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通報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菏澤一老師猥褻學生被判12年

2020-12-14 大眾網

  大眾網濟南5月13日訊記者 馬俊驥)今天上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山東省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發布會上,通報了10起典型案例。大眾網記者梳理發現,10起案例中涉及對未成年人猥褻、性侵、強姦的4起,其中,菏澤一小學老師以摸乳房的方式猥褻4名未滿14周歲的女學生,一審、重審均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檢察機關抗訴後,改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典型案例一:聊城市東昌府區檢察院「網際網路+」異地幫教,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徐某某(14歲)在天津因涉嫌搶劫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根據案件情況,天津市河北區檢察院於2015年3月30日對其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驗期6個月,因考慮到徐某某要回聊城學習廚藝,該院次日委託聊城東昌府區檢察院對其進行幫教考察。

  東昌府區檢察院創新「網際網路+」幫教考察模式,採取多部門聯動,全方位無縫隙考察,取得良好的幫教效果。一是網上網下全時空幫教。藉助微信平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學校力量,及時了解其思想動態,開展心理測試、評估和矯治,疏導其不良思想傾向。二是網上網下無縫隙考察。要求徐某某每天微信「電子籤到」,每月安排其與天津檢察機關進行一次遠程視頻對話,派駐檢察室、公安派出所、村委會、學校負責人、親屬等九方力量協作全程考察,構建無縫隙考察監督網絡,讓其在接受監督中體會溫暖,在體會溫暖中改造思想和行為。三是網上網下全方位協作。通過遠程視頻會商制定幫教計劃,網上溝通進行考察評估,最大程度降低因地域限制對幫教考察工作的影響。後東昌府區院出具考察意見書,天津市河北區院最終考察評定後,對徐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典型案例二:菏澤一老師猥褻4名女童被判一年,檢察機關抗訴改判十二年

  張某某在任某小學教師期間,利用在家辦補習班、在校上課給學生輔導講解之機,採取摸乳房等方式猥褻4名未滿14周歲的女學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巨野縣法院以張某某犯猥褻兒童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張某某提出上訴,菏澤市中級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為由,發回重審。巨野縣法院經重審後又作出相同判決。

  巨野縣檢察院以法院未認定「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和「猥褻另2名兒童犯罪事實」,屬認定事實錯誤、量刑明顯不當為由提出抗訴,菏澤市檢察院支持抗訴。最終,菏澤市中級法院採納抗訴意見,改判張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典型案例三:蓬萊交通事故致14名幼童傷亡,交警隊長玩忽職守被立查

  2014年11月19日,戴某某駕駛某建材公司的重型自卸貨車(私自改裝貨廂且超載),在山東蓬萊與張某某(已死亡)駕駛的作為校車使用的小型麵包車相撞。貨車側翻後砸在麵包車左前頂部,傾倒出的沙子將麵包車掩埋,致使張某某及乘坐該車的某幼兒園11名幼童死亡、3名幼童受傷。該麵包車系某幼兒園長期租用、不具備校車條件,張某某無校車駕駛員資格。

  蓬萊檢察機關在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的同時,深挖細查,依法立查了冷某某、辛某某等2名公職人員的玩忽職守犯罪行為。經查,冷某某系某小學校長,負責該幼兒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其明知幼兒園存在「三無(合租)」車輛接送幼童的違規情況,既不進行調查核實、也未按規定上報,使該安全隱患一直存在;辛某某系某交警大隊隊長,不正確履行道路巡檢職責,發現該改裝貨車有嚴重超載嫌疑而未查處,讓其繼續超載運行。辦案中,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教育和交警部門及時整改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相關部門及時回應,開展了校車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安全隱患,嚴查超載超限、違規改裝車輛等活動,努力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

  典型案例四:棗莊市薛城區檢察院妥善處理校園暴力案,涉案未成年人免於被起訴

  在某技工學校就讀的未成年人梁某某、楊某某等5人,在同學王某、呂某(該二人均15歲,已被行政治安處罰)糾集下,在學校操場無故辱罵毆打劉某某,致其輕傷二級。

  薛城區檢察院在辦案中,不局限於案卷材料,及時開展社會調查,發現梁某某因離家較遠,生活單調,缺少有效監護,容易產生找刺激的想法,其中有幾人又系單親家庭,長期缺少關愛,性格較孤僻,負面情緒得不到正確疏導,遂發生抱團打架行為。為教育挽救涉案未成年人,該院多次與學校、涉案當事人及其親屬溝通交流,認真評估案件風險。

  最終,學校提出對涉案未成年人免除處罰的建議,並對雙方進行調解;涉案人員也均向被害人道歉,獲得了被害人及其家長的諒解,被害人主動要求不予處罰。最後,檢察機關依法對梁某某等人作出不起訴決定。目前,梁某某等5人已順利畢業並就業。

  典型案例五:寧津男子強姦6名未成年女孩被判死刑,檢察機關懲防並舉預防網絡性侵案

  2013年8月至11月,楊某使用多個QQ號添加多名未成年學生為好友,通過聊天騙取其所在學校、家庭住址等信息,並利用這些信息,恐嚇、脅迫6名未成年女孩至賓館並實施姦淫。後楊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寧津縣檢察院針對該類利用網絡實施的犯罪,懲防並舉,維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一是全面固定證據。及時介入偵查,要求偵查機關製作詢問被害人的同步錄音錄像,調取楊某和各被害人的QQ註冊資料、備註信息和聊天記錄等,確保證據紮實。二是注重措施防範。針對預防利用網絡性侵案問題,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專題講座,建立求助熱線、心理諮詢熱線等,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識。三是建議構築關愛體系。積極與教育部門、學校聯繫,建議將性知識列為單獨課程;整頓轄區學校,健全完善教管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消除危險因素。

  典型案例六:親生父親強姦女兒致其懷孕,檢察機關幫扶救助受害未成年人

  2012年至2014年間,馬某某在家中使用哄騙、威脅等手段,多次強姦其親生女兒馬某(2000年3月12日出生),致其懷孕並產下一女嬰。馬某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多措並舉對馬某開展幫扶救助。一是心理疏導幫助被害人。邀請具有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資格的專業人士,為馬某進行心理疏導,撫慰其受傷心靈。二是進行基本生活救助。馬某自幼其母便未履行過監護職責,生父入獄後,馬某無人照顧,無經濟來源和固定住所,檢察機關在自發救助的同時,為其申請了1萬元司法救助金。同時建議縣民政局給予孤兒救助,現其每月能領到720元的孤兒救助金,並將其安置在民政部門光榮院,食宿免費。三是協調解決戶口、入學等問題。檢察機關積極聯繫公安機關,幫助一直未落戶的馬某辦理了落戶手續;根據馬某意願,協調民政局、教育局,讓其進入縣職業學院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校為其減免了學費、教材費等。四是建議撤銷監護人資格。鑑於其生父母均不再適宜繼續履行監護職責,檢察機關依法向縣民政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民政部門向法院提起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訴訟,現法院已判決撤銷馬某父母的監護人資格。

  典型案例七:交通肇事被判刑生活困難,檢察機關幫扶涉罪人員未成年子女

  張某某駕駛一重型自卸貨車與騎自行車的單某相撞,致單某死亡,張某某負事故主要責任。法院以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黃島區檢察院在辦案中了解到,張某某系一家老小五口的生活支柱,案發後其家中失去主要經濟來源,加之該案賠償欠下巨額外債,5歲女兒因無錢交納學費從幼兒園輟學,上小學的9歲兒子也變得沉默寡言而厭學,其妻因照看子女無法繼續外出打工,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為此,檢察機關及時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核實固定證據、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變更其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同時,對張某某的9歲兒子開展一對一心理疏導,幫助其打開心結,重返校園。檢察人員還時常到張某某家中看望兩個孩子,帶去學習、生活用品,加強溝通交流,關注學習進展,建立起了良好的幫扶關係。目前,兩個孩子已慢慢走出陰影,恢復正常學習生活。

  典型案例八:未成年人盜竊手機涉罪,檢察機關幫扶感化助其免於被起訴

  未成年人劉某某在外地打工期間,因無路費回老家竊取了其打工店鋪老闆牟某某的手機。芝罘區院經審查認為劉某某犯罪情節較輕,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不致於發生社會危險性。但劉某某系外省人,在本地無監管條件,遂決定讓其進入未成年人社會幫教觀護基地,由觀護企業提供工作機會、保障日常生活。

  幫教前期,劉某某兩次私自外出、失聯多日,並涉嫌違法行為,遂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羈押期間,芝罘區院邀請專業人員對劉某某開展心理疏導和羈押評估,及時對其變更強制措施,讓其第二次進入觀護基地,同時調整幫教措施,通過心理專家一對一心理矯正、親情感化、法制幫教等措施,逐漸使其產生信任感和認同感。後劉某某用其勞動所得賠償了牟某某損失並獲諒解。最終,該院對劉某某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典型案例九:濟寧男子囚禁性侵女童致死被判死刑,檢察機關提前介入辦「鐵案」

  王某某在某小學附近以讓張某甲、張某乙(二人歿年均8歲)到其家中幫忙為由,開車將二人帶至家中地窖鐵籠囚禁數日,期間對二人實施猥褻、姦淫,致二人陰道、子宮破裂出血並死亡。王某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死刑。該案引起媒體廣泛炒作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濟寧市檢察機關積極應對,確保案件辦理效果。一是提前介入偵查。積極引導偵查機關按照死刑案件的證據標準依法收集、固定證據,並指派專人負責案件指導及溝通協調。二是從嚴從快審查。在確保辦案質量的前提下,儘量縮短辦案時間,快捕快訴。第一時間聯繫被害人親屬,認真聽取其意見,及時開展心理疏導工作。三是加強法治宣傳。與教育部門合作,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防性侵法治教育活動,專門開設「家長課堂」,通過網絡、報刊、電視等媒體加強宣傳報導,以案說法,著力營造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輿論氛圍。

  典型案例十:濟南市歷城區13歲男孩砍傷他人,檢察機關矯正引導助其認罪轉變

  孫某某(13歲)與馮某等人喝酒時,馮某打電話叫來與其有矛盾的李某前來商談。孫某某在馮某的要求和協助下,將李某砍傷致其輕傷二級。歷城區院在辦案中,發現孫某某雖年齡最小,但實施毆打行為卻很積極,主動持刀傷人。同時,通過聽取其供述,觀察其言談舉止,發現其並未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毫無悔改之意。辦案人員認識到,孫某某雖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如不及時矯正和引導,今後很可能會滑向犯罪深淵。為此,該院專門邀請心理諮詢師對其進行心理疏導,並向其父母提出如何教育孩子、如何幫助孩子回歸正軌的專業性建議。

  在多方幫助下,孫某某態度發生根本轉變,誠懇認罪,並表示將多與父母、朋友等交流,注意處事方式方法,絕不再犯。

相關焦點

  • 全國典型案例:瀋陽一男教師猥褻3名男學生被判3年
    瀋陽某學校兼職教師潘德峰因將三名16歲男生帶回家中灌醉後多次實施猥褻,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時,潘德峰猥褻案被列為六個典型案之一。事發:16歲男生遭男教師猥褻  2016年4月,瀋陽16歲男生小偉(化名)因精神狀態異樣,引起了家長的注意。
  • 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遠離不法侵害 築起安全屏障 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 山東高院公布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例,關注未成年人保護
    原標題:山東高院公布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例,關注未成年人保護12月4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五起典型案件,旨在加強對未成年人權益的司法保護,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案例一:被告人王少存故意殺人案【基本情況】被告人王少存,男,漢族,1954年4月22日出生,農民。
  • 喜報丨我院一案例入選全省法院「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喜報丨我院一案例入選全省法院「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2020-05-31 03:2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20天8起校園性侵案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3典型案例
    20天至少8起校園猥褻性侵幼女案5月8日海南萬寧校長帶著女生開房當日,萬寧市一小學校長陳在鵬和房管局工作人員馮小松帶6名小學女生開房。目前兩人涉嫌強姦罪被提起公訴。5月15日安徽潛山校長12年性侵9女童記者15日獲悉,潛山縣某小學校長楊某,在12年裡先後性侵9名女童。
  • 最高法發布5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8日訊(記者李萬祥)5月28日,甘肅省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對強姦、猥褻兒童的罪犯李吉順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28日發布了包括該案在內的5件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法案例研究院發布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 聚焦未成年人...
    對這些現實中迫切需要解決的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諸多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昨天(26日)發布典型案例,聚焦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與少年司法制度創新,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記者獨家專訪最高人民法院胡云騰大法官,進行解讀。
  • 最高檢發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湖北2個
    原標題:最高檢發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湖北2個案例5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懲治和預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況,並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我省兩起案例入選。據介紹,被告人駱某在社交聊天軟體上,威脅、恐嚇被害女童小羽(化名),迫使其自拍淫穢圖片傳送給被告人觀看,又以公布裸照相威脅,要求與小羽開房並欲進一步實施猥褻,後因被害人報案未得逞。武漢市江漢區檢察院以猥褻兒童罪對被告人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只認定後一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且系犯罪未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典型案例
    一、嚴肅處理瞞報行為 確保強制報告制度落到實處(一)基本案情2018年3月17日上午,某中學保安陸某某在保安室以親嘴等方式對蘇某某(女,14歲)進行猥褻。四、強制報告構築校園防護網阻斷社會不良影響和犯罪侵害(一)基本案情2019年5月16日,江蘇省江陰市某小學老師發現本校六年級女學生董某某(女,12歲)在校外抽菸,經與董某某耐心細緻交流,了解到董某某曾與他人發生性關係,疑似遭受性侵害
  • 江蘇淮安中院發布典型案例 為未成年人撐起「保護傘」
    近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淮安市兩級法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工作情況,並發布一批典型案例。    淮安中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審判庭庭長沙瑞新指出,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 教育部曝光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準則典型案例 多涉騷擾猥褻學生
    封面新聞記者粟裕12月5日,封面新聞從教育部獲悉,該部持續加大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問題查處力度,日前又對督促地方和學校查處的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案例進行曝光。一、安徽宿州市博雅實驗學校教師許某某體罰學生問題。2019年3月,許某某用笤帚木把對未達到英語月考目標分數的25名學生進行體罰,造成部分學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紅腫。許某某違反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第五項規定。
  • 案例一、案例二:堅決打擊猥褻兒童犯罪
    為推動和加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工作,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評價、指引功能和警示、教育意義,6月1日國際兒童節當天,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十個典型案例,展現天津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工作情況。
  • 教育部曝光8起違反師德案例:小學教師猥褻女學生被判7年6個月
    7月27日,教育部官網公開曝光8起違反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典型問題,案例涉及體罰、性侵學生、學術不端、受賄等方面。其中,2018年至2019年期間,廣西大灣鎮中心小學教師肖某利用教導主任和教師身份便利,猥褻多名未成年女學生,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
  • 青島公布十大校園暴力案件 老師課堂猥褻女生獲刑
    新聞發布會現場  大眾網青島5月26日訊(記者 郭欣 曲順 通訊員 呂佼 徐穎慧)5月26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青島法院十大校園暴力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某小學教師吳某在上課期間猥褻學生,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 省檢察院發布2019年以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和未成年人檢察典型...
    7月16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負責人晉月霞通報河北省2019年以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省檢察院第九檢察部副主任王偉發布典型案例。省檢察院政治部宣傳處處長賈雲霄主持發布會。《檢察日報》、《河北日報》、河北廣播電視臺、百度、今日頭條、騰訊等十餘家媒體參加新聞發布會。
  • 江蘇高院發布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
    2019年,媒體曝光了多起侵犯未成年人權益惡性案件,引起社會大眾對兒童權益保護問題的高度關注。六一兒童節來臨之際,5月2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了七個保護未成年人權益典型案例,包括利用教養關係性侵兒童、利用網絡侵犯兒童的「鹹豬手」等類型的犯罪。
  •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並發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隨即最高法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成立的有關情況並發布7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主任楊萬明,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何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鄭學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出席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李廣宇主持新聞發布會。
  • 猥褻學生被判「禁業4年」,先別急著說「判得輕」
    11月29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山西運城教師戈某涉嫌強制猥褻學生一案,判決結果出來了——戈某被判有期徒刑8年,並處從業禁止4年。乍看到「從業禁止4年」幾個字,很多網友的本能反應是「判得輕」。不少網友表示:「四年?這種人還能當教師?」事實上,很多人對這裡的「禁業4年」有些誤解,將從業禁止4年跟4年後就能原地「復出」畫上了等號。
  • 十大校園暴力典型案例昨通報
    十大校園暴力典型案例昨通報 青島全搜索電子報   2016.05.27 星期五     晚報訊 昨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十大校園暴力典型案例,青島中院還編印了
  • 山西一教師在宿舍辦公室多次猥褻女學生,致其抑鬱自殘暈厥,法院:判刑8年禁止從業4年
    11月27日,據新京報報導,近日,山西運城河東一中老師猥褻女生案迎來最新進展,涉事老師弋某因涉強制猥褻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並處行業禁止四年。據悉,受戈某侵害的女學生父親此前稱,女兒遭語文老師弋某多次猥褻,隨後更是出現抑鬱症和自殘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