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廖秀
9月9日,距離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兩起案件疑兇曾春亮落網已過25天。受害者康家家屬及其代理律師侯士朝來到豐城市公安局信訪辦,808案件專案組組員就7月22日到8月8日樂安縣公安局是否瀆職的問題進行答覆。
專案組回復稱,調查結果為樂安縣公安局沒有瀆職,只是在程序上有瑕疵。
受害家屬:
對樂安警方辦案過程提出三大疑問
受害者家屬康樂瑩披露樂安縣公安局辦案過程。7月22日,康家報警後,轉警給山碭鎮派出所去警,警方去到厚坊村摸排,並告知群眾提供線索。23日,警方受理該案。24日,經審批,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出具受理回執。
7月29日至8月5日,曾春亮未在暫住地出現過,且手機於22日起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其間,警方發現曾春亮有另一手機,經核實是當地村幹部為了完成註冊健康碼任務,而以曾春亮名義註冊的。
9月9日,康樂瑩及其家屬來到豐城市公安局信訪辦,就樂安公安局瀆職的點提出三個問題:一是7月22日的報警是否立案;二是7月23日發現的作案工具,是曾春亮7月22日藏匿的,如果警方立案並且在勘測現場發現作案房間的床底下有作案工具,那麼定性會發生更改為入室搶劫,量刑是否會不同;三是警方為什麼沒有實施網上追捕。
代理律師:
建議有關部門公開調查過程與結論
通報後,康樂瑩及其哥哥康國帥對瀆職調查情況和結論表達了不滿,「康家不接受這個結論,也沒有辦法接受這個結論,對康家而言,報警竟然是導致失去家人的重要原因。」
侯士朝律師對封面記者介紹,辦案組和調查組向家屬通報了案情和瀆職調查情況,並對康家現場提出的問題做出了解釋,時間大概持續兩個小時。
在現場,侯士朝律師提出兩個問題,一是7月22日後警方是否通緝疑犯,二是有沒有對樂安公安的工作記錄進行核實。
對於調查結果,侯士朝律師提出,「建議有關部門及時將案情和瀆職調查過程和結論公開通報。」
警方:
不存在瀆職 程序上有瑕疵
繼7月22日曾春亮入室行竊被撞見,8月8日再次入室行兇。案發後,樂安縣公安局發出「懸賞通告」稱,嫌疑人曾春亮在山碭村周邊逃竄,警方對直接抓獲或為抓捕提供直接線索者獎勵人民幣5萬元。
8月13日厚坊村再發命案後,樂安縣公安局再發「懸賞通告」,通告稱,現查明曾春亮在樂安縣厚坊村附近逃竄,同時懸賞金額提高到30萬元。
曾春亮落網後,8月18日上午,樂安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稱,對於案件中警方是否瀆職等問題,撫州市紀委監委、撫州市檢察院、江西省公安廳3家單位已於兩天內相繼派員進駐樂安調查。
9月9日,據受害者家屬反饋,江西省公安廳成立的專案組回復他們稱,調查結果為樂安縣公安局辦案過程中沒有瀆職,只是在程序上有瑕疵。瑕疵紕漏包括:沒給立案回執立案通知書;沒有最大的保證報案人的知情權。
9月9日晚8點左右,封面新聞記者就瀆職調查一事採訪負責調查該案的豐城市刑警隊大隊長杜警官,其簡訊回復,「正在開會,稍後聯繫。」隨後,他電話接通,但拒絕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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