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會隨著準媽媽孕周的增加進一步發展,嚴重威脅著準媽媽和胎寶寶的健康,而唯一有效治療該疾病的方法就是終止妊娠。
不同於正常的孕媽媽,患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準媽媽在分娩時機和分娩方式的選擇上需要更加謹慎。
對於分娩時機的選擇,子癇前期的準媽媽在經過積極治療後,如果準媽媽和胎寶寶的狀況無改善或者病情持續進展,或者達到一定孕周,應考慮終止妊娠。
選擇終止妊娠的時機,應考慮多方面因素,如孕周、準媽媽的病情及胎寶寶的情況等:
● 無嚴重表現的妊娠期高血壓、輕度子癇前期的孕媽媽可在妊娠37周後終止妊娠;
● 對於重度子癇前期的準媽媽,如果準媽媽和胎寶寶情況穩定,可於34周後終止妊娠,但如果出現準媽媽和胎寶寶病情惡化的情況,如準媽媽進行性肝腎功能受損、進行性血小板減少、HELLP症候群、胎盤早剝或伴胎兒生長受限等,需要儘量完成促胎肺成熟後終止妊娠;
● 對於孕周小於23~24周出現重度子癇前期的準媽媽,因胎寶寶出生後無存活能力,建議準媽媽病情穩定後再終止妊娠。
患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準媽媽在分娩方式的選擇上需要根據個體情況而定。
一般情況下,如果無產科剖宮產手術指徵的,原則上考慮嘗試陰道分娩,也就是順產;但如果不能短時間內陰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以考慮放寬剖宮產手術的指徵。
需要注意的是,患有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準媽媽分娩後也不可掉以輕心,產後仍需要規律監測血壓至少42天。
子癇前期的準媽媽分娩後1周內是產褥期血壓波動的高峰期,高血壓或蛋白尿等症狀仍可能反覆出現甚至加重,所以在此期間仍然應該每天監測血壓。
如果產後6周血壓仍未恢復正常時,應在產後12周再次複查血壓,以排除慢性高血壓的可能,必要時建議到內科就診。
參考文獻: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診治指南(2020)
妊娠期高血壓疾病血壓管理專家共識(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