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絕不是開幾次動員會,擺放幾個垃圾箱就能解決的
◆ 持之以恆的檢查、監督和獎懲舉措
◆ 環保意識及垃圾分類教育要從小抓起
作者為北京學研究所研究員,北京地理學會秘書長
我在參加社區居民代表座談會時,鄰居們反映了社區垃圾分類的問題。
幾年前,街道在幾個社區開展垃圾減量、垃圾分類「零廢棄」、「綠主婦志願者」活動,參加活動的居民們承諾從今天做起、從自身做起,參與「零廢棄」積分卡活動,用實際行動踐行垃圾減量、垃圾分類。
當時,我們小區的垃圾分類由4名綠主婦志願者和6名物業人員負責檢查,街道為各家發放綠色和灰色的垃圾袋,每座樓的地下室擺放三個垃圾箱,各家對生活垃圾按可回收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類,分別放進不同的口袋裡。
可回收垃圾包括生活中未汙染的適宜回收和資源再利用的垃圾,比如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布料;廚餘垃圾包括廢棄的食品、餐廚廢油、蔬菜、瓜果皮核;有害垃圾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廢殺蟲劑、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和棄置藥品;其他垃圾包括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雜、汙染、難分類的塑料類、木類、渣土類等生活垃圾。
「但是,這項活動大約只做了一年多,就堅持不下去了。」我的鄰居不無遺憾地說。而且就我對周圍的了解,很多地方「堅持不下去」的情況基本類似。
表面看是市民缺乏垃圾分類的意識和自覺性,要麼認為麻煩不願分類,要麼認為反正很多人做不到,自己做到了也白費勁。而其背後,是責任部門對垃圾分類設施疏於管理,沒有持之以恆的檢查監督和懲罰舉措,一些環保意識不強或缺乏相關分類知識的人,還是不能對位投放,導致各種垃圾依然混在一起,打擊其他市民的信心;更為嚴重的是,無論如何分類,垃圾車來了通通混在一起拉走,這些垃圾運到垃圾處理場後,再次被混在一起,由於垃圾末端處理配套嚴重滯後,之前分類環節都失去了意義,這也打擊了志願者的熱情。
居民們還談到電池分類的事。早在1998年,北京環衛部門就有專門的電池回收車,負責對廢電池進行收集和清運,市民或單位攢足30公斤的廢電池,環衛部門可進行免費上門回收。2000年,首都精神文明辦公室編寫《綠色社區手冊》,把在小區內設置廢電池回收箱列入評選「優秀小區」、「綠色社區」的一個指標。當年6月,包括北京在內的全國8個城市,被確定為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商場和單位也都設有廢電池回收箱。連馬路邊的垃圾箱中間,也都專門給廢電池留了位置。但後來廢舊電池不再單獨收集。
2003年10月,原國家環保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出臺《廢電池汙染防治技術政策》,將廢電池集中回收重點確定為鋰離子等可充電電池和紐扣電池,不鼓勵集中收集已達到國家低汞或無汞要求的廢電池。但是,所有廢電池都有一定的環境風險,一節1號電池爛在地裡,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價值。在對自然環境威脅最大的幾種物質中,電池裡就包含了汞、鉛、鎘等好幾種,若將廢舊電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或者隨手丟棄,滲出的汞及重金屬物質就會滲透土壤,汙染地下水,進而進入魚類、農作物中,破壞人類的生存環境,間接威脅到人類的健康。另外,電池中的再生資源也可回收利用。可是,居民反映,「現在的情況是,統統回收成本太高,政策的要求是,有的回收,有的不回收。最後,統統都不回收了」。
看來問題在於我們對垃圾分類的認識亟待提高。垃圾分類只是垃圾處理的前提,垃圾分類管理的最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實現垃圾資源利用,變廢為寶,同時減少垃圾處理量。
歐盟國家規定由電池生產廠家支付廢舊電池的收集、處理和循環利用產生的淨成本。日本從1980年開始進行了10年的全民教育,逐步建立起一套近乎苛刻的垃圾分類制度。環保教育被日本列入義務教育法,進入中小學課本,成為必修課,孩子們從小被傳授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利用等環保知識。垃圾經過分類處理後變廢為寶,有的垃圾用於火力發電,有的用來建設蒸汽遊泳池,從垃圾裡提取的金屬予以回收使用。
瑞典的垃圾分類和循環再利用走在世界前列,近99%的廢棄物得到了回收,其中36%得到循環利用,14%再生成化肥,另外的49%被焚燒發電供熱,被填埋的非可再生垃圾只佔1%。瑞典的垃圾焚燒廠每天能生產足夠25萬個家庭使用的電力,以及足夠95萬個家庭使用的熱能,幾乎每個瑞典人都知道「垃圾就是能源,4噸垃圾等於1噸石油」的道理。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壘土;千裡之行,始於足下。」經過十多年的宣傳引導,人們已經認識到垃圾分類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要有效地對城市生活垃圾實行分類回收和資源化利用,需要政府、企業、市民堅持不懈地齊心協力,這個問題絕不是開幾次動員會,擺放幾個垃圾箱就能解決的。LW
刊於《瞭望》2016年第21期,原題《垃圾分類須有「長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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