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梧州一小學保安在校內砍傷41人,被判死刑

2020-09-09 人民日報海外網

來源:海外網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來源:「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

央視網此前報導:

2020年6月30日,梧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旺甫鎮中心小學師生被傷害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文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某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李某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梧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某文為洩私憤,持刀在校園內肆意砍殺多名師生,致1人重傷、多人輕傷或輕微傷,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總臺央視記者 宋大珩 岑通 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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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早前報導:廣西小學保安砍傷師生41人 被控故意殺人罪出庭受審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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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報導:小學保安砍傷41名師生,行兇時帶4把菜刀,嫌疑人出庭受審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 ,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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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4日,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惡意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被聞訊趕來的其他老師控制,並被到場的公安人員抓獲。7月31日上午,這起案件在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本次庭審全程通過遠程網絡視頻庭審形式進行。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終於將此案劃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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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梧州中院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如刪除來源必究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報導2020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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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這名小學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
    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死刑!小學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昨日宣判!
    9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案件回顧: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7月31日上午,這起案件在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李小文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 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被判死刑,更多的是反思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個人接連砍傷41名師生,並且沒大多數是幼兒,很難說這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心態是故意傷害,其主觀心態更多的是對犯罪結果的放任,被害人死亡或者受傷都是其追求的結果,其已經構成間接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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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時間轟動一時的廣西男子持刀砍傷數人的案件,最近終於有了結果。9月8日,廣西梧州中院作出判決,嫌疑人李小文被判處死刑。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的保安李小文,因為工作問題和生活瑣事與同事黃某燦發生矛盾,並因休假事宜對該校副校長黎某強產生不滿,從而對二人心存怨恨,進而萌生報復念頭。今年6月4日,他終於找到了報復的機會。當日李小文拿著用布袋裝著的四把菜刀,走到學校後門的門衛室,趁黃某燦不備,拿刀朝黃某燦頭部猛砍了一刀。
  • 廣西蒼梧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被判死刑
    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 持刀砍傷師生41人,廣西梧州小學持刀傷人事件,有了最新消息
    廣西蒼梧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一審宣判,李小文被判死刑!時間追溯到6月4號,當時廣西梧州爆出一小學發生保安持刀傷害學生事件,經過相關人員初步核查,受傷人數39人,其中學生37人輕微傷,有2名大人傷勢稍重。當即,所有人已全部送往醫院救治,且無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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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則廣西保安刀砍41名師生被判死刑的消息震驚了全網,迅速登上了各大網站的頭條。回顧事發:今年6月4日,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嫌疑人李小文系該小學保安人員,因工作問題和生活瑣事與同事黃某燦發生矛盾,並因休假事宜對該校副校長黎某強產生不滿,從而對二人心存怨恨,進而萌生報復念頭。
  • 保安持刀砍傷41人,死刑
    2020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昨天(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廣西蒼梧一保安為洩私憤砍傷師生41人,一審被判處死刑,淡定出席庭審
    據悉,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附屬幼兒園保安李小文為發洩心中怨恨。在校園內砍傷師生41人的案件今天終於有了結果,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因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對師生進行砍殺致41人受傷的事情。並且其中一人二級重傷,23人二級輕傷、7人一級輕傷和10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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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前報導: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