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8月1日專電(記者李倩薇)8月1日,43歲的胡貴靈從成都市人社局領取了2.4萬元的失業保險金,5月份剛辭職的他打算將這筆錢投入到自己即將開張的個體食品店。胡貴靈也是成都市「失業人員創業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失業保險金」的政策實施後,首位領取失業金用於創業的市民。
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獲悉,為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成都市近期出臺相關通知,從7月1日開始,成都市內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創業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失業保險金。申領對象明確為「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自主創業成功、失業保險參保關係在成都市的失業人員。」
申領有兩大條件,一是申領對象處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成都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時有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二是申領對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在成都市首次自主創業成功,即: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辦理了《企業營業執照》,或以經營者身份辦理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以投資人身份辦理了《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
申領資金的標準為「申請人本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尚未領取的剩餘月數的失業保險金總和。」此次通知有效期為5年,符合條件的申領對象可以向失業保險核發地的市或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