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5日電 國務院臺辦2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範麗青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經籤署三年了。生效實施三年來,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成效。
就有記者問及,臺灣前「立委」羅福助在臺灣被判刑,據說他已經逃到大陸來,還在上海和揚州等地有做生意,不知道大陸方面會不會協助臺灣追緝他?
範麗青說,這個問題,應該是涉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互助協議執行情況。大陸方面一貫是認真負責地履行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我們不會包庇、縱容任何犯罪行為。比如說大陸方面已經向臺灣方面遣返通緝犯168人。「至於你說的個案,我們目前沒有確切的信息。」
範麗青介紹,《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經籤署三年了。生效實施三年來,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主要包括六個方面的成效:
一是兩岸警方聯合偵破數百個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3000多名,尤其是去年以來,兩岸警方合作打擊跨第三地電信詐騙犯罪,連續摧毀一系列特大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04人,涉案金額達3.3億元人民幣。大陸多個省市發案率平均下降了二分之一。兩岸警方還聯手破獲一批重大的毒品犯罪案件,大陸警方繳獲的各類毒品達到1400多公斤。
二是大陸方面遣返臺方通緝犯168人,臺灣警方也向大陸遣返了2名逃犯。
三是大陸公安機關向臺灣通報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臺灣居民近1500人次,臺方向大陸通報300人次。
四是兩岸審判和檢察機關相互委託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已經超過了20000件。
五是大陸方面向臺方陸續移交了6名病重的臺灣服刑人員。
六是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多次組織司法交流考察團相互參訪,兩岸司法部門通過協議聯繫機制組織開展定期工作會晤和不定期互訪交流,不斷深化合作,提高效率。
範麗青表示,「我們相信,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將為維護兩岸同胞的福祉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