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損害要賠償?為什麼重慶冬季大氣環境質量容易變差?危險廢物如何處置?……在這場發布會上,環保「發言人」都一一回答清楚了。
12月4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策劃舉辦的「發言人來了——環保服務進園區」專場發布活動走進巴南區宗申工業園。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原計劃1小時的發布會,因企業的積極提問而延長到了2個小時。對到場的100多家企業關心的問題,環保部門到場的「發言人」紛紛有問必答。
科普
重慶冬天空氣品質容易變差的原因找到了
發布會現場,來自市生態環境局和巴南區生態環境局的6位「發言人」分別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影響評價、排汙許可、大氣汙染防治、固體廢棄物處置、環境行政執法作了交流分享。
「首先,我要給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那就是,近年來,我們的空氣品質得到了持續改善,2019年優良天數達到316天。今年截至11月30日,優良天數達310天,同比增加16天。」
但我們在重慶生活久了,都會有這樣一個印象,為什麼冬天的重慶空氣品質容易變差嗎?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處副處長吳松漾介紹,由於重慶地處四川盆地東南部,「四山」和「兩江」環繞、地形複雜,冬季逆溫、靜風等不利氣象條件頻發,大氣擴散條件差、環境容量小,汙染物累積後極易形成持續汙染天氣。
同時,重慶冬季高溼、多霧的氣候特徵,還會促進二次顆粒物的吸溼增長,進一步加劇細顆粒物的汙染程度。
針對冬季大氣擴散條件不利容易導致空氣品質變差,重慶市已啟動了藍天保衛戰秋冬季攻堅行動,採取「四控兩增」措施,就是控制交通、工業、揚塵、生活汙染,增強監管、科研能力,還市民藍天。
對大氣汙染防治做得好的企業,重慶市還實施了獎勵政策,如汙染物排放濃度低於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30%、50%的,還可以享受環境保護稅減免25%、50%的稅收政策。
敲重點
這些損害環境行為要賠償
在隨後進行的問答環節,到場企業代表紛紛踴躍提問。
「哪些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現場企業提問。
「有『2+8』種違法情形需要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市生態環境局法規處副處長劉賓七介紹,其中的「2」指的是「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和「在國家和市級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劃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發生環境汙染、生態破壞事件的」,這兩種情形將直接納入賠償案件啟動情形。
劉賓七還詳細介紹了因非法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損害的;因環境汙染或者生態破壞導致疏散、轉移人員1000人以上或者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6個小時以上的等另外8種將需要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違法情形。
「這就進一步要求我們各個企業在生產經營的同時注意對環境的保護,或者將會害人害己。」巴南區某企業代表表示。
劉賓七還介紹,《重慶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特別明確,賠償義務人因同一生態環境損害行為需承擔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其依法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上遊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