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5 00:00:00 來源:全球紡織網
摘要:紡織業是中國的創匯大戶,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關稅壁壘逐漸降低,但發達國家通過制定嚴格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設置了越來越多的技術性貿易壁壘,而標準是技術壁壘的重要的工具之一,本文試從標準與TBT的關係,發達國家對紡織品的技術要求,以及我國紡織服裝標準的現狀等方面,對紡織標準化工作如何應對TBT進行思考和探索。
關鍵詞:紡織標準 WTO 技術壁壘
紡織業一直是中國的創匯大戶,我國外貿出口額的五分之一是由紡織行業創造的。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根據ATC協議《世貿組織紡織品與服裝協定》,在5年過渡期內,我國在美、歐、日等主要貿易地區的紡織品配額將年增25%,並在過渡期結束後全部取消配額限制,這意味著我國紡織品服裝的出口每年至少可增加10億美元的機會。然而,這只是理論上的增長數,隨著關稅壁壘的逐漸降低,發達國家正在設置越來越多的非關稅壁壘,TBT因其名義上的合法性,實施上的隱蔽性和有效性,已成為發達國家限制我國紡織服裝出口的重要工具。如何應對這種技術壁壘,本文試從紡織標準方面進行思考與探索。
一.TBT及其與標準的關係
TBT是「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的縮寫,即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欺詐行為,保證產品質量為由,採取一些強制性或非強制性的技術措施,對外國進口商品進行有關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籤等認證,從而提高產品技術要求,增加進口難度,最終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TBT是一個體系,主要由技術規章和規範、包裝和標籤要求、商品檢疫和檢驗規定、綠色壁壘和信息技術壁壘五個部分構成。
目前在紡織品、服裝貿易中的技術壁壘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從產品設計、生產到報廢、回收的全過程中,對環境影響設置的壁壘,另一類是對產品本身的安全要求,即產品不能對對消費者的安全和健康有不良影響。
而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是實現技術壁壘的重要工具。如:對甲醛、偶氮染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進行限定的標準;對生產企業的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認證的IS014000標準體系認證;對實驗室進行認可的ISO/IEC指南25,43,58等。
歐盟、美國及日本等發達地區也正是通過制訂相應的技術法規和標準,來限制紡織服裝進口。1995年日本的《產品責任法》規定,對皮膚傷害、異物混入、燃燒事故、染色不良造成的特殊事故等服裝成品缺陷,受害者可申請賠償。1997年,歐盟禁止在棉花種植過程中使用含有有毒金屬化合物的殺蟲劑;1994年德國食品和日用品法案規定在紡織品中不得檢出過敏性分散染料;1999年1月1日起,使用含有致癌芳香胺的118種偶氮染料的成衣、皮革、服裝、床上用品、家居布料等不可在德國市場上銷售。歐盟則規定從2002年7月1日實施上述標準。美國聯邦法規16 CFR 1303規定,要取締服裝配件表面鍍層中的含鉛塗料。諸如此類的技術法規和標準正在對我國紡織產品的出口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江蘇申澄集團出口德國的一批針織服裝,就因沒有達到合同上約定的生態紡織品標準,被中間商處以16萬美元的罰款。
二.發達國家對紡織品的相關技術法規和標準
1. 歐盟對紡織品的技術要求
(1)健康與安全法規
健康與安全法規分別對建築用紡織品、家用紡織品、服裝等產品類別做出了規定。如家用紡織品除符合產品標準規定的一般性能外,在安全性方面要具有一定的阻燃性,愛爾蘭和英國禁止床墊使用聚氨酯合成的泡沫塑料,原因是阻燃性能不佳。服裝中兒童和婦女睡衣的阻燃性能必須被考核,婦女睡衣必須貼有「延遲燃燒"或"遠離火源"字樣的標籤。
(2)綠色生態標籤
歐盟紡織品市場的環保生態標籤主要有禁止規定、限量規定、牢度等級、主要評價指標等幾種形式,其共同點是必須保證那些採用環保生態標籤的紡織品是已經檢驗且不含有害物質,並標示所採納的環保標準,而且都以各種醒目的符號和圖案來引人注目,以求達到廣為人知。通行的紡織品環保生態標準標籤有Oko-Tex Standard 100和Eco-Textile,而Oko-Tex Standard 100的權威性已得到廣泛認可。
(3)綠色包裝法規
德國1992年6月頒布"德國包裝廢棄物包裝法令",其重點是要求廢棄物可循環利用,同時堅持汙染付費的原則。批發商和零售商在運輸和採購產品之後有責任回收任何可移動的包裝廢棄物。這一法令已被歐盟採納。
2.其它國家的相關技術規定
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決定,進入該國的成衣必須符合美國可燃性標準的規定,否則會被處以125萬美元的罰金及一年以下的徒刑。
日本有名目繁多的技術法規和標準,其中只有少數與國際標準相一致。外國產品進人日本市場不僅要符合國際標準,而且還要求與日本標準相吻合。日本的《產品責任法》規定:只要證明製品缺陷與事故的因果關係,不論製造商是否有過失,受害者都可申請賠償。日本客戶已明確要求我國生產的服裝對縫針、大頭針、斷針、手針等進行檢驗,檢針完畢在箱外貼上相應的標記。
墨西哥在實施新的進口預警檢驗制(API)中規定:在發現進口商品價格低於政府公布的參考價格時,將要求進口商提交預警檢驗申請表及產品單價證明,此項規定針對中國等13個國家和地區。
瑞典、芬蘭、挪威等國家也都紛紛立法,對服裝及紡織品中的有害物質,如:甲醛、鄰苯二甲酸鹽、石棉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
三.我國紡織服裝標準現狀
由於紡織業是我國的民族工業和支柱產業,我國的紡織標準化工作從建國初期即已開展,迄今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從紡織材料、製成品到服裝標準已形成體系和規模。截止2002 年底,共有紡織品和服裝標準885個(不包括纖維原料標準),其中國家標準383個,紡織行業標準502個,形成了以產品標準為主,配之以基礎標準的紡織標準體系,涉及纖維、紗線、長絲、織物、紡織製品和服裝等多個類別,基本滿足了紡織品和服裝的生產和貿易需要。
紡織品標準與國際標準的接軌工作也做得較好,採標率在國內居於前列,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對國際標準的採標率,國內平均水平約為44%,而紡織品的採標率達80%。
然而,我國的紡織標準發展依然滯後於經濟發展,還遠遠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特別是進出口貿易的要求。這是因為:
第一.標準沒有以產品性能及應用中的實際需要制定。我國現行的標準有很多還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制定的,採用的是前蘇聯模式,是根據產品的原料、品種及生產工藝制定的產品標準和試驗方法標準,滿足了生產企業的要求,也適應了當時計劃經濟的需求,但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對外貿易的增加,客戶對產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對我們的標準提出新的需求,要求以產品的最終用途來制定考核指標,可是,我國紡織標準卻未能滿足這種需求。以GB/T411-93《棉印染布》為例,色牢度的考核指標是根據染料類別制定的,使用不同的染料有不同的色牢度考核指標,且指標偏低,印花產品的溼摩擦色牢度指標僅為1-2級,根本不能滿足消費者的穿著要求。
第二.現行的標準體製造成各行業間的標準缺乏溝通,標準的審查、修訂工作滯後。由於現行的標準體系是以原料和工藝劃分的,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由各個行業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進行管理,棉、毛、絲、麻紡、印染、色織、針織、服裝等,有十多個標準歸口單位,各行業根據自己的生產工藝,制定自己的行業標準,並不充分考慮行業間存在著標準的某些共同性及前後道工序間標準的關聯性,行業間的標準缺乏溝通,以同為襯衫面料的滌棉印染布和滌棉色織布為例,其考核指標就不一樣。而且,由於條塊分割,各行業的標準審查、修訂工作也不同步。按標準制定原則,標準三至五年就應進行覆審,然而,我國紡織標準的修訂周期卻很長。仍以GB/T411《棉印染布》為例,從65標準到78標準,再到93標準,均間隔十多年才修改一次,且93標準至今還作為國家標準在使用。
第三.中國紡織服裝標準的總體水平還不高,符合WTO/TBT協議中關於標準制定原則的很少,安全和環保方面的標準更是寥寥無幾。迄今為止,僅有《生態紡織品》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和將於2005年1月1日實施的強制性標準《紡織品基本安全技術要求》。我國標準在考核項目的設置上,也還不能適應人們對服用產品舒適美觀性的要求,對織物的起毛起球、接縫強力,透氣、透溼性能等指標,考慮較少。服裝標準仍然側重服裝的規格偏差、縫製質量、外觀疵點等指標的考核,「男女西服、大衣」的2001標準雖然增加了一些面料的理化指標,但引用的方法標準有些還是80年代的,如FZ/T80007.1-1999標準即原ZBY75015-1989標準。
四.我國紡織標準應對TBT的思考
根據TBT協議,WTO鼓勵各成員使用現有的國際標準或其中的一部分作為其國家的技術法規或作為其中的一部分,也鼓勵各成員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充分參與有關國際標準化機構制定標準。而且,由於發展中國家特殊的技術和社會經濟條件下,發展中國家可採用某些技術法規、標準或檢測方式,旨在保護與其發展相適應的本國技術、生產方法和工藝。
因此,對我國的紡織品標準化工作,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探索:
1. 加入國際標準化機構,爭取參與標準的制定。
我國已成為ISO的成員國,且是紡織技術分委員會成員,因此,可在紡織服裝標準的制、修訂過程中,從我國的實際出發,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力爭在標準中體現我國的技術水平,以打破由發達國家制定標準而形成的技術壁壘。
2. 在基礎性標準和方法標準中,儘可能地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
採用統一的術語,統一的試驗方法,統一的檢測手段,有利於使各方提供的數據具有可比性和通用性,可達到國際互認的目的。
3.改革我國的現行標準體制。
我國現行的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系統是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TC),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SG),制(修)訂標準工作組(WG)組成的。全國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也負責本專業的標準化技術歸口工作。紡織標準由「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及其下轄的各技術分委員會,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負責。根據WTO/TBT協議中關於標準制定的原則,從產品的最終用途出發,合理利用這個系統,整合各技術分委員會和標準化技術歸口單位的功能,形成一個紡織服裝標準化網絡,加強各個行業間的標準銜接;組織數個設施先進的實驗室,進行紡織實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方法的驗證改良;加強紡織品生態、環保的研究,使中國的紡織服裝標準儘快接近國際先進標準。
4.利用TBT協議對發展中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保護我國傳統工藝和特有資源產品的技術法規及強制性標準。
為防止發達國家向我國轉移汙染工業,傾銷劣質產品,應制定適合我國國情的紡織品安全健康標準。對我國特有的傳統工藝產品,如絲綢、雲錦類產品,應制定保護性技術法規。
隨著國際間貿易的擴大和發展,標準化已成為國際市場競爭的重要工具,依靠先進標準設置技術壁壘,進行商業競爭已成為國際貿易的一個新動向,從標準出發來提高我國紡織產品的競爭力,已成為中國紡織標準工作的當務之急。(中國紡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