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集聚更多優秀人才到泰安就業創業,在第一批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人才的基礎上,泰安市市直及部分功能區事業單位又推出178個崗位計劃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
此次引進緊缺人才不設筆試環節,不設開考比例,採取直接面試面談的方式進行。引進程序包括報名和資格審查、面試面談、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
一、引進對象和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須為「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生(指「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畢業生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相關專業畢業生,詳細名單見附件1),包括本科、碩士、博士任一階段有「雙一流」高校學習經歷,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且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9月13日以後出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1979年9月13日以後出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中組部辦公廳、人社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考試招生執行相同政策和標準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相同效力。
(三)應屆碩士、博士畢業生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其它人員應在2020年9月13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其它相關資格證書。
「應屆畢業生」是指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由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係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並於2020年畢業的學生。
(四)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對暫時無法取得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以及護士執業資格等相應資格證書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擇業期內(2018、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實行容缺報名機制,即做出個人承諾後,可先報名參加考試,相應資格證書自聘用起1年內取得並提供即可。
「擇業期(2018、2019屆)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2018、2019屆)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五)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雙一流」高校的定向培養生、委託培養生、函授生以及獨立學院畢業生。
因違法曾受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迴避情形的崗位。
二、報名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20年9月14日 9:00-9月17日16:00
查詢時間:2020年9月 14日11:00-9月18日16:00
諮詢時間:
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網上報名技術諮詢電話:
0538-8298459
引進緊缺人才監督聯繫電話:
0538-6991182
具體內容請登錄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安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看2020年泰安市市直及功能區部分事業單位第二批面向「雙一流」高校引進緊缺人才公告。
來源: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