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ECNU_xbjk),作者:魏易
本文基於2017中國教育財政家庭調查數據,對我國基礎教育階段家庭子女教育支出水平和結構進行刻畫,並聚焦於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的關係,分析不同社會經濟背景、子女結構和戶籍的家庭對子女校內和校外各類教育活動的邊際消費傾向。
總體上,中小學每生每年的家庭教育支出超過1萬元,佔家庭總支出的16%,其中校外支出佔到三分之一。分別有38%和21%的中小學生在過去一學年參加過校外補習和興趣班。對家庭校內和校外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的分析表明,社會經濟背景更好的家庭對子女的校內和校外投入都更高。隨著家庭收入的增加,社會經濟背景較低的家庭更加傾向於增加子女校內的支出,尤其是校內基礎性的支出;而社會經濟背景較好的家庭更加傾向於增加校外教育支出,以及校內的發展性、增值性支出。與中等和高收入家庭相比,低收入家庭對子女的校內和校外教育投入不足。
此外,本文發現獨生子女家庭中女孩家庭對孩子的校內拓展性和校外興趣類的教育投入要高於男孩家庭。
作者簡介:魏易,密西根州立大學哲學博士,北京大學中國教育財政科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
一、研究背景
教育公平是關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升的根本性議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要求「把促進教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提出「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公平,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體,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邊遠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加快縮小教育差距」。
自2005年至今的十幾年時間中,在促進公平這一主導性政策目標的指引下,我國公共財政對教育的投入力度不斷加大,實現了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到4%的目標。2012—2017年,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由2.3萬億元增長到3.4萬億元,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佔GDP比重連續六年保持在4%以上。
另一方面,隨著我國市場轉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家庭結構的變化,孩子越來越成為家庭消費的核心,各收入階層的家庭表現出在經濟能力允許的範圍內為子女選擇更高質量學校教育的傾向。教育需求的核心矛盾已經不再主要是負擔不起基本教育服務的問題,而是民眾對於更高質量、更加差異化的教育的需求遠遠超越了教育供給能力的問題(王蓉,田志磊,2018)。
這種思考和判斷與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所說的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轉化是一致的,即由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
傳統公立學校和民辦學校之外的市場性主體(包括校外教育機構、教育科技公司以及與之相伴的以信息化技術為基礎的在線教育)快速發展,逐漸成為教育供給側的重要組成部分,過去由政府壟斷教育供求匹配的基本制度安排目前已經受到了挑戰。越來越多的家庭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教育需求,在公辦學校、民辦學校、校外教育機構以及虛擬化的在線教育服務之間進行選擇和匹配。
家庭在正規學校之外對教育的投入尤其是對被稱為「影子教育」的校外補習的投入不斷增加,已經成為全球性的趨勢。根據2003年到2015年的PISA數據,參與三次測試的23個國家的15歲學生的校外補習平均參與率從2003年的20.6%,增加到2012年的29.4%,到2015年更是增加到了63.9%。在2000—2010年間,在世界許多國家,校外補習已經發展成市值數十億甚至數百億美元的教育產業。
我國也呈現出相似的趨勢,尤其是在義務教育階段,隨著義務教育免費的普及和學校均衡化的推行,家庭對子女教育投入的差異日益從校內轉向校外。不少實證研究指出,校外教育的迅速發展擴大了城鄉和不同階層學生獲得教育資源和教育結果的差距,削弱了學校促進公平的效果(洪巖壁,趙延東,2014;胡詠梅,範文鳳,丁維莉,2015;薛海平,2015)。
時至今日,基礎教育階段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的水平、結構和負擔如何?不同的家庭在校內和校外各類教育活動的投入方面是否出現較大的差異?本文基於2017「中國教育財政家庭調查」(China Institute for Educational Finance Research-Household Survey,以下簡稱「CIEFR-HS」)對我國基礎教育階段家庭的教育支出水平和結構進行全面的刻畫,並聚焦於家庭的經濟水平和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的關係,採用邊際消費傾向模型分析了各學段不同家庭在子女校內和校外各類教育上的支出傾向。
二、文獻綜述
作為影響教育機會獲得—進而影響社會分層和流動—的重要因素,家庭教育投入及其影響因素一直是社會地位獲得和代際流動研究重點關注的領域。家庭教育投入可分為貨幣投入與非貨幣投入兩種。貨幣投入包括子女因上學發生的學雜費等基礎性支出和參與學校課後活動等產生的發展性支出。非貨幣投入指父母養育和陪伴子女的時間,包括與學習沒有直接關係的生活照料花費的時間以及與學習相關的校內和校外教育活動參與時間。本文關注的是家庭對子女教育的貨幣投入。
根據以往的研究,影響家庭對子女教育投入的因素可以被歸納為微觀的家庭因素、中觀的教育系統因素和宏觀的社會經濟環境因素三類。從宏觀的社會環境角度來看,收入不平等的加劇以及由此導致的階層流動的固化和家庭對未來經濟狀況的焦慮導致了家庭對子女教育投入的增加。
Reardon(2011)和Kornrich等人(2013)對美國40年的收入不平等進行研究發現,隨著收入不平等的加劇,家庭對子女教育的投入的差距也在不斷擴大,結果導致不同階層的子女在學業成就上的差距擴大。除了收入差距,在許多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城鄉學校能夠獲得教育資源和教育質量的差距也會影響到不同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投入。從中觀的機構角度來看,以往的研究提出導致家庭對校外培訓需求增長的兩個主要因素是高利害的考試和低質量的公立學校。
家庭是本研究關注的重點。在微觀家庭的層面,國外的研究主要圍繞家庭人力資本投資理論展開,在新古典經濟學的框架下探討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投入決策與家庭預算約束之間的關係(Becker,1964;Mincer,1974;Schultz,1961)。
影響家庭對子女教育投入的因素可以被歸納為家庭背景(如家庭收入水平、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規模以及兄弟姐妹數量)、經濟因素(如機會成本、預期的勞動力市場回報)和社會文化因素(如家庭成員的婚姻性別觀念等)(Huston,1995;Mauldin,Mimura,& Lino,2001;Taubman,1996;Tilak,2002)。其中,家庭收入水平是解釋家庭教育支出最為關鍵的變量之一(Benson,1961;Filmer & Prichett,1999;Glewwe & Jacoby,2003;Jacoby,1994)。
家庭收入水平與父母教育程度、職業以及社會地位緊密相關,因此家庭收入的高低與子女教育投入也高度相關。家庭收入越低,對教育的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越敏感,同時也更容易受到其他非經濟因素(如與個人能力相關的學業成績、學習態度和興趣,以及與個人能力不直接相關的家庭規模和結構、父母教育和職業等)的影響。其次,父母所受教育也是影響家庭教育投入的關鍵因素。一方面,父母教育程度與先天的認知能力相關,從而影響到子女認知能力發展;另一方面,父母教育程度與社會經濟地位和文化資本積累相關,從而影響父母對教育的價值判斷、對子女的教育期望以及家庭教養方式等。
研究表明,在控制了家庭收入等因素之後,父母教育程度越高,尤其是母親的教育程度越高,家庭對子女教育的投入也相應越高(Shultz,2001)。除家庭收入和父母教育程度之外,子女受教育的機會成本和教育回報的預期也受到家庭結構的影響。
在獨生子女政策推行三十多年之後,核心家庭在我國逐漸佔據了主導地位。根據國家衛計委2015年發布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我國3人及3人以下家庭戶數佔比達到70.2%,而由夫妻和獨生子女構成的核心家庭佔比為64.3%。這反映到了家庭的消費選擇上,獨生子女不論性別皆成為了家庭的中心,而子女的教育消費成為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
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國內對家庭教育投入的研究逐漸增多。從研究的視角來看,可大致分為兩類:一是著眼於政府教育投入與家庭教育支出關係的宏觀研究,二是著眼於家庭內部資源分配的微觀研究。
就微觀研究來看,國內學者利用不同的調查數據對我國家庭教育支出水平、負擔以及地區和群體差異進行了大量研究,發現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以及不同收入的家庭之間教育支出存在著明顯差異,且家庭教育支出的差異要高於家庭收入的差異(魏新,邱黎強,1998;雷萬鵬,鍾宇平,2003;丁小浩,薛海平,2005;李文利,2005;楚紅麗,2008;遲巍,錢曉燁,吳斌珍,2012;錢曉燁,遲巍,史瑤,2015;周雪涵,張羽,2015)。
除了家庭收入外,許多研究還關注了家庭結構和家庭社會文化資本對家庭教育支出的影響,包括家庭規模、子女數量、父母受教育水平、戶主性別、城鄉背景等因素。除了傳統的教育水平和職業之外,也有研究關注父母的政治資本和職業權力對教育支出的影響,發現擁有政治資本和高職業權力能夠在享有更好的教育機會的同時減少家庭的教育支出(葉曉陽,2012;丁小浩,翁秋怡,2015)。
面對不斷出現的課外補習等現象,有研究開始關注校內校外教育支出,發現與校內支出相比,校外支出大幅增加,成為教育支出的一個重要部分(雷萬鵬,2005;楚紅麗,2008;薛海平,丁小浩,2009;曾滿超,丁小浩,沈華,2010;胡詠梅,範文鳳,丁維莉,2015;薛海平,2015)。根據以往的研究,無論是校內還是校外支出,低收入家庭和貧困地區家庭都面臨著更大的預算約束,支出負擔也更重。
綜上,國內對家庭教育投入及其影響因素的分析已經有了豐富的積累。文獻梳理呈現了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變化的背景和邏輯:隨著我國市場轉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家庭結構的變化,各收入階層的家庭已經表現出在經濟能力允許的範圍內為子女選擇更高質量的學校教育的傾向。
收入不平等的加劇以及家庭對未來經濟狀況的焦慮導致了家庭對優質教育資源和差異化教育資源需求的增加。另一方面,伴隨著義務教育免費和教育市場的發展,家庭可選擇的教育產品和服務從由傳統的公立學校提供轉向由學校和市場共同提供,而校外教育則成為家庭教育消費差異化需求的體現。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之上,本研究主要關注兩個方面。
首先,從研究的數據來看,由於具有全國代表性的家庭教育支出調查數據較少,一些研究關注的是大城市或城鎮地區的家庭教育支出,一些研究則關注於農村地區的家庭教育支出,還有一些全國範圍內的調查數據僅僅覆蓋了部分省市。
目前僅有的兩個具有全國代表性的家庭調查由於並不是為了解家庭對子女教育投資而專門設計,其關於家庭教育支出的分類無法滿足詳細刻畫家庭教育支出結構的需求。本文採用的「中國教育財政家庭調查」是專門針對家庭教育支出的大型入戶調查。2017年的調查採取分層、三階段的概率比例規模抽樣的方法進行抽樣,在全國範圍覆蓋除西藏、新疆和港澳臺地區外的29個省,363個縣,共涉及40011戶的127012個家庭成員,在保證全國代表性的前提下,數據具有省級代表性和副省級城市代表性。
其次,現有的研究對家庭教育支出的選擇,尤其是對不同類型的教育活動、產品和服務的選擇的討論並不充分。大部分研究主要關注家庭子女教育總支出或者其中的一部分支出,例如學費、校外補習費用等,而較少將正規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的投入作為相互關聯的整體,分析家庭在各類教育活動、產品和服務之間的選擇和投入。
本研究聚焦於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的關係,採用邊際消費傾向模型分析不同社會經濟背景、不同結構和子女特徵的家庭對子女各類教育活動的選擇和投入水平。此外,本研究在戶籍的基礎之上,關注流動人口和本地人口在子女校外教育選擇上的差異。與本地家庭相比,流動人口家庭的子女所享有的公共教育資源數量和質量相對較低,而所面臨的競爭壓力和市場環境卻與本地人口相似。在外部環境和家庭內部結構的雙重影響下,這一部分家庭的子女教育支出也值得關注。
三、數據和分析方法
(一) 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的數據來源於中國教育財政家庭調查在2017年採集的家庭入戶調查數據(CIEFR-HS 2017)。CIEFR-HS 2017採取分層、三階段的概率比例規模抽樣的方法進行抽樣,在全國範圍覆蓋除西藏、新疆和港澳臺地區外的29個省,363個縣,40011戶家庭。其中,0—6歲及16歲以上在校生2.1萬名,小學生7485人,初中生3357人,高中生3009人。
調查內容包括家庭學齡兒童的教育機會、家庭教育支出和政府補貼三方面情況。教育機會包括孩子當前和曾經接受過的教育、學校類型,在入學過程中遇到的阻礙以及家庭為得到入學機會而投入的金錢和其他資源。除了與子女教育相關的家庭支出之外,CIEFR-HS調查數據還提供了較為豐富的家庭背景信息,包括受訪戶家庭成員的年齡、受教育程度、婚姻情況、戶籍、家庭規模和結構、家庭年收入和消費支出。
(二) 變量
1. 因變量
本文關注的被解釋變量是家庭子女教育支出。CIEFR-HS數據非常詳細地記錄了過去12個月以家庭為單位的個體對子女教育的支出。根據問卷對教育支出問題的分類,子女教育支出可分為校內支出和校外支出。其中,校內支出可分為學費和其他校內支出,而其他校內支出主要包括三個部分:
(1)學校提供的服務性收費,例如夥食、住宿、交通;(2)學校代收費用,例如教材教輔、校服、醫保體檢、考試等費用;(3)學校增值性收費,也有研究稱之為發展性收費,例如校內的補習班、興趣班、校外活動,也包括借讀費。校外支出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1)校外教育支出,包括學科類和興趣類校外教育;(2)其他學習資料和用品。2. 自變量
本文主要關注家庭經濟背景、家庭子女結構和家庭戶籍三個方面。首先,本研究關注家庭的社會經濟背景,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和母親受教育水平兩個方面。過往的研究顯示,母親的受教育程度及其在家中的決定權對子女的教育選擇和投入的影響更大。
因此,除了家庭收入水平,本研究還關注母親的受教育程度和職業帶來的影響。其次,除家庭收入和父母受教育程度之外,本研究還關注家庭子女結構,包括子女的數量和子女的性別結構。根據2017年的家庭調查數據,在家中是獨生子女包括隔代獨生孫子女的樣本佔到76%,其中獨生女孩佔45%,獨生男孩佔55%。再次,除家庭社會經濟背景和家庭子女結構外,本研究也關注家庭的戶籍對子女教育支出的影響,包括是否農村戶籍、是否本地戶籍兩個方面。由於公共教育資源投入和分配的城鄉差異,以及戶籍與公共教育資源之間的關係,在其他條件相似的情況下,農村戶籍和流動人口家庭的子女獲得公共教育資源的數量和質量都要低於城鎮戶籍和本地戶籍家庭。
在回歸分析中,本文還根據上文的文獻綜述,採納了已有實證研究中使用的影響家庭教育支出的有效變量。這些變量包括家庭層面的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戶主性別和年齡、家庭規模和結構(18歲以下子女數量、65歲以上老年人數量、成年人數量),學生個人層面的學生性別、年級和班級成績,以及學校和地區層面的學校類型、城鄉和區域地理位置。
(三) 分析方法
首先,本文使用邊際消費傾向模型分析不同類型的家庭對子女各類教育活動的支出傾向。根據弗裡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說(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居民的消費水平不取決於暫時的現期收入,而是取決於持久收入,即在較長時期中可以維持的穩定的收入流量(Friedman,1957)。考慮到CIEFR-HS 2017所提供的家庭年收入中也包含暫時性的收入,根據以往的研究我們選擇家庭年消費總支出作為家庭收入水平的代理變量,分析家庭收入和各類教育投入之間的關係(Archibald & Gillingham 1981;Deaton & Muellbauer,1980;Massell,1969;Ogaki,1992;Wagner & Mokhtati,2000)。
其中,Eijk為學生i所在家庭j在k類教育投入上的花費,TEij為學生i所在家庭j的年消費總支出,Xij為學生i所在家庭j的特徵。
根據文獻綜述部分提到的已有實證研究中影響家庭教育支出的有效變量,回歸分析考慮的家庭特徵變量包括母親的受教育年限、戶主的年齡、戶主為女性的家庭、家庭未成年人人數、年齡小於65歲的成年人人數、年齡大於65歲的老年人人數、戶籍(農村、城鎮)、是否流動人口、家庭住址(農村、城鎮)、地區(東部、東北部、中部、西部)以及子女的年齡、性別、學段(小學、初中、高中)。
係數β為一個家庭在某一類教育上的邊際消費傾向的估計值。考慮到一個家庭內部子女教育投入估計的隨機幹擾項之間的相關性,回歸的標準差聚集在家庭層面。需要注意的是,由於調查數據是橫截面數據,儘管控制了一系列的家庭和個人層面的特徵,係數β僅僅是對家庭收入和教育支出的相關性分析,而非因果分析。
其次,上述模型估計的是所有樣本家庭子女教育投入和教育支出之間的關係,而家庭子女教育支出既可能因為家庭收入水平的限制而出現總量上的差異,也可能因為父母對各類教育產品和服務有不同的偏好而出現結構上的差異。
因此,本文還對不同家庭背景的樣本進行了分層估計。本文關注的分層變量包括家庭收入水平、母親受教育程度、家庭子女結構、戶籍(農村、城鎮)和是否流動人口。首先,我們根據家庭的收入水平將樣本從低到高分為五組。
其次,我們進一步將樣本按照母親受教育水平分為五組(小學、初中、高中或中專、大專或本科、本科以上)。除了家庭收入水平和母親受教育程度之外,考慮到不同家庭結構和不同戶籍家庭在教育投資行為上可能存在差異,我們還將樣本分為獨生女孩、獨生男孩和非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戶籍和城鎮戶籍家庭,流動人口和本地戶籍家庭,根據上述特徵分析家庭收入水平和子女教育投入之間的關係。
四、分析結果
(一) 中小學階段家庭教育支出概況
根據表1,全國中小學階段每生每年家庭教育支出為10374元,佔家庭總支出的15.6%。平均來看,教育支出中的三分之二為校內支出,另外三分之一為校外支出。從不同的學段來看,小學階段每生每年平均教育支出為7532元,佔家庭年消費總支出的10.9%;初中階段平均為9982元,佔15.8%;高中階段平均為17833元,佔27.1%。隨著學段的升高,校外支出的佔比實際上降低。
從不同的家庭收入水平來看,家庭花在每個子女身上的教育支出隨著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收入水平最低的一組子女教育支出平均為3380元,而收入水平最高的一組為23784元,是最低組的七倍。就每個子女的教育支出佔家庭年消費總支出的比例來看,經濟水平最高的一組佔15.2%,而最低一組佔18.6%。可以說,對有在校學生的家庭而言,子女教育支出是較為剛性且穩定的支出。
從母親受教育水平來看,受教育程度越高的母親,其家庭投入在每個子女身上的教育支出越高。母親受教育程度為本專科和本科以上兩組家庭每生每年家庭教育支出分別為22175元和34961元,佔家庭年消費總支出的20%和25%。一定程度上表明家庭社會經濟背景因素中,家長受教育程度為代表的文化因素比經濟因素對子女教育支出的影響更大。
從家庭結構來看,多子女家庭的年消費總支出與獨生子女家庭相比差異不大,但每生每年家庭教育支出僅為獨生子女家庭的四分之三。獨生子女家庭中,平均來看獨生女孩家庭的每生每年教育支出、佔家庭總支出的比例以及校外教育支出佔比都高於獨生男孩家庭。
從戶籍來看,城鎮戶籍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為每生每年16201元,為農村家庭的2.5倍。其中校外教育支出佔比為41%,是農村家庭的2倍。而從是否本地戶籍來看,儘管佔總支出的比例相似,流動人口家庭每生每年的教育支出高於本地戶籍家庭。另一方面,流動人口家庭花在學校教育的支出佔比要高於本地戶籍家庭。從家庭的年消費支出可以看出,流動人口家庭內部存在較大的差異,既包括政策關注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等弱勢群體,也包括沒有本地戶籍但家庭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家庭。
校內教育支出分為學費和其他校內支出,校外教育支出分為學科類、興趣類校外教育支出和其他學習資料、用品支出。圖1將四類教育支出按照每學年支出0元、0—1000元、1000—5000元、5000—10000元、10000元以上分為五組,計算每組相應教育支出的家庭佔比。首先,總體來看,只有少數中小學在校生的父母匯報過去一年其家庭教育支出為0元。
佔比最高的組為1000—5000元組,其次是超過10000元組。支出小於1000元和5000—10000元組佔比相似。其次,從校內支出來看,由於義務教育的普及和城鄉免費義務教育政策的執行,學費支出為0的學生佔比為76.3%,學費支出在1000—5000元的佔比為12%。其餘各組支出的學生佔比均低於5%。
從校內其他支出來看,支出在1000—5000元的佔比最高為36.8%,其次是0—1000元、5000—10000元和高於10000元,分別為27.8%、18%和14.2%。而校內其他支出為0的佔比最低,僅為3.2%。再次,就有效回答校外補習和校外興趣班支出的樣本來看,支出在1000—5000元的佔比最高為39.6%和40.9%,其次是0—1000元、5000—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可見,基礎教育階段家庭在投入子女校外培訓的同時,對校內的其他支出也有較大的投入,且較少有完全沒有校內其他支出的家庭。
(二) 中小學階段校外教育參與和支出情況
鑑於校外教育是本文的分析關注點,我們以CIEFR-HS數據中有效回答了校外教育參與和支出相關問題的中小學生作為樣本,分析不同學段和家庭背景的校外補習和興趣班參與率和支出(表2和表3)。總體上,有38%的中小學生在過去的12個月中參加過學科類校外補習,其中小學為34.6%,初中為43.0%,高中為40.7%。
校外補習的生均每年支出水平隨著學段的升高迅速提高。有21%的中小學生在過去12個月參加過校外興趣班,其中小學為26.4%,初中為15.2%,高中為14.2%。校外興趣班的支出在小學階段較高,而初中和高中階段則有所下降。
從家庭的社會經濟背景來看。校外補習和興趣班的參與率和支出隨著家庭收入和母親受教育水平的提高而增加,母親受教育程度對興趣班的選擇和消費的影響更加明顯。母親受教育程度為大專/本科和本科以上的學生課外補習的參與率分別達到56%和66.2%,興趣班參與率分別達到50%和76.3%。
從家庭子女結構來看,獨生子女的校外補習和興趣班的參與率和支出都高於非獨生子女。同為獨生子女家庭,女孩家庭校外補習和興趣班的參與率都高於男孩家庭,尤其是在校外興趣班的參與和投入方面。從戶籍來看,農村戶籍家庭子女的校外補習和興趣班的參與率和支出都遠低於城鎮戶籍。流動人口子女的校外補習和興趣班的參與率略高於本地戶籍子女。不同戶籍的家庭對課外補習和興趣班的選擇和消費說明了家庭所處的市場環境以及公共資源的可及性對家庭在校外教育選擇和消費方面的影響。
(三) 家庭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
本部分討論的是家庭在不同類型的教育支出上的邊際消費傾向。表3為不同類型家庭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需要說明的是,表中每一個係數都是一個單獨回歸中家庭收入水平與某一類教育支出之間的回歸係數。
每一個回歸都控制了個人、家庭和地區層面的因素(子女年齡、學段、母親教育、戶主性別、戶主年齡、家庭18歲以下子女數量和性別構成、65歲及以上老年人數量、成年人數量、戶籍、是否為流動人口、城鄉以及地區)。表3的第一列為全樣本分析,分別是家庭每生每年教育支出、學費、校內其他支出、校外補習支出和興趣班支出與家庭收入水平的關係。分析結果顯示,家庭支出每增加1000元,花在一個子女身上的教育總支出平均增加139元。
從不同類型的教育支出來看,大多家庭更加傾向於將增量部分用於校外學科類補習和校內的增值性支出方面。從學段來看,子女在高中階段的家庭更加傾向於將增量用於子女教育支出,尤其是在校內支出和校外補習的支出上。部分原因在於高中並非免費義務教育,私人承擔的教育成本高於小學和初中階段。這一點從高中子女家庭校內學費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要遠高於小學和初中子女家庭中可以看出。
其次,我們將樣本分為不同的家庭組,對每一組家庭的各類教育邊際消費傾向進行回歸分析。分組主要按照家庭收入水平、母親受教育程度、家庭子女結構和戶籍展開。
1、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
表3第三部分呈現的是在控制了包括個人、家庭和區域的特徵因素之後不同經濟水平的家庭在子女教育總支出和各類教育支出方面的邊際消費傾向。整體來看,當家庭收入增加時,各組家庭都會增加對子女教育的投入。隨著家庭收入的增加,其對教育投入的傾向愈加強烈。
具體來看,收入較高的家庭更傾向於將增量部分投入到子女教育的校外教育上,而收入較低的家庭則更傾向於投入到校內其他支出上。家庭收入每增加1000元,收入水平最低的兩組家庭顯著增加了校內其他教育支出(分別為57元和75元),但並沒有顯著增加校外培訓的支出;中間組和第四組家庭的校內其他支出和校外補習支出顯著增加,尤其是校外補習的增加幅度較大(分別為103元和109元);而最高收入組家庭在學費、校內其他支出、校外補習和興趣班支出上均有所增加。
對校內細項支出的分析表明(限於篇幅,未在表中顯示每一個細項支出的分析結果),對於低收入家庭而言,當家庭的收入增加1000元,他們會更加傾向於投入在基礎性的校內其他支出上,尤其是食宿交通上。可能的解釋是低收入家庭受到了更大的收入約束,因此子女校內教育部分的基礎性需求並未得到充分的滿足。
除了最低收入組,各組家庭對校內的增值性服務,包括各類學科、興趣和學校綜合活動的邊際消費傾向相似。總的來說,當家庭支出較低的時候,家庭對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低,且增加的教育支出主要用於校內基礎性支出。而中高收入家庭對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較為相似,這部分家庭更加傾向於將增加的教育支出用於校外教育。而最高收入家庭對各類教育支出的投入都有所增加。
2、不同母親受教育程度家庭子女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
根據表3的第四部分,除本科以上學歷母親的家庭之外,當家庭收入增加時,母親受教育程度較高的家庭傾向於將增量部分更多地投入在子女教育上。家庭收入每增加1000元,母親教育程度為小學或更低的家庭子女平均教育支出增加63元,母親為初中學歷的家庭平均增加82元,母親為高中或中專學歷的家庭平均增加173元,母親為大專或本科學歷的家庭平均增加209元,而母親為碩士或博士的家庭平均增加157元。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條件下,母親受教育水平所造成的子女教育投入差異要大於家庭收入所造成的差異。母親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家庭對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更高,這不僅體現在總量上,也體現在對不同類別教育支出的選擇上。相較而言,母親為高中或本科學歷的家庭校內的支出傾向是初中或小學母親的兩倍。在校外培訓的支出上,這樣的差異只體現在校外學科補習上,而在校外興趣培訓方面則差異不大。
由於樣本中母親學歷為碩士和博士的較少,估計的結果不一定穩定,因此以下結果只能作為參考。在考慮了子女個人、家庭結構和收入以及地區等影響教育支出的因素之後,隨著家庭總支出的增加,母親學歷為碩士或博士的家庭傾向於減少學費和校外學科補習的投入,而將增加的支出大量用於校內的增值性服務和校外興趣培訓。可能的解釋一是這類家庭對子女培養的重心已經從應試轉向了興趣和綜合素養;二是由於母親學歷較高可以自己輔導孩子,因此對校外學科補習的需求較低。總的來說,在控制包括家庭收入水平、家庭結構在內的各類因素之後,按母親受教育程度分組的家庭在子女教育上的邊際消費傾向差異較大,要大於按收入水平分組的家庭之間的差異。而且隨著母親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對孩子校內和校外拓展性的投入傾向都在增加。
3、不同子女結構家庭的子女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
根據表3的第五部分,與預期一致,當家庭收入增加的時候,獨生子女家庭更傾向於將增量用於子女教育。家庭收入每增加1000元,獨生女孩家庭平均增加189元在女兒的教育支出上,獨生男孩家庭平均增加128元在兒子的教育支出上,而非獨生子女家庭則平均增加69元在每個孩子的教育支出上。與以往文獻中家庭人力資本投資偏向於男孩的情況不同,結果顯示當家庭只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只有女孩的家庭對孩子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更強。
家庭收入每增加1000元,獨生女孩家庭在校內其他支出、校外補習、興趣培訓上分別增加81元、80元和42元,而獨生男孩家庭分別為47元、72元和25元。總的來說,獨生女孩家庭選擇增加女兒教育投入的傾向強於獨生男孩家庭,且增加的教育支出主要用於校內發展性的支出和校外教育支出,尤其是對非學科類的興趣班的投入方面,女孩家庭比男孩家庭更加重視。
4、不同戶籍家庭的子女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
表3的第六部分為不同戶籍類型的家庭在子女教育總支出和各類教育支出方面的邊際消費傾向。首先,結果顯示城鎮戶籍家庭在子女教育總支出、校內和校外各項支出方面都高於農村戶籍家庭,尤其是校內增值性服務和校外補習支出方面,其增量為農村戶籍家庭的2倍。其次,流動人口家庭不僅平均教育支出高於本地戶籍家庭(分別為12201元和10038元),其對子女各類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也更強。在細分支出方面,流動人口家庭用於學費、校內其他支出和校外學科補習的增量都高於本地戶籍家庭。分析結果一定程度上說明了不同戶籍類型的家庭可選的教育資源和教育機會的不同。
五、結論和討論
本文採用2017中國教育財政家庭調查數據,對我國中小學階段家庭子女教育投入的水平和結構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刻畫,並聚焦於家庭社會經濟背景、家庭子女結構和戶籍三類因素,分析了不同類型家庭校內和校外各類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
首先,從中小學階段家庭對子女的教育投入水平來看,每年家庭在子女教育上的投入平均為10374元,佔家庭總支出的15.6%。從總量上來看,家庭花在每個子女身上的教育支出隨著學段的升高、家庭社會經濟背景的提高而增加。從支出的校內外結構來看,生均家庭教育支出中的三分之二為校內支出,另外三分之一為校外支出,並且隨著學段的上升而有所下降。
由於高中階段並非免費義務教育,高中的家庭教育支出幾乎是義務教育階段的兩倍,同時校外支出有了明顯下降。此外,本文還發現家庭在投入子女校外培訓的同時,對校內的其他支出也有較大的投入,且較少有完全沒有校內其他支出的家庭。
其次,本研究關注家庭在校外教育上的選擇和投入。在調查覆蓋的中小學在校生中,平均38%的中小學生在過去的12個月中參加過學科類校外補習,平均有21%的中小學生參加過興趣類校外教育,且兩類校外培訓都存在顯著的城鄉差異。隨著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包括學科補習和興趣拓展在內的校外教育總支出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
儘管收入最低5%組的家庭也有校外教育方面的支出,說明校外教育參與的廣泛程度,但低收入組主要受到收入的約束,對子女校外教育的選擇和投入相互之間差異不大。而另一方面,高收入組由於受到收入的約束不大,對子女校外教育的選擇和投入更加受到貨幣投入以外的其他因素影響,其中包括父母受教育程度,因此,高收入家庭在校外教育的投入方面呈現出較大的內部差異。
第三,對家庭在子女教育總支出和各類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分析顯示,當家庭總支出增加的時候,家庭也會增加對子女教育的投入。平均來看,家庭總支出每增加1000元,花在每個子女身上的教育支出增加139元。對不同類型家庭的分組分析的結果顯示,母親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家庭、城鎮戶籍家庭以及獨生女孩家庭更傾向於增加對子女教育的投入。除了總投入的增加外,不同的家庭在各類教育活動、產品和服務上的支出意願也存在差異。
分析結果顯示:
(1)當家庭的收入水平和母親受教育程度較高的時候,家庭更加傾向於增加子女的校外教育支出,尤其是校外補習的支出。同時,這些家庭也會增加校內的增值性、拓展性支出。而當家庭收入水平較低的時候,家庭對子女教育的邊際消費傾向低,且增加的教育支出主要用於校內基礎性支出。(2)本文再次證實了家庭子女數量和結構會影響到家庭對子女投資的相關研究發現,相對於多子女家庭,獨生子女家庭對子女的校外教育投入更多。與傳統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發現,同為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女孩能夠獲得更多的校外教育機會和投入,尤其是在非學科補習的興趣拓展領域。(3)與本地戶籍家庭相比,流動人口家庭的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投入更多,尤其是在學費和校外學科補習的投入方面,這很可能是用以彌補校內教育的不足。對樣本的描述統計發現,總體上有12.6%的流動人口子女在民辦學校上學,而本地戶籍子女有7.7%在民辦學校上學。可見,流動人口子女享有的公共教育資源要少於本地戶籍子女。因此,流動人口家庭子女教育投入的「雙高」很可能是用以彌補優質公共教育資源的不足。本文對校內和校外教育支出的邊際消費傾向的分析表明,社會經濟背景更好的家庭對子女的校內和校外投入都更高。隨著家庭支出水平的增加,社會經濟背景較低的家庭更加傾向於增加子女校內的支出,尤其是校內基礎性的支出;而社會經濟背景較高的家庭更加傾向於增加校外教育支出,以及校內的發展性、增值性支出。與中等和高收入家庭相比,低收入家庭對子女的校內和校外教育投入不足。在公共教育資源和市場教育資源的雙重配置機制的作用下,家庭經濟和社會文化資本有可能轉化為教育系統內部和外部的雙重優勢,從而導致不同家庭獲得的教育機會和學業成就的差距進一步拉大,令教育公平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
為了使無法負擔課外補習支出的學生能夠享受到額外的服務,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政府通過公立學校向學生提供課外補習。例如,韓國實施放學後教育計劃,由政府撥款支持公立學校在放學後向學生提供課後託管、學科和藝體類課程輔導等服務。美國聯邦政府通過Title I撥款支持21世紀社區學習中心向貧困學生和在薄弱學校就讀的學生提供課後補習等服務,保證這些學生能夠達到州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學業水平。
此外,中心還向學生提供其他的藝體類課程、科技類課程、安全教育課程和學業諮詢等服務。一些地方學區也會使用公共財政購買培訓機構的服務,為學生提供大學入學考試輔導。一些OECD國家也會通過政府購買課外補習項目的方式向貧困生和學困生提供額外的輔導。建議可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服務或公共財政支持公立學校提供服務的方式,在減輕貧困生家庭負擔的同時,更加精準地向貧困生提供個性化教育服務,以彌合收入不平等帶來的家庭教育投入的差距。
目前在國內,一些地區如北京市已開始嘗試採取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由學校為學生提供三點半後全覆蓋的課後服務。另一方面,也可考慮將貧困生和學困生在學校所佔比例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參考指標。除了加大學校資源向落後地區、薄弱學校、貧困生和學困生的傾斜力度之外,可以考慮在初升高以及大學招生錄取階段給與貧困生更多的入學機會,從而減輕由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導致的不同收入階層的家庭子女享有的教育資源和教育機會的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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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華東師範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作者魏易。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芥末堆立場,轉載請聯繫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