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及待遇
(一)中組部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1、應聘條件
創新人才長期項目、短期項目、「青年」項目參見中組部《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和《青年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
2、待遇
除享受國家和江蘇省的相關政策待遇外,學校將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可租住學校住房一套,如自購校外住房,另給予不低於150萬元的住房補貼和安家費;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和所在學科情況,為其提供不低於200萬科研經費,並在團隊建設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科研和辦公條件。
(二)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講座教授
1、應聘條件
參見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實施辦法》。
2、待遇
(1)「長江學者」特聘教授除享受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待遇外,學校提供的薪酬待遇不低於國家標準。學校提供安家費25萬元,可租住學校住房一套,如自購校外住房,另給予不低於150萬元的住房補貼;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和所在學科情況,為其提供科研經費,並在團隊建設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科研和辦公條件。
(2)「長江學者」講座教授除享受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待遇外,學校提供的薪酬待遇不低於國家標準。學校每年報銷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講座教授來校工作期間,學校提供住房一套;學校根據工作需要和所在學科情況,為其提供科研經費,並在團隊建設方面給予政策支持,提供必要的科研和辦公條件。
(三)江蘇特聘教授
1、招聘學科
生態學;林木遺傳育種;林產化學加工工程;木材科學與技術;森林保護學;森林培育;森林經理;林業經濟管理;風景園林;生物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機械工程;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輕工技術與工程
2、應聘條件
(1)海外應聘者條件
①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②具有博士學位,且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且候選人須達到江蘇省正教授任職資格要求。
③獲得博士學位後有連續兩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歷,一般應在國外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獲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應職位。
海外應聘者的來校時間從當年引進放寬為近3年引進。對於當年(1月1日以後)引進到我校的海外應聘者,須有連續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歷。對於前兩年引進到我校的海外應聘者,須有連續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經歷,並取得江蘇省教授任職資格。
④學術造詣高深,主持過重大科研項目研究,在重要學術刊物上發表過多篇有較高影響因子的論文,或掌握關鍵技術,擁有重大發明專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研究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在本領域國際學術界具有較大影響;科研成果無智慧財產權糾紛。
⑤傑出和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和年齡要求。
(2)國內應聘者條件
①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學風嚴謹,身心健康。
②具有博士學位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後出生)。
③主持過國家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究,研究成果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為國內外同行公認,科研成果無智慧財產權糾紛;或在人才培養、教育教學方面取得突出成績。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或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排名前3);
(b)獲得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
(c)獲得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前2)獎勵;
(d)獲得高等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及以上(排名前2)或國家級教學中公師資獎獎勵。
④傑出和緊缺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和年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