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零妹從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檢察院獲悉
備受市民關注的「涼茶」系列案件
已全部審結
「勇順涼茶鋪」經營者江某勇
「周七涼茶店」經營者周某祿等人
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被法院分別判處
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
此前該系列案的另外兩起案件已經判決
↓↓↓
據悉,該系列案為梧州市首批食品領域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019年10月,長洲區檢察院收到移送線索稱,梧州市區有6家涼茶店在經營過程中,為吸引更多顧客牟取更大利潤,往涼茶裡添加西藥,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收到信息後,長洲區檢察院馬上派員提前介入案件。
2019年10月28日,梧州市公安局、梧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抓獲「勇順涼茶鋪」經營者江某勇、「周七涼茶店」經營者周某祿等6人,並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扣押紅黴素片等西藥一批。同年11月5日,梧州市公安機關將上述江某勇等6人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長洲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長洲區檢察院審查認為,江某勇等6人在經營涼茶的過程中,將添加了非食品原料的涼茶進行銷售,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即予立案。
據了解,該系列案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後,最大的困難在於銷售數額的認定。由於該系列案的經營者沒有規範的財務記帳,在口供述方面,嫌疑人為了減輕罪責,避重就輕,反覆多變。為鞏固證據、支撐公益訴訟的訴訟請求,長洲區檢察院結合嫌疑人的供述,從海量的微信、支付寶交易記錄中篩選出涉案的交易金額,最終得以準確認定上述6名犯罪嫌疑人的實際銷售數額。
2020年1月,長洲區檢察院以江某勇等6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時因該6人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在法院審理階段,經長洲區檢察院釋法說理後,有2名犯罪嫌疑人自願提前履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支付了十倍價款的賠償金,並在《梧州日報》上登載道歉聲明,為其銷售添加了西藥的涼茶向市民賠禮道歉。鑑於公益訴訟請求均已實現,該院依法對這2人附帶民事部分作了撤訴處理。其餘4件案件,均經過法院開庭審理。
最終,法院於2020年10月作出一審判決,全部支持長洲區檢察院提出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訴請。江某勇等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同時,判決江某勇等人支付賠償金三萬五千元至六十四萬元不等,並在梧州市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一審判決後,該系列案的6名被告均伏判息訴,目前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