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峽時報》10月10日文章,原題:美國針對中國的「毒丸」毫無意義美國可能在未來與歐盟、日本及別國的貿易協定中加入「毒丸」條款。這些國家可能更難與中國達成自貿協定。「毒丸」條款是川普政府試圖實現孤立中國的手段之一。但這是個壞主意,無論從原則還是策略上講。
首先,正如中國及許多加拿大觀察人士所指出的,這是對主權的侵犯。貿易協定不應包括相關各方與其他國家談判的權利。其次,也許它能孤立中國並傷及中國經濟,但這對美國經濟有何好處尚不清楚。若(西方的)目標是使中國開放並變得更「市場經濟」,那中國與別國的自由貿易理應受到鼓勵而非阻礙。與中國達成的每個貿易協定,都有助於其更接近成為市場經濟。
此外,當今全球貿易近3/4與供應鏈相關。貿易不僅是在國家間展開,還在公司企業之間,貿易關係不受地理限制。比如在墨西哥有許多美企,他們把產品賣到美國市場,但其所處供應鏈也包括位於中國的供應商(中國是墨第二大商品供應方)。墨中貿易越自由,此類供應鏈運行效率就越高。若限制此類貿易,比如阻止中墨達成自貿協定,就會扭曲企業的選擇,最終造成生產成本提高,有些後果要由美國消費者承擔。在供應鏈世界裡施加貿易壁壘是代價高昂之舉,這恰恰是「毒丸」條款威脅要做的。
世貿組織並不完美,但能解決(西方)所稱的中國貿易舞弊行為。迄今,中國擁有遵守對其不利的世貿組織裁定的良好記錄。中國表示支持世貿組織,美國及其盟友可對此進行測試。比起在貿易協定中加入試圖孤立中國的歧視性「毒丸」條款,這樣做會好得多,也更公平有效。(作者維克拉姆·卡納,喬恆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