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肖風偉
由於建築公司「拉鋸」式的複議與訴訟,在固始天福華僑城工地幹活被砸傷的楊河,整整奔波了兩年,至今連墊付的醫藥費都沒要回,更別說應得的其他賠償了。
【工地幹活,被水泥塊砸傷】
事情發生在2018年7月22日。當天上午,楊河在固始天福華僑城1號樓做外牆粉刷時,被21樓拆卸槽鋼散落的水泥塊砸中。
「將我從室外砸到室內,耳朵、胳膊、背都被砸傷,右胳膊當場砸斷變形,血流不止。」楊河說,他被工友送至固始縣中醫院,次日轉至鄭州市骨科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楊河為右尺橈骨骨折,信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八級傷殘,至今已兩年多了還沒有完全康復,正在等待二次手術。
事情發生後,開發商福建天福集團子公司、建築商福建永同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先後兩次共拿出50800元醫療費。之後,沒再進行後續賠償。
楊河說,受傷以來,他先後兩次住院,按醫囑每月例行複查,期間共支付醫療費、交通費等近10萬元,很多都是借的錢。妻子無業,父親幾年前患食道癌去世,落下的數萬元債務尚未還清,母親年歲已高,患有多種老年病,長年需要吃藥治療。他還有正在讀大三和高中的兩個孩子,全家5口人全靠他做建築零工維持生計。
「受傷兩年來,我既無法掙錢養家,又要借錢治病,借錢供孩子上學,一時間因病致貧,全家生活成了問題。」楊河說。
【維權兩年,墊付的醫藥費都沒要到】
楊河的維權之路一波三折。
2019年5月10日,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作出工傷認定書,認定楊河為工傷,永同達公司不服,申請複議。
同年9月20日,信陽市人力和社會保障局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固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書。永同達公司不服上述行政複議決定書,向固始縣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9年11月14日,固始縣法院駁回永同達公司訴求。
2020年1月6日,固始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書:永同達公司一次性支付楊河工作待遇15976.58元;楊河二次手術所產生的治療費、車旅費等待二次手術完結後,由永同達公司承擔;楊河應當享受的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工作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待二次手術結束再由永同達公司按規定一次性支付。
永同達不服裁決,又一次提起訴訟。
2020年7月10日,固始縣法院作出判決:駁回永同達訴訟請求;永同達公司於判決生效後7日內支付給楊河醫療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共計159725.58元。
接到判決書後,7月28日,永同達公司又向信陽市中院提起上訴,要求發回重審或改判……
面對這種維權"拉鋸戰",楊河早已精疲力竭,他說:「下一步就算終審判決了,會不會還面臨執行難的問題?」
在接受河南商報記者採訪時,永同達公司天福華僑城項目經理崔學富說,「我們對這個鑑定不服。鑑定結果為八級殘疾,我們認為應該是九級殘疾。當時想著雙方能協調好,結果沒談好,也錯過了向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鑑定的機會。信陽中院再判決了,我們就按判決執行。」
(編輯:劉夢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