瑞、陳文騰等人反映的情況不屬實。
「福州市公安機關在2012年就已經對王言瑞向林汝佑的福建農村信用社帳戶轉帳8.8萬元一事作出調查結論,認定是他們之間的生意業務往來,跟林誠勇沒有任何關係。但長樂區公安局、長樂區人民檢察院一直沒有向法院提供該份重要證據,一直到一審第2次開庭時,我們律師要求一審法院調取該份證據,不過一審法院沒有採納該份證據,令人生疑。」林誠勇的家屬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採訪受阻
對於林誠勇犯敲詐勒索罪是被人為製造「假案」的質疑,11月17日,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來到松下鎮松下村實地查看,林誠勇在前期投入3000萬元資金的「長樂華興農產品及海鮮加工冷凍項目」工地上已是滿地雜草叢生。
當日上午,記者致電福州市長樂區委宣傳部聯繫採訪事宜,一名接待媒體採訪的工作人員認為,林誠勇案是由長樂區公安局辦理,記者首先應向長樂區公安局聯繫採訪事宜。
在長樂區公安局門口,記者聯繫了該局宣傳處一名孫姓負責人。孫姓負責人稱,他們接受採訪需要經省公安廳同意。記者對此提出質疑,稱其作為長樂區委、區政府所屬的行政機關,理應接受媒體的採訪,但記者剛說完,便遭其突然掛斷電話。
長樂區人民法院政治處一名林姓負責人在電話裡稱,林誠勇案很敏感,不便接受採訪,未等記者說話,便被其掛斷電話。隨後,記者致電長樂區人民檢察院聯繫採訪事宜,政治處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回應稱,記者到門口後,她會下來接記者上樓。等記者趕到其單位門口後,該工作人員卻給門衛打電話,要求記者去法院採訪,拒不接待。
11月23日,長樂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勳在電話裡回應稱,他認為自己跟吳山雖然都系平潭縣老鄉,但在林誠勇一案中,沒有任何邏輯上的關聯。對於林誠勇被長樂區公檢法人為製造假案的說法,陳檢察長認為一審判決還未生效,可以等待二審判決結果出來。他聲稱,林國嘉系其區檢察院工作人員,有沒有參與當初打砸「華興公司」,其不作任何評價。
11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傳處的李主任給中國商報法治周刊記者發來郵件回復稱,對於記者要求旁聽在11月25日開庭審理的林誠勇上訴案件,因今年疫情的原因,近期庭審案件均採用監獄視頻開庭的形式,故暫不對外公開開庭。
福建雪人股份有公司董事長林汝捷則在電話裡向記者回應稱,對於他母親也參與了2018年4月5日對華興公司打砸現場的事實,他認為自己無權幹涉老人的生活。「林汝兵也不是雪人股份公司的總經理,你可以自己查看」。
記者多次撥打林國治的電話採訪求證,其均未肯接聽,發信息也未予回復。對於林誠勇家人反映稱,長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長樂區委副書記林建國系林國治侄子林汝捷的「親家」,曾幹預對林誠勇案件的定性。對此說法,記者試圖致電林建國採訪求證,但其電話也未予接聽。
林凱告訴記者,他們現在只能等待二審法院開庭審理,希望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能作出林誠勇無罪的公正判決。對於事情的進展,中國商報法治周刊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