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佳 陳霖 記者 高達)近日,江蘇省常熟市一六歲兒童從六樓家中扔下一把指甲刀,恰好砸中樓下一路人頭部,致使該路人頭部受傷。
△汪女士頭部被砸腫脹
7 月 17 日,常熟市公安局淼泉派出所接到一起高樓拋物砸傷行人的警情,報警人汪女士(化名)求助:有人從樓上扔了個指甲刀將自己的頭砸傷。接警後,民警迅速處警,到達現場後,汪女士一邊將砸傷自己的指甲刀遞給處警人員,一邊撥開頭髮給處警人員看被砸傷後腫脹的地方。汪女士表示,自己平時一直在這一片的戶外工作,附近這棟居民樓上高空拋物的行為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而自己這次正好被砸到,雖然只是皮肉傷沒有大礙,但這個行為非常危險,自己無論如何想找到拋物的人討要說法。但居民樓高六層,住戶眾多,只得報警求助。
△小男孩見有民警上門,因心虛蜷縮了起來
△被砸傷的汪女士和孩子奶奶溝通
隨即,民警帶著汪女士上樓挨家挨戶地詢問排查。直到敲響六樓最後一家住戶的房門,開門的是一位六十來歲的老人。老人領著的六歲大的孫子看到警察進家裡後,嚇得趕忙蜷縮在沙發上,一句話也不敢說。小男孩的可疑行為引起了處警隊員的注意,在隨後的問詢中,也終於確定了先前的判斷。原來事發時老人在家中做家務,沒時間照顧兩個孩子,較年長的孫女在臥室中,而年幼的孫子一個人在窗戶邊玩耍,無聊中,就將家裡的指甲刀隨手從窗外扔了出去。而從高空墜下的指甲刀,好巧不巧砸到了在樓下店門口工作的汪女士。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隨後民警對小男孩進行了教育,小男孩家長也向被砸傷的汪女士進行了道歉和賠償。
△汪女士向民警展示 " 兇器 "
警方提示:高空拋物屬於違法行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而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小孩子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因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的,由小孩子的監護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父母要注重孩子教育培養,養成孩子良好的社會責任意識,杜絕高空拋物危害。
(江蘇常熟警方供圖)
責任編輯:張琳(EN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