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號半夜10點多,佛山市高明區的一個父親帶著自己八歲大的孩子自首,民警不由得被嚇到了,究竟小孩犯了什麼錯?
只見一位父親拖著小孩的手準備進入派出所,小孩嚇得不敢往前走,多次未能掙脫父親的手,最終被半拖到了警務室,一路上經過兩層樓,足足有40多米遠。
在警察叔叔面前,小男孩委屈巴巴地說,想買東西就偷了錢。小男孩對偷錢買東西一事供認不諱,父親還指著兒子手上的一袋零錢,稱人贓並獲,要求民警把孩子抓起來。
經警方了解,小男孩偷了爸爸的錢去買東西,爸爸很生氣,連拖帶扯將男孩帶到派出所,讓孩子被關兩天,可是小孩很害怕很傷心,一個勁的哭啊,大晚上的整個派出所都是撕心裂肺的。
父親經過警方的勸說,情緒也慢慢地緩和了下來,承認確實做法有點偏激,在交警叔叔的面前,他聽到了孩子親口承認錯誤並道歉:爸爸對不起,我以後不偷東西了。
警方金句:小孩還小不懂什麼叫偷,我們應該慢慢地解釋教導孩子,否則會導致小朋友以後走上不好的道路,甚至違法犯罪行為。
不太提倡一遇到小問題,就去找警察叔叔,警察叔叔真的是很忙的,這也是一種對公共資源的浪費!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