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實惡意誣告,敲詐勒索為害一方,這個惡勢力團夥首犯獲刑20年罰金53萬元

2020-08-27 南陽政法

捏造事實,惡意誣告鄧州市各級領導,並以曝光問題為由進行敲詐勒索。8月20日下午,在臥龍區人民法院召開的掃黑除惡新聞發布會上,這個以劉某紅為首惡勢力犯罪團夥被判刑,其中首惡獲刑20年,並處罰金53萬元。

據了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臥龍區人民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3件41人,審結2件18人;受理惡勢力集團案件8件42人,審結7件32人;受理惡勢力團夥案件26件78人,審結24件71人。

誣告陷害敲詐勒索,團夥首犯獲刑20年

劉某紅於1992年到鄧州市公安局構林派出所擔任治安員後,在與上訪村民接觸過程中,看到了上訪告狀的「好處」,並逐步接觸了一些記者、媒體人士,獲取了一定的人脈,對外以「記者」身份自居。

2008年以來,劉某紅糾集付某平、付某梅、劉某傑、劉某朋,多次在鄧州市實施誣告陷害、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妨害公務、詐騙、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夥。

該犯罪團夥為樹立「威名」,形成不法影響,他們捏造事實,長期向中央、省、市各級部門惡意誣告鄧州市各級黨政領導。同時為攫取不法經濟利益,維繫該惡勢力團夥的運營,劉某紅以曝光學校、政府等單位的問題為由,強迫鄧州市某鎮政府、某鎮中心學校等29家政府機關、學校、國有企業,購買其廉價的酒水等,非法獲利117萬餘元。

臥龍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以誣告陷害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數罪併罰,判處劉某紅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53萬元。判處付成某、付冬某等4人三年六個月至六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放貸利率高達10分,暴力討債被判徒刑

2017年10月,謝某澤夥同李某六等人租賃城區文化路銀基大廈一房間作為「天豐實業」有限公司的辦公地點,對外經營高息放貸業務,被告人李某六負責財務帳目,被告人謝某澤負責員工使用和收放款,被告人王某坡等人為催收人員。經查,李某六、謝某澤等人的實際放款利率均為10分以上,同時收取砍頭息,借款到期後不能按時付息,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

謝某澤等人為保證本金和利息的追要,糾集王某坡等人對到期未還款人員採取跟隨、滋擾、堵門、擺花圈、辱罵、限制人身自由、毆打等方式進行威脅,逼迫借款人還款。李某六、謝某澤對參與要帳的團夥成員用發放工資或者發紅包、請客吃飯等方式予以獎勵。

臥龍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澤等7人八年至一年零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並處罰金,並追繳違法所得。

討要賭場高利貸,非法拘禁加體罰

2016年至2017年,王某帥在賭場借了高某10多萬元錢無力償還。高某帶人來到王某帥家中,以在其家大門上噴塗油漆、砸門、門口放花圈的方式,向其逼要賭場高利貸。王某恆在賭場借錢4萬元左右,剩餘1萬餘元未償還,高某帶人開車來到王某恆家中,以暴力威脅的方法將其帶至臥龍區的一個停車場,拿著工兵鏟等兇器威脅王某恆,向其暴力討要賭債。

2017年至2018年,丁某新在賭場使用高某所放高利貸,多次還款後仍有8萬元未能歸還。高某等人驅車到社旗縣丁某新家中,以暴力威脅的方法把其帶至南陽市區,丁某新被限制人身自由四五天。段某在賭場上欠高某高利貸無法償還,高某帶人將段某帶至臥龍區磨山一個水坑邊的斜坡上,以體罰的方式讓其爬坡,逼迫其償還賭場高利貸欠款。

臥龍區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來源:南陽報業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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