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回到張家村那天,住在村口的劉荷花夫婦整整一晚上沒睡著。第二天一早,他們照舊6點出門打工,當記者再次湧進村莊時,他們已經在二十多公裡外的工地幹活了。夫妻倆拒絕了媒體的採訪,保持沉默,一如既往。
2020年8月4日下午4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以「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27年前,兩個孩子的屍體在下馬塘水庫被發現,其中一個就是劉荷花的兒子。
這本該是南方鄉村裡最普通的四口之家,丈夫張健飛在外打工,妻子侍奉著家裡的四畝地,收入還算說得過去。兩個兒子,大的4歲,小的2歲。大兒子老實聽話,身量比有些6歲的孩子還要高半頭——這是父親對他殘存的、最鮮明的記憶了。而大兒子遇害的第二年,小兒子在外婆家門口玩耍時,不慎跌入池塘身亡。
四年後,他們陸續又有了兩個兒子,還是普通的四口之家,但有些東西永遠不一樣了。
劉荷花的兩個孩子至今也不知道兩個哥哥的存在,她和丈夫從未透露過半個字。衣物在當時就燒掉了一些,幾張舊照片留在老房子裡,因為沒人住,房子慢慢塌了,秘密也被徹底埋藏在塵土裡。
為了繼續維持家庭的溫馨平靜,這些年來,他們偷偷吞咽著痛苦,但張玉環案的平反重新揭開了傷疤,如果張玉環不是兇手,他們的前半生都在怨恨什麼呢?張健飛有些想不通:「如果找到真兇,張玉環出獄我們恭喜他。現在兇手沒找到,叫我們怎麼辦?」
航拍張家村。中新社劉佔昆
他回來了
鄱陽湖南岸,江西南昌的進賢縣許久沒有什麼大新聞。每到夏季,炎熱多雨,村落裡草木茂盛,被洗刷得油綠,紅磚牆舊灰漬,田埂交錯,河流密布。這些年來,離開村莊的人越來越多,一間接一間的小巧紅磚房徹底空置,雜草和藤蔓重新將它們佔領。
附近的村民還記得那兩個失去孩子的家庭。劉荷花家的老屋與張玉環家前後毗鄰,如今快塌完了,他們在村道上新建了房子,三層小樓,藍色鐵門緊閉,外牆灰撲撲的,不像被仔細粉刷過的樣子。另一個遇害的六歲男童父母搬到了縣城,他們後來又有了一個孩子,村裡人說,這家的父親前幾年跑摩的維生,撞了人,賠了10萬塊,掏空了家底。如今中風,癱瘓在家。有人遙遙一指他們的老屋,早已雜草橫生,荒涼滿地。
另一個受害家庭的老屋。《南方周末》記者高伊琛
村裡的四畝地劉荷花一直種著,張健飛在外面工地做電焊工。7月6日,張家村的村支書突然把劉荷花叫到村委會:「張玉環可能要被無罪釋放了。」劉荷花馬上給丈夫打電話,遠在贛州打工的張健飛第二天一早坐火車趕回來。
三天後就是張玉環案再審的日子,自從得知消息後,劉荷花就沒睡過一個好覺。張健飛說,村幹部建議他們開庭那天別去,外出散散心,可以公費報銷。他們也不想去庭審,「怕看到那個(結果)心裡不是滋味。」張健飛本打算去贛州,把幹活的小麵包開回來,但當日江西省發布了暴雨黃色預警。
劉荷花夫婦在家裡,一直沒敢看庭審的結果,「看著心裡難受。」張健飛說。第二天他們出去,聽別人議論,知道張玉環並沒有被當庭釋放,心裡才高興了一些。
等待宣判是另一場煎熬。8月2日,張健飛的卡裡多了一筆幾萬塊的「安慰金」——這之前的大半生,他們對「張玉環沒判死刑」感到不解,也沒有得到過任何賠償,這筆錢讓他們有預感:張玉環可能要被釋放了。
兩天後,8月4日16點左右,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殺童案」,宣告已經53歲的張玉環無罪。張玉環坐車回到張家村,等待他的是數十臺手機與相機、街道上噼啪不斷的鞭炮聲、久違的親人與家。劉荷花夫婦錯過了這些,三個多小時後,他們才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家。
回去的車上還拉著幾個一起打工的同村村民,剛下車,他們就聽見村裡人說,「他(張玉環)回來了。」
夫妻倆一路悶著頭回到家,一晚上沒睡著。活兒還沒幹完,第二天一早,他們又沉默著出去了。
「那有什麼辦法?」張玉環出獄後,這成了劉荷花夫婦經常念叨的話。張健飛不理解:「村裡幾百人,張三也不懷疑、李四也不懷疑,政府還會冤枉好人嗎?」
張玉環家破舊的老宅(右)。中新社劉佔昆
從來不曾提起,永遠也不會忘記
劉荷花的兩個兒子記事以來,母親的身體就一直不好,總是生病住院,很多時候,晚上還會整宿整宿地睡不著。他們不知道原因,有次問起來,劉荷花只是說:「家裡沒人帶你們,我一個人帶了你兩個,操心操得這樣。」
只有丈夫張健飛知道,那是因為一旦不小心觸碰到「兒子被殺害」這件事,劉荷花就會好幾個晚上睡不著覺,張健飛聽到妻子在黑夜中嘆氣。
劉荷花永遠也不會忘記,27年前,1993年10月24日,丈夫外出打工,劉荷花做好午飯,大兒子張興跑出去玩還沒回來,她找遍了村子:「崽,你在哪裡哦?」關於那天的記憶已經支離破碎,在劉荷花的印象裡,晚上下起了小雨,夜裡12點多,她突然聽見兒子的聲音:「媽媽,我在這裡。」她打開後門,對面就是鄰居張玉環家,這也是她此後堅信張玉環就是兇手的原因之一。
第二天清早,有村民跑來告訴她:「你兒子在下窪水庫裡!」
屍體最早是被外村一個趕鴨子的村民發現的。趕到現場的附近林場醫生張幼玲發現孩子身上有傷痕,勸說家屬報警。據媒體報導,南昌市公安局做出的法醫學鑑定書稱,兩名死者均為死後被人拋屍入水,其中劉荷花夫婦的孩子張興系扼壓頸部窒息死亡。法醫依據張興胃中殘留的紅薯皮,鑑定死亡時間為10月24日上午11點半——那是劉荷花的午飯快要做好的時候,經當時警方排查後,10月27日,劉荷花家的鄰居張玉環作為嫌兇被警方帶走。
對於張興的骨灰,張健飛一直耿耿於懷。他那時在外面打工,趕回來想見兒子最後一面,但夫婦倆到火葬場時,得知骨灰已經「被倒掉了」,從工作人員那裡得到的解釋是,以為兩個小孩沒有父母。劉荷花眼前一黑,「當時他(張健飛)背著我回去的,我什麼都不知道了。」
命運沒有給劉荷花夫婦喘息的機會。轉過年來,小兒子在外婆家門前的池塘落水身亡,外婆也因此一直自責,劉荷花落下了頭疼的毛病,每年有幾個月都要去醫院。
按照上世紀90年代江西當地的計劃生育政策,生完第二個兒子沒多久,劉荷花就結紮了。
1996年,他們湊了一萬多塊錢,去南昌做輸卵管復通手術。很快劉荷花又懷孕了,1997年她生了一個兒子。那之後沒多久,她再次意外懷孕,又是一個兒子。
命運給予什麼,張氏夫婦就接住什麼,無論好的還是壞的。這一次,劉荷花夫婦決心一定要看好孩子,讓他們萬無一失長大,至於過去,就深深埋在心裡。
他們讓孩子住在五公裡外的外婆家,張健飛外出打工,劉荷花白天種豆子,晚上去娘家看孩子;四五歲快上學時,他們在縣城買了房子,孩子徹底離開了那個地方。只有大年初一的時候,兩個孩子才會被帶回張家村祭拜祖先,之後很快便離開。
大兒子今年23歲,已經結婚,中專學的是汽修,現在在杭州打工;小兒子還沒成家,初中輟學後就去西安闖蕩,為了照顧母親才回到南昌。孫子兩歲了,劉荷花身體不好,只能讓外公外婆帶孩子,和親家相比,50歲的劉荷花蒼老瘦小,兒媳婦經常問她:「媽媽你怎麼這麼瘦?」
「問得我眼淚都要流出來了。」劉荷花說。
張玉環和大兒子張保仁、二兒子張保剛坐在垮塌的老房子門口談心。紅星新聞王勤 攝
「帳不能掛到張玉環身上」
張玉環出獄後,張健飛夫婦沒見過他,也沒想過主動找上門。張健飛設想過在路上碰到張玉環的場景:「就當不認識,我知道他也不會找我說話。」
張家村的村民們也這樣避忌著。當年去過案發現場的林場醫生張幼玲,後來覺得張玉環案證據或許不足,是最早聯繫記者的人之一,也是推動張玉環案重審的助力。張玉環宣判無罪後,劉荷花曾在8月末打電話給他:「就是你把殺人犯放出來的!」
9月2日,張玉環提出申請2234萬餘元國家賠償,在採訪中,張玉環說,出獄後,輿論給他帶來了非常大的壓力。27年的羈押讓一些人仍然認為他是殺人犯,所以在提出國家賠償以外,他要求江西省高院在省市級媒體上對其公開賠禮道歉。
「到現在全村還認為張玉環是兇手。」張幼玲嘆了口氣,村裡都是一個姓,即使有什麼想法,很多人也不會明說。他認為,最重要的是事實,「只要政府能拿出誠信,把兇手繼續找出來,我要的就是真相。」
但張健飛已經不抱什麼希望了。二十七年前,他相信案件偵破了,但「兇手」一直沒有被判處死刑,家屬也沒有得到賠償;二十七年後,案件重新宣判,張玉環被無罪釋放,張健飛不知道該相信誰:「我知道兇手可能找不到了。」
張健飛夫婦的困境是冤案中被害者家屬普遍經歷過的折磨。在「念斌投毒案」中,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縣澳前村17號兩戶居民家中多人出現中毒症狀,其中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經過偵查,認為其鄰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八年間,案件開庭審判了10次,4次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直到2014年8月22日,福建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念斌無罪釋放。但失去孩子的遇害者家屬早埋下了仇恨的種子,兩家多次在法院起衝突,念斌釋放後,遇害家庭的民事賠償也沒有著落。
和出獄後的張玉環一樣,念斌也一直籠罩在「嫌疑人」的陰影中。無罪釋放五年後,念斌在澎湃新聞的採訪中,依舊覺得「戴著無形的鐐銬」,村裡人也一直對他有看法。
曾作為多起冤案辯護律師的李金星說:「我們肯定要非常同情被害人家屬,但被害人家屬的這種苦難並不能歸責於張玉環。不能把這個帳掛在張玉環,甚至不能掛在『張玉環平反』這個事上。」
在他看來,冤案翻案後,遇害者家屬的權益保障主要存在兩個問題:最重要的是追查真兇,「但是一般這種重大冤案翻案,經過許多年之後,主觀客觀等多重因素導致追查真兇具有很大的阻礙。」第二,如果受害者家屬家庭困難,可以向國家申請救助,但「現在我國的法律制度中,並沒有明確的針對冤案本案受害者家屬救濟或者補償的條例」,基層政府只能以慰問金等其他形式進行救助。
劉荷花在張玉環出獄後住了快一個月的院,「腦袋受不了,喘不過氣」。出院後不久,張健飛做了個決定,他們想等國慶假期,兒子都回家時,告訴他們之前發生的所有事情。「不說的話他們一直蒙在鼓裡都不知道。」張健飛啞著嗓子說。
失去孩子後,劉荷花燒毀了孩子的衣物,她和丈夫失去了孩子笑鬧過的老房子,也失去了裡面僅存的殘像;兒子沒有骨灰,也沒有墳塋,只能等到每年清明,在他們給父母上墳時,才偷偷一併把孩子的紙錢衣服都燒去。現在,他們連曾經確定存在的「真兇」,也失去了。
(文中張興為化名,李曉芳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