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虎門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強迫交易惡勢力犯罪團夥13人公開作出一審宣判。案犯林某偉獲刑兩年半並處罰金30萬元;其他12名同夥分別獲刑兩年半至一年二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5萬元到8000元不等。
從2014年開始,以林某偉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夥在虎門鎮一小區通過威脅恐嚇手段強迫他人購買建築材料,並強行收取搬運費、白蟻防治費,非法收受小區業主錢財,欺行霸市,社會影響惡劣。
案件回顧
2019年6月11日9時許,東莞虎門某小區業主曹某報案稱:自2014年8月開始,其在虎門某小區購房裝修和居住期間,多次遭到該小區物業管理處高額收取拆牆、裝修材料運送、家居搬運等費用,且因拒交費用受到物管停電、堵塞水管、言語恐嚇等情況。
接報後,虎門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排查。經查,發現該小區物業公司法人代表劉某、副總經理盛某等人利用該工作便利,勾結犯罪嫌疑人林某、羅某等人組成的搬運隊,巧立名目,強迫小區業主在裝修時交納高額白蟻防治費;強迫業主在搬運裝修材料、家具等時接受該搬運隊的搬運服務;強制業主高於市場價格在林某的搬運隊處購買水泥、砂石等裝修材料。
遭到業主拒絕後,盛某則指派物業保安賀某、蔡某等對業主進行言語恐嚇,阻攔業主裝修施工,逐步形成了以盛某、林某為首,賀某、蔡某、羅某為骨幹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夥,以非法斂財為目的,採取言語恐嚇、暴力阻攔為手段,對該小區裝修材料和搬運服務進行壟斷經營、強迫交易,期間還伴有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經過近2個月的縝密偵查,專案組基本摸清了該犯罪組織的人員架構、身份信息、落腳地點等情況。
2019年8月2日,專案組在市局相關部門的支持下,同步在湖南、佛山、深圳等地抓獲犯罪嫌疑人盛某等17人;
8月7日13時,在虎門新灣社區海景東路某菜館內抓獲犯罪嫌疑人蔡某;
8月16日凌晨5時許,在深圳機場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
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查扣涉案車輛3臺、電腦4臺,帳本、票據等一批,查凍涉案資產63萬餘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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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平安虎門、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