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
馬鞍山市教育局發布
《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
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
全面實施均衡分班、陽光分班。
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設立
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競賽班,
嚴禁未經審批設立特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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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嚴格落實國家、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辦學要求,貫徹「堅持面向全體,辦好每所學校、教好每名學生」的教育理念,切實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現就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均衡分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全面推進起始年級均衡分班
(一)認真研究,科學制定方案。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全面實施均衡分班、陽光分班。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認真研判生源結構、性別構成、師資力量、班額規定、課程資源等情況,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並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競賽班,嚴禁未經審批設立特色班。
(二)合理配置,做到師資均衡。各學校對各起始年級班級任課教師構成要認真研究、科學安排,不得將骨幹教師、社會認可度高的教師集中配置到一個或幾個班級,要堅持均衡配置,確保每一個班級任課教師團隊力量大體相當。
(三)平行分班,堅持生源均衡。原則上小學一年級應按照電腦隨機方式實施均衡分班。初中起始年級分班應按照小學畢業考試成績或入學測試成績,按照「S」型均衡分班,確保各班級生源基本均衡。各班級一經確定,在校期間不得再次重新分班、編班,學生中途不得調班。
(四)陽光操作,確保公平公正。各學校要在醒目位置對起始年級新生分班方案、任課教師團隊等情況予以公示,並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原則上每個班級學生均衡分配後,應由班主任或家長代表抽籤確定各班級任課教師團隊。分班過程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監督過程資料要存檔備查。
加強監督,嚴格違規問責
《通知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建立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加強對分班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同時設立諮詢電話及舉報電話,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均衡分班規定的,公辦學校追究校長主體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調離現有崗位或免除現有職務,民辦學校違規的將與年檢結果和下一年招生計劃安排掛鈎。市教育局將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分班工作的指導,將義務教育學校分班工作作為對縣區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和縣區教育局年度目標考核重點內容,對於違規現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直屬有關學校、民辦學校:
為嚴格落實國家、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規範辦學要求,貫徹「堅持面向全體,辦好每所學校、教好每名學生」的教育理念,切實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現就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均衡分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均衡分班重大意義
《義務教育法》、教育部《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教基〔2017〕9號)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號)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規範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實施義務教育均衡分班是教育法律法規、國家和省市教育政策的明確規定,是深化招生考試制度改革、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必然要求,是調動學校全體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發教師內生動力的重要途徑,也是推進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重要方面。當前,社會對教育十分關注,人民群眾對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義務教育的需求更加迫切,但學校分班過程中的以權謀私、權利尋租現象時有發生,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學校分班中產生的教育亂象需要認真整改、嚴肅查處。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認識實施義務教育均衡分班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規範辦學行為,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斷推動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堅持陽光操作,全面推進起始年級均衡分班
(一)認真研究,科學制定方案。從2020年秋季學期起,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起始年級全面實施均衡分班、陽光分班。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根據學校實際,認真研判生源結構、性別構成、師資力量、班額規定、課程資源等情況,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並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義務教育學校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競賽班,嚴禁未經審批設立特色班。
(二)合理配置,做到師資均衡。各學校對各起始年級班級任課教師構成要認真研究、科學安排,不得將骨幹教師、社會認可度高的教師集中配置到一個或幾個班級,要堅持均衡配置,確保每一個班級任課教師團隊力量大體相當。
(三)平行分班,堅持生源均衡。原則上小學一年級應按照電腦隨機方式實施均衡分班。初中起始年級分班應按照小學畢業考試成績或入學測試成績,按照「S」型均衡分班,確保各班級生源基本均衡。各班級一經確定,在校期間不得再次重新分班、編班,學生中途不得調班。
(四)陽光操作,確保公平公正。各學校要在醒目位置對起始年級新生分班方案、任課教師團隊等情況予以公示,並公開監督舉報電話。原則上每個班級學生均衡分配後,應由班主任或家長代表抽籤確定各班級任課教師團隊。分班過程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參與監督,監督過程資料要存檔備查。
三、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均衡分班工作監督檢查
(一)加強領導,明確主體責任。實行義務教育均衡分班是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維護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教育局和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義務教育均衡分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責任和學校校長主體責任,確保義務教育起始年級分班做到過程陽光、結果公正,確保新生按時入學和社會秩序穩定。
(二)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廣泛宣傳均衡分班的重要意義和深遠影響,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積極向廣大家長和社會宣傳均衡分班的目的意義、程序方法,做好均衡分班政策宣傳與解釋工作,解除家長的疑慮,爭取社會各界支持,營造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參與的有利環境和良好氛圍。
(三)加強監督,嚴格違規問責。各縣區教育局要建立並實行責任追究制,加強對分班過程和結果的監督檢查,同時設立諮詢電話及舉報電話,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均衡分班規定的,公辦學校追究校長主體責任,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調離現有崗位或免除現有職務,民辦學校違規的將與年檢結果和下一年招生計劃安排掛鈎。市教育局將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分班工作的指導,將義務教育學校分班工作作為對縣區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和縣區教育局年度目標考核重點內容,對於違規現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各縣區教育局、直屬學校和民辦學校要在10月1日前將轄區內(或本校)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均衡分班情況總結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電話:2473084,郵箱:707401359@qq.com)。
馬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來源:馬鞍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