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需保護 損害環境必賠償--吉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一案開庭

2020-09-16 遼源檢察

2020年9月14日上午,遼源市人民檢察院全程監督支持的西安區某養殖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一案,在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聽證。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的檢察人員旁聽了此次聽證。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總體部署精神,加強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公益保護合力,在市檢察院檢察長的高度重視、親自指揮下,市檢察院對支持相關行政機關代表遼源市政府主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

2020年4月30日,市檢察院通過新聞媒體報導發現,西安區的某養殖戶違法向遼河流域支流仙人河排放生豬糞汙,可能為涉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案件線索,遂將此線索交由西安區檢察院協助辦理。經依法調查查明:該養殖戶年養殖生豬230頭左右,每天生豬排洩物1噸左右,2018年1月至今, 該養殖戶多次將生豬排洩物排放到養豬場門前仙人河上遊支流內。經調查核實和司法鑑定,排放總量累計約為20噸。另查明, 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間,西安區農業農村局與西安區燈塔鎮人民政府先後三次向該養殖戶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其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均未取得實際效果。隨後,西安區農業農村局將該違法問題線索移送至遼源市公安局仙城分局。經公安機關調查, 該養殖戶對自己非法排放豬排洩物汙染河流的事實供認不諱,後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總體部署精神,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公益司法保護合力。市檢察院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吉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方案》、《遼源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精神, 2020年7月,與遼源市生態環境局共同召開了檢政會商會議。會上,雙方針對涉案線索相關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提出了完善社會治理的改進工作型檢察建議,並就如何落實好上級部署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任務進行商討,對建立生態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線索雙向移送等相關機制達成了共識。

7月16日,在市檢察院、西安區檢察院的監督支持參與下,遼源市生態環境局代表遼源市政府主張生態損害賠償權利,與該養殖戶進行磋商,並籤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該養殖戶對生態修復費用及專家諮詢費17649.64元、行政處罰20000元,均表示接受。磋商會上,市檢察院從生態環境保護、遼河流域治理出發,對該養殖戶進行了法治教育,並對該養殖戶今後如何依法合規經營提出了建議。8月7日,該協議正式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公告、實地調查等程序,進入了最終的司法確認。

本次公開聽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做審判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法制科科長,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該養殖戶作為申請人依法到庭參與本次公開聽證。此案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把關,系全省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第一案。

相關焦點

  • 遼源法院審結吉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
    9月15日,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結吉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中國吉林網記者採訪中了解到,2015年5月,趙某某註冊成立了遼源市西安區某養殖戶,年養殖生豬230頭左右,每天生豬排洩物1噸左右。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趙某某多次將生豬排洩物排放到養豬場門前仙人河上遊支流內,排放總量累計約為20噸。
  • 遼源中院成功審結全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
    9月15日,吉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在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結。遼源市政府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指派遼源市生態環境局對本案事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鑑定等工作並制定初步修複方案後
  • 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結全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
    來源:省法院環資庭 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轉自: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9月15日,吉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在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結。
  • 遼源市中院成功審結全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
    9月15日,吉林省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在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審結。遼源市政府作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人,指派遼源市生態環境局對本案事實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調查、鑑定等工作並制定初步修複方案後,與趙某某達成磋商賠償協議。
  • 湖北生態損害賠償案首獲司法確認 賠償環境損害72萬元創歷史新高
    環境有價,損害擔責。11月26日從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日前下達司法確認書,江陵縣「10.16」汙染環境案確認賠付72.0438萬元。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稱,這是湖北省首例經司法確認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賠償額創歷史新高。
  •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申請司法確認的級別管轄問題
    雖《若干規定》對我國目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管轄層級已有明確規定,但是,就法律規定而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的管轄,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司法實踐中,亦有中院裁定(浙江首例由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和基層法院(貴州首例由清鎮市人民法院管轄)裁定兩種模式。
  • 四川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在資陽開庭審理
    資陽網訊(實習生 李漫希 記者 陶思懿)8月18日,一起涉案金額近500萬元,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在雁江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後,四川開庭審理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也是首例檢察機關出庭支持起訴的案件。據了解,2017年7月17日,被告貨車司機何某購得車牌為川R35517的重型罐式貨車一臺,用於危化品運輸。
  • 環境有價 損害擔責!亳州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一次性磋商成功
    8月25日上午,亳州市生態環境局與亳州市金順超硬材料有限公司舉行磋商,並就該公司非法排放未經處理的含有重金屬生產廢水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籤訂協議,標誌著自國家、省、市有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啟動以來,亳州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一次性磋商成功。
  • 大理州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磋商成功
    近日,大理州彌渡縣朱坊後山農光互補光伏電站建設項目非法佔用林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磋商成功,州林業和草原局與彌渡縣惠揚農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據介紹,該案是大理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實施以來,首例通過磋商達成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此次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磋商成功,對大理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起到積極的示範作用。
  • 湘潭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正式結案
    紅網時刻湘潭10月10日訊(通訊員 黃豔紅)10月10日,我們從湘潭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湘潭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已於近日正式結案。5月31日,湖南瑞興鋅業有限公司汙水處理池北側圍牆因連日暴雨,從泵房處至衝渣水循環處理池處發生垮塌,導致衝渣水循環處理池池體出現裂縫,有汙水滲出。
  •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典型案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例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有效。  (三)典型意義  本案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開展後,全國首例由省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件。該案對磋商協議司法確認的程序、規則等進行了積極探索,提供了可借鑑的有益經驗。人民法院在受理磋商協議司法確認申請後,及時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修複方案等內容通過網際網路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人民法院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進行司法確認,賦予了賠償協議強制執行效力。
  • 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丨湘潭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結案
    環境有價 損害須擔責湘潭市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結案湘潭在線10月8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廖豔霞)日前,市生態環境局完成了對湖南瑞興鋅業有限公司「5·31」突發環境汙染事故造成的生態損害修復驗收:該公司投入55.65萬元修復了汙染水體,完成了底部土壤無害化處理。
  • 吉水縣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召開,成功籤署賠償協議
    首例!吉水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成功召開9月21日,在吉水縣人民檢察院的參與下,吉水縣林業局、吉水縣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了吉水縣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並成功籤署賠償協議。這是吉水縣辦理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件,也是吉水縣檢察院在民事公益訴訟領域的新探索。
  • 四川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開庭 政府當原告
    8月18日12時許,持續了半天的庭審接近尾聲,作為原告資陽市生態環境局的訴訟代理人,來自省生態環境廳的公職律師寇春燕正在發表最後意見。經過3個多小時的交鋒,這起「官告民」的民事訴訟案件當天在資陽完成首次庭審,這是四川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
  • 遂寧市首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一次性磋商成功
    案件延伸迅速反應,拉開首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序幕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單位或個人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政府作為權利人可以提起索賠。遂寧市生態環境局迅速就案情及生態環境損害現狀展開深入研究,初步判斷該事件屬《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適用範圍情形(三)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生態環境資源類案件中,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應當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該案賠償權利人為遂寧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為遂寧市生態環境局,賠償義務人為射洪市洪城垃圾填埋處理有限公司。
  • 首例!吉水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成功召開
    9月21日,在吉水縣人民檢察院的參與下,吉水縣林業局、吉水縣生態環境局組織召開了吉水縣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並成功籤署賠償協議。這是吉水縣辦理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件,也是吉水縣檢察院在民事公益訴訟領域的新探索。
  • 賠償1785.28萬元 湖南最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磋商成功
    賠償1785.28萬元   湖南省最大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磋商成功  2020年12月29日,在省生態環境廳及省人民檢察院的具體指導下,深圳某公司、山東某公司、永州某公司與永州市生態環境局經過磋商達成協議,對永州湘江紙業有限責任公司重油洩露事件
  • 重慶法院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典型案例
    09重慶市九龍坡區環境保護局與米華富等六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基本案情】米華富等六人從事廢油漆桶、廢油桶等的回收、加工,開設的三處加工點均未辦理相關環保審批手續,在切割廢桶時將桶內的殘留物直接傾倒於加工點地面,造成土壤汙染。
  •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完善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落實...
    這是南川區先鋒氧化鋁有限公司在赤泥輸送管道發生洩漏汙染環境之後,實施的總金額達106.95萬元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措施之一。先鋒氧化鋁有限公司此舉,是其與市生態環境局籤訂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被渝北區人民法院裁定有效後實施的。由此,我市市級部門首次聯合辦案共同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得到司法確認,這也是重慶首例同時追究水生態環境損害和魚類資源損失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
  • 廣東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磋商
    本報記者鍾奇振 通訊員 何閃閃 潘廷鳳廣州報導 廣東近日印發《廣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工作流程,在以往追究損害賠償責任的基礎上,增加行政磋商途徑,並配套司法保障措施,推動廣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