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上午,遼源市人民檢察院全程監督支持的西安區某養殖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一案,在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聽證。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的檢察人員旁聽了此次聽證。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總體部署精神,加強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公益保護合力,在市檢察院檢察長的高度重視、親自指揮下,市檢察院對支持相關行政機關代表遼源市政府主張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權利進行了積極探索和實踐。
2020年4月30日,市檢察院通過新聞媒體報導發現,西安區的某養殖戶違法向遼河流域支流仙人河排放生豬糞汙,可能為涉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案件線索,遂將此線索交由西安區檢察院協助辦理。經依法調查查明:該養殖戶年養殖生豬230頭左右,每天生豬排洩物1噸左右,2018年1月至今, 該養殖戶多次將生豬排洩物排放到養豬場門前仙人河上遊支流內。經調查核實和司法鑑定,排放總量累計約為20噸。另查明, 2018年9月至2020年4月間,西安區農業農村局與西安區燈塔鎮人民政府先後三次向該養殖戶下達《整改通知單》,責令其立即糾正違法行為,均未取得實際效果。隨後,西安區農業農村局將該違法問題線索移送至遼源市公安局仙城分局。經公安機關調查, 該養殖戶對自己非法排放豬排洩物汙染河流的事實供認不諱,後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為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總體部署精神,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公益司法保護合力。市檢察院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吉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實施方案》、《遼源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等精神, 2020年7月,與遼源市生態環境局共同召開了檢政會商會議。會上,雙方針對涉案線索相關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提出了完善社會治理的改進工作型檢察建議,並就如何落實好上級部署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任務進行商討,對建立生態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線索雙向移送等相關機制達成了共識。
7月16日,在市檢察院、西安區檢察院的監督支持參與下,遼源市生態環境局代表遼源市政府主張生態損害賠償權利,與該養殖戶進行磋商,並籤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該養殖戶對生態修復費用及專家諮詢費17649.64元、行政處罰20000元,均表示接受。磋商會上,市檢察院從生態環境保護、遼河流域治理出發,對該養殖戶進行了法治教育,並對該養殖戶今後如何依法合規經營提出了建議。8月7日,該協議正式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法院公告、實地調查等程序,進入了最終的司法確認。
本次公開聽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做審判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法制科科長,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該養殖戶作為申請人依法到庭參與本次公開聽證。此案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查把關,系全省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