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日報北國客戶端消息,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對罪錯未成年人的處理,特別是接受刑罰處罰的未成年人的教育轉化情況,關係到家庭的幸福安寧,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
10月15日,遼寧省檢察院召開未成年人犯罪「兩個幫扶」工作新聞發布會,就全省檢察機關開展的未成年犯「兩個幫扶」工作情況向新聞媒體進行通報,同時發布了5個典型案例。
據悉, 對在押未成年人犯開展「監內幫扶」,對其回歸社會後做「跟進幫扶」,並將幫扶工作延伸至接受社區矯正的未成年人。對未成年犯開展「兩個幫扶」工作是今年全省檢察工作重點,被寫進全省「兩會」工作報告。今年初,省檢察院組織全省各地檢察官結對幫扶未成年犯116人,取得了良好的幫扶效果。
典型案例:
(為保護隱私,案例中均隱去了未成年人的真實姓名、具體地區和幫扶檢察院的相關情況。)
案例1:多措並舉幫助失足少年順利回歸社會(鞍山市)
小張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現已刑滿釋放。幫扶工作中,為了保證幫扶工作取得實效,並發揮示範帶動效應,幫扶檢察院院領導帶頭結對,組建了幫扶工作小組,並聯合上級檢察院共同開展工作。
工作初期,小張與其家人對檢察機關表現出了明顯的不信任情緒。為此,幫扶檢察官多次到幫扶對象家庭走訪,耐心說明了「兩個幫扶」工作意義,介紹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及時打消了小張與其家人的牴觸情緒及對涉罪信息外洩的顧慮。
幫扶中發現,小張迫切希望能夠接受職業技術培訓,提高謀生能力,但對今後的生活信心不足。為此,幫扶檢察官通過協調當地共青團組織,為小張聘請了專業心理醫生為其開展心理疏導,幫助其重新建立信心,並為其提供了免費技術培訓。
目前,小張已成功就業,並對今後的生活充滿信心和期待。
案例2:用檢察關懷溫暖未成年人回歸社會之路(大連市)
小王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現已刑滿釋放。幫扶工作開始後,為保證幫扶的精準性,幫扶檢察官結合小王的家庭情況、成長經歷、性格特點、犯罪原因、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制定了詳細幫扶工作方案。
在小王刑滿出獄後,幫扶檢察官與其建立了常態聯繫,多措並舉開展「跟進幫扶」。期間,小王稱其在案件訴訟期間交納的取保候審保證金尚未退回,了解到這一情況後,幫扶檢察官及時聯繫公安機關,在較短時間內協助小王辦理了退還手續。
同時,幫扶檢察院聘請了專業心理諮詢師,通過網絡方式對小王進行心理幫助,減輕其回歸社會過程中遭遇的失落感,強化其心理承受力。幫扶工作中,幫扶檢察院向小王贈送了10餘本法律、文學書籍,讓其在家中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
為了提高幫扶效果,幫扶檢察官與小王實際居住地的檢察院的檢察官取得聯繫,並達成了共同幫扶協議,聯合對小王開展幫扶工作。
期間,小王表示其家庭收入微薄,想學習一技之長,以減輕家庭負擔,幫扶檢察院遂幫助其聯繫了一家合適企業,待疫情穩定後面試入職。
案例3:檢察官幫助刑滿釋放未成年人重返校園(撫順市)
小李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現已刑滿釋放。小李在入獄服刑期間,由熟悉案情且對小李成長經歷、身心特點、家庭情況較為了解的原辦案檢察官與其結成幫扶對子,時刻關注其接受教育改造情況。
刑滿釋放後,幫扶檢察官與小李及其母親及時進行了溝通交流,發現小李在思想認識上有了很大的改變,為曾經對被害人造成傷害後悔不已,但過重的愧疚心理已經讓其失去了青春的朝氣和對未來的憧憬。為了幫助其放下心理包袱,幫扶檢察官幫助小李向被害人表達了其內心的歉意,並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極大減輕了其心理負擔。
為使小李順利回歸社會,不再迷茫,走好未來的道路,幫扶檢察官多次與小李談心,運用心理學知識為其進行心理疏導,幫助其規劃未來。在幫扶檢察官的幫助和引導下,小李決定回歸校園,繼續完成學業,但其犯罪前就讀的學校拒絕了其復學的請求。
得知上述情況後,幫扶檢察官帶著小李及其家長專程來到該學校,通過多次溝通,校方最終同意小李回歸校園,並與檢察機關、家長籤署了三方幫教協議,制定了幫教計劃,共同對小李開展幫教工作。
案例4: 「兩個幫扶」護航未成年犯圓高考夢(本溪市)
小趙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執行。為使小趙順利接受教育矯治,改過自新,幫扶檢察官在小趙緩刑考驗期內與其結成「幫扶」對子。
一方面運用心理學知識和工作經驗對其進行心理疏導,幫助緩解其心理壓力,使其擺脫因犯罪導致的心理陰影,幫助其樹立了重新就學的信心。
另一方面積極開展親職教育,因其父母處於離異狀態,幫扶檢察官向其父母闡明了家庭環境對孩子成長的重要性,教育其父母提高監護和教育意識,引導其如何承擔好監護責任,最終小趙離異的父母為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重新生活在了一起,有效改善了小趙的家庭環境。
小趙在各方的鼓勵和支持下燃起了生活的信心和勇氣,重新開始了高中課程學習。準考高考期間,幫扶檢察官定期與小趙溝通,勉勵其放下包袱,認真學習,考出自己的應有水平。
最終,小趙參加了今年的高考,並成功考取一所大專院校。小趙在與幫扶檢察官聯繫中表示目前自己很開心,並且非常期待嶄新的大學生活。
案例5:真情感化讓幫扶工作高效開展(朝陽市)
小劉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目前已刑滿釋放。幫扶工作開始後,幫扶檢察官詳細了解,分析研判了小劉的成長環境、家庭教育、受教育程度、平時表現和服刑改造情況等。同時聯繫到小劉的母親,向其闡述檢察機關幫扶工作目的和意義,獲得了其母親的支持。
結對幫扶工作開始時,小劉已經刑滿釋放,在結對聯繫時發現小劉對檢察機關的幫扶工作表現出牴觸情緒,不願意在出獄後與檢察機關進行接觸,並表現出了消極的生活態度。對此,幫扶檢察官一方面耐心向其講解檢察機關工作政策,說明幫扶工作對其適應社會,重新開始正常生活的重要意義;另一方面協同母親做其思想工作,說服其接受檢察機關幫扶。
通過工作,幫扶檢察官通過電話和微信與小劉建立了常態聯繫,並多次進行耐心地說服教育,鼓勵其勇敢面對生活樹立信心,認真學習,踏實走好今後的人生道路。經過幫扶,小劉逐漸轉變了態度,對今後的生活開始充滿期待,並找到了一份既可以學習勞動技能又能賺取生活費用的學徒工作,生活逐漸步入正軌。(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