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期待更明確的標準

2021-01-10 楚天都市報

9月2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張玉環案代理律師處獲悉,今日上午,張玉環在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其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賠償金額共計人民幣2234.3129萬元。

該賠償申請主要內容包括五項: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費用支出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萬元。

此外,張玉環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即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國家及省市媒體上,公開向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張玉環提出國家賠償這一消息

在社會上引發廣泛關注

刑事國家賠償

如何更好地撫慰蒙冤者的傷痛?

楚天都市報記者就此採訪了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刑事司法學院教授童德華

以及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亮

三倍標準申請人身自由賠償金

關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張玉環申請按國家日賠償金標準三倍進行賠償。

對此,負責張玉環國家賠償事宜的律師程廣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職工日平均工資所對應的法定勞動時間是每日不超過8個小時,而張玉環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都被限制人身自由,長時間的羈押,三倍於法定勞動時間,因此張玉環是以三倍的日賠償標準來申請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

童德華認為,關於錯案被執行在申請國家賠償的具體標準問題,必須要從兩個方面來看待,一方面人的青春和自由是寶貴的,很難用金錢來衡量,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申請較高的賠償金額並不為過。但另外一方面,法律正義是相對的,具體賠償金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來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作為專門規範國家賠償的救濟性法律,在第三十三條中明確規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按照三倍賠償標準不符合實際情況。

陳亮告訴記者,根據最高法公布的數字,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標準為每日346.75元,由於張玉環被錯誤羈押9778天,張玉環可申請人身自由賠償金即為346.75元×9778天=3390521.5元。

目前,全國範圍內尚沒有突破法律依據,就人身自由賠償金作出數倍賠償的先例。

精神損害撫慰金期待更明確的標準

在張玉環的賠償申請中,另一項引人關注的內容,是與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等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意見》,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原則上不超過以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生命健康賠償金的35%。而此次張玉環申請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佔到了申請賠償總額的近50%。

程廣鑫稱,近幾年多個同類國家賠償案件中,精神撫慰金的比例都突破了法律規定的35%,並且出現逐年走高的趨勢。比如涉嫌故意殺人罪被羈押9217天的劉忠林,2018年改判無罪後獲得國家賠償金460萬元,包括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2624448.58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975551.4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與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比例為75%。

同樣罪名被關押8452天的金哲宏,2019年獲得468萬元國家賠償,其中包含羈押8452天的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2670324.8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9675.1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與人身自由賠償金比例為75%。

程廣鑫表示,對比本案,張玉環是國內已知公開平反案件中,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其被關押時間為9778天,超過了劉忠林9217天的關押時間。因此,張玉環是以人身自由賠償金一倍的精神損害比例,去申請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陳亮指出,從多個同類國家賠償案件來看,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確實存在一定彈性,《意見》中規定的數額,只是「原則上」不超過35%的比例。但精神損害一項很難量化,應綜合考量蒙冤者的生命健康狀況、對其本人和家屬造成的負面影響以及冤錯案的社會影響等因素,為其裁定精神損害賠償金。

為體現法律的嚴肅性和實現「同案同判」的法治原則,建議立法機關和最高院出臺相關規範性文件,使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標準更為明確和具備可操作性,減少因彈性幅度過大給公眾帶來的疑惑。

童德華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在第三十五條中規定,致人精神損害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然而,精神損害撫慰金補償標準過低幾乎是學界的共識,也是世界性的難題,但是如何合理量化精神損害,既要考慮法治實際水平和政治文明的建設程度,又要兼顧社會經濟現狀,同時統籌犯罪預防的實際。今後,關於這方面標準的制定還需要更多深入、接地氣的研究,不宜冒然仿效國外的一些做法。

專家認為可向冤錯案相關責任人追責

關於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一事,有公眾認為除了既有的國家賠償以外,也應該向對冤錯案負有責任的辦案人員進行追償追責。

此前,張玉環在接受楚天都市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希望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律師在庭審時也要求追責,並稱追責是為了減少像他一樣蒙冤的情況。

童德華介紹,目前國家賠償的費用已列入各級財政預算,賠償請求人可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賠償義務機關依據國家賠償法進行賠償後,可對符合該法某些情形的責任人追償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陳亮認為,此前對於冤錯案相關責任人追責的力度並不夠大,從多個同類型案件來看,當事人申請的國家賠償,最終都是由各級財政部門支付,向冤錯案相關責任人追償的情況幾乎沒有。

比起追償,更應該對冤錯案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目前,在部分同類案件中,已經有向冤錯案相關責任人追責的先例出現,但追責的力度仍然不夠。希望這一問題,能夠在此次張玉環案上得到明顯改觀,回應民眾期待。

來源:楚天都市報

記者:餘淵

編輯:姚贇

相關焦點

  • 張玉環申請2234萬國家賠償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和律師陪同下來到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被問及申請的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的問題,張玉環表示,錢多錢少不在意,更希望辦案人員向其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負面影響。
  • 張玉環向江西高院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法律學者建議加大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比例
    近年來出現的「明賠暗補式」國家賠償缺乏法律正當性,與其「暗補」,不如更科學合理地裁定刑事國家賠償標準。納稅人不是冤錯案國家賠償款的唯一「埋單者」張建偉介紹,張玉環被錯誤羈押9778天,按照現行國家賠償法規定,可申請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
  • 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江西高院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江西法院」微信公號9月4日消息,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於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於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 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家屬:賠償申請合理合當
    程廣鑫 供圖 攝 中新網南昌9月2日電 (劉佔昆 李韻涵)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該賠償申請主要內容包括五項: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費用支出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此外,張玉環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即江西高院在媒體上公開向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 張玉環最多能得到2234萬國家賠償申請的44%
    既然有明確標準,為什麼張玉環申請了1017萬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呢?他律師給出了很有意思的解釋。他認為職工日平均工資所對應的法定勞動時間是每天不超過8個小時,而張玉環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都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賠償應3倍於國家賠償標準。
  • 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元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220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2日上午,法院收下張玉環遞交的材料,並開具了相關收據。受訪者供圖申請2200餘萬元國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超過法律規定比例2日上午,服刑近27年後被宣告無罪的張玉環,與兩個兒子以及大哥張民強一起,在律師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 張玉環案2234萬賠償數字何來?按標準三倍申請 精神撫慰金佔比近半
    來源:《財經》雜誌張玉環案2234萬餘元賠償數字何來?按標準三倍申請,精神撫慰金佔比近半文|《財經》記者 劉經宇 編輯|魯偉被羈押時間最長的蒙冤者,其國家賠償程序正式啟動。9月2日,張玉環在代理律師程廣鑫和羅金壽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
  • 張玉環向江西高院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法律學者建議加大精神...
    精神損害撫慰金如何裁量? 1994年國家賠償法制定之初,並沒有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直到2010年國家賠償法首次修改,精神損害撫慰金才進入立法機關視野。2013年起施行的修訂版國家賠償法首次將精神損害賠償納入法定賠償範圍:致人精神損害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 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2200餘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2日上午,法院收下張玉環遞交的材料,並開具了相關收據。此前,張玉環因被認定是1993年一起殺童案兇手,服刑9778天,他也是迄今為止的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當事人。
  • 張玉環談2234萬元國家賠償:沒人願意用27年換一千萬
    (原標題:張玉環申請2234萬元國家賠償,這個數額怎麼來的?國賠標準怎麼定?)《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同時要求江西高院在媒體上公開向賠償申請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的構成張玉環所申請的國家賠償數額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等五部分事項,各項費用合計22343129元。
  • 張玉環提交國家賠償申請 索賠2234萬
    基於此,他提出申請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健康權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2564.5元;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100萬元,共計2234萬餘元。因嚴重糖尿病正住院接受治療委託代理人程廣鑫律師介紹,無罪釋放後的這段時間裡,張玉環的身體狀況並不算太好,「因為患有嚴重的糖尿病,所以最近都在兒子的陪同下住院接受治療。」
  • 蒙冤27年,張玉環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
    該賠償申請主要內容包括五項: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費用支出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多萬元
    此前,張玉環無罪釋放後,其代理律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張玉環將申請將近700萬元的國家賠償款,但是今日據多家媒體報導,張玉環律師及其兄長遞交數額為2234多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其數額懸殊,不免引發輿論爭議。
  • 張玉環要求國家賠償2234萬元有法律依據嗎?
    今天,張玉環案再次引起大家的關注。張玉環和家人及律師一起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國家賠償,金額高達2234萬元!同時要求法院賠禮道歉!據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前述國家賠償申請數額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等五部分事項。
  • 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代理律師詳解申請依據
    9月2日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2234萬餘元的賠償申請,依據是什麼?張玉環現在的生活狀態如何?央視總臺記者採訪了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  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介紹,目前,法院已經接受了相關材料,將會在未來幾天給予反饋立案的通知。至於提交材料之後的關鍵性進展,羅金壽表示:「後續還要根據法院的具體通知再往下進行。」
  • 2234萬元!張玉環正式申請國家賠償
    1994年國家賠償法制定之初,並沒有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直到2010年國家賠償法首次修改,精神損害撫慰金才進入立法機關視野。2013年起施行的修訂版國家賠償法首次將精神損害賠償納入法定賠償範圍:致人精神損害的,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 張玉環案2234萬餘元賠償數字何來?按標準三倍申請,精神撫慰金佔比近半
    據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書》顯示,前述國家賠償申請數額主要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近27年來的伸冤合理支出等五部分事項。9月2日,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程廣鑫向《財經》記者解釋。此外,在張玉環的賠償申請中,10171564.5元的精神撫慰賠償金佔到了賠償總額的近50%。而按照《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意見》,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原則上不超過以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生命健康賠償金的35%。
  • 張玉環回應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元
    9月2日,江西南昌,張玉環向江西高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申請賠償金額共2234餘萬元,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張玉環表示,這次提出的賠償金額是合理的,即使是3000萬也挽回不了損失。27年青春年華全部丟在了監獄裡面,還讓全家人都抬不起頭,這是無法挽回的損失。
  • 蒙冤近27年 張玉環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2234萬餘元
    提及2234萬餘元的賠償申請的依據,代理律師做出了詳細的解釋。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在被採訪時介紹,數額分為以下幾個部分:一、索賠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二、索賠健康權賠償金及後續治療費100萬元;三、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四、近27年來伸冤合理費用支出(家屬申訴控告產生的交通費、通訊費、住宿費、資料費、誤工費等)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
  • 蒙冤近27年,張玉環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餘元!代理律師詳解申請依據
    今天上午,26年後再審改判無罪的張玉環在家人及律師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2234萬餘元的賠償申請,依據是什麼?張玉環現在的生活狀態如何?總臺記者採訪了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羅金壽和張玉環的哥哥張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