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開心
2020年12月7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信息顯示,中國農業銀行因收取已籤約帳戶的年費和帳戶管理費(含小型帳戶管理費)被處罰。
(來源:中國銀保監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涉及帳戶類型為代發工資帳戶、退休金帳戶、低保帳戶、醫保帳戶、失業保險帳戶、住房公積金帳戶等。此次被沒收違法所得49.59萬元,罰款148.77萬元,合計198.36萬元。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五十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業務,提供服務,按照規定收取手續費。收費項目和標準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職責分工,分別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支付遲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責任:
(一)無故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違反票據承兌等結算業務規定,不予兌現,不予收付入帳,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單位存款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