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淫是指為獲取物質報酬(金錢、禮物等),以交換的方式有代價地或有接受代價之約地與不固定的對象發生的性行為。簡單理解為收費的性行為。
賣淫在我國受到法律的禁止,屬於違法行為。
近日 一名內地女子在香港賣淫被警方抓獲,本來是很稀鬆平常的一件事,該怎麼處罰怎麼處罰就可以了。
戲劇性翻轉
沒想到的是這名女子隨後被確診感染新冠,致參與掃黃行動的4名港警和羈押地點的4名特區政府工作人員被緊急隔離。
目前,香港警方正在追蹤她14天潛伏期內曾接觸過的嫖客,專家表示難度較大。
據介紹,這名內地女子42歲,姓何,來自貴州。她聲稱自己8月中旬偷渡到香港,之後從事賣淫活動。該名患者聲稱,發病前14天內在香港大圍一棟鳳樓內活動,至10月26日才轉至東方泛達酒店,10月28日在該酒店被捕。
10月28日,旺角警區聯同香港入境處進行掃黃行動,突擊搜查了東方泛達酒店一房間,由酒店經理開門後,當場拘捕這名女子。她先被扣押在旺角警署,10月30日轉至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逗留數小時後轉往馬頭角羈留中心。當日,她感到喉嚨痛,與另外6名新進入中心的被羈留人員一起被安排隔離,並抽取深喉唾液樣本進行病毒測試。10月31日晚上,她被確診感染新冠病毒,源頭未明。
警方正在追查這名女子病發前後接觸過的人員及曾逗留過的地方。警方正在了解這名女子在潛伏期間曾否外出,並正用電腦追蹤、巡查她到過的地方,並通過翻查監控、追查電話記錄、聯絡"雞頭"等方法,追蹤曾與她接觸過的人員,包括嫖客,及早提醒對方接受檢測,以防疫情出現群組爆發。
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2日表示,難以追蹤患者身邊涉及非法活動的人員,以及不願暴露身份的嫖客。政府專家顧問、香港中文大學呼吸系統科講座教授許樹昌也表示,嫖客是密切接觸者,感染風險高,然而目前最大難題是,嫖客不會主動現身、進行檢測,而性工作者不會有顧客光顧紀錄,令情況難以追蹤
賣淫嫖娼本身就容易傳染梅毒、性病、愛滋病等各種疾病。新冠肆虐之際,還有人參與違法活動,真是膽大。希望通過各種途徑,儘快找到近百名嫖客,以防大面積擴散,危及家人 朋友。真真是一顆老鼠屎髒了一鍋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