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無錫宜興一名網友舉報
有人私自圈養野生動物
接到舉報後
警方迅速出擊
連夜趕到被舉報人家中
經統計
別墅內共養了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1隻
「三有」保護動物黑天鵝2隻
藍孔雀2隻
環頸雉1隻
戶主出於個人興趣愛好
馴養了這些野生動物
無錫宜興市森林警察大隊
現場進行調查
發現這些野生動物
來源合法
有代養協議
沒有發生買賣交易行為
按照國家
《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
宜興警方已將這些野生動物
扣押移送至宜興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
實施收容救護
並對被舉報人進行了罰款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規定
馴養繁殖珍貴、瀕危的
陸生、水生野生動物
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
野生動物
必須取得許可
否則沒收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不是所有動物都可以當寵物養!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