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離婚後,喪失孩子的撫養權的法律規定:
1、因犯罪而喪失人身自由。比如,一方因詐騙、盜竊等罪行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暫被關押在監獄等場所,不能撫養孩子。
2、是否達到喪失監護人資格的程度。此時,要區分撫養權和監護人資格:雙方離婚後,孩子歸一方撫養,但是雙方父母都是監護人。
(可撤銷監護人資格法律有明文規定)
3、傳染病和重病,久治不愈。
我國衛生委發布過39種法定傳染病,但需要久治不愈才會喪失撫養權。
嚴重疾病是指:到了行動不便、臥床不起、視力、聽力或者四肢殘疾的這些情況。(抑鬱症是否影響照顧孩子,還建議有相應的專家出庭作證)
4、孩子和誰生活的時間長
法院在定奪撫養權時,優先考慮不輕易改變孩子的成長環境。
解決小妙招:一方家長可以將孩子帶到其他城市生活並就讀於附近學校。
離婚一般會持續一至兩年,等法院判決離婚時,孩子已經在某個城市生活了一段時間。此時,法院不願意輕易改變孩子的生活、成長環境,更傾向於將孩子判給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此可以巧妙地拿到孩子的撫養權。
5、實施家暴的一方原則上不適合撫養孩子
在《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以及《第八次全國法院民事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中都有相關的規定。
另外,有家庭暴力的孩子不適合孩子的成長,不光是孩子的身體,還有心理健康。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之中的孩子的性格可能會出現很大的偏激,也有繼承家暴的傾向。
6、子女的意願
在離婚案件中,年滿十歲的孩子的意願對撫養權具有決定性作用。(廣東出臺的將未成年子女的年齡降低到八周歲。)
7、酌情考慮的因素
如何搜集撫養權證據?
1、能反映出對方擁有撫養權是不利的證據
(1)家暴報警記錄、處理結果
(2)賭博的處罰(找機會經常錄製視頻,或者舉報對方賭博)
(3)疾病,注意收集對方的診斷證明、病例和醫療票據
2、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1)孩子的醫療預約記錄、付款單據
(2)孩子接送籤名表、作業籤名本
(3)網購記錄(關於孩子物品的記錄)
(4)跟孩子相處的照片,視頻,最好能每天發朋友圈,可設置對外不可視,主要是證明照片、視頻的製作時間。
(5)經常帶孩子和鄰居大媽、寶媽一起玩,建立良好的鄰裡關係,對日後證明照顧孩子的照顧情況,相當有幫助。
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屬——輪流撫養
1、什麼是輪流撫養?
即離婚時孩子撫養權不歸一方所有,而由雙方輪流照顧孩子,共同擁有撫養權。
條件:
第一, 由法院處理。
第二, 要利於保護子女利益。
第三, 需要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
2、輪流撫養的好處
第一, 雙方都免去敗訴的風險
第二, 輪流撫養可以讓孩子同時擁有較為充分的父愛和母愛
第三, 有利於子女與雙方家庭建立更深厚的感情
3、輪流撫養的弊端
第一,暫時擱置爭議,但問題最終還是有爆發的可能
第二,輪流撫養等於鎖死了父母任何一方工作的變動
第三,男強女弱情況下,輪流撫養可能會被男方最終翻盤,一舉取得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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