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據新京報報導,雲南昭通"15歲女孩被逼賣淫從酒店跳樓"一案將於11月19日在昭陽區法院開庭審理。受傷女孩耿某經過150餘天治療已出院,現在已開始正常學習。案發後,她的雙腳粉碎性骨折,現已能正常行走,但右手尚不能彎曲。
3月26日,耿先生15歲的女兒已經失聯25天。所以當天深夜,一通陌生來電打到他手機時,他有一種不詳的預感。
果不其然,對方是一個陌生的十幾歲女孩,在電話裡告訴他"你女兒跳樓了"。來不及震驚,耿父立刻動身向親戚朋友籌措醫療費,當晚沒有去現場。
事後耿先生才知道,當時女兒從一家名叫"鑽石商務公寓"的酒店5樓跳下,趕赴現場的親友告訴耿父,耿某掉下去的前半個小時內,無人報警、無人喊救護車,路人都以為她死了,據現場目擊者透露,當時還有人稱要把她裝在袋子裡拋棄。
其實當晚,受害女孩耿某一直神志清楚,直到上了救護車之後,她才敢對醫生和民警說:"我被人拿刀逼著……如果我說真話,有人會殺了我。"
耿父說,救護車上的錄音,是女兒被人逼迫的證據。次日在醫院他看到了女兒,除了頭部,身上其他部位的骨頭多有碎裂,"有些地方粉碎性骨折,看起來像豆腐渣一樣。"
耿父說,在醫院,他曾小心翼翼地問女兒,那些日子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但她只願意說當晚發生的事,我想還是算了,以後也會不再問。"
當晚23時26分,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女子跳樓。接警後,龍泉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與120救護人員將跳樓女孩耿某送到醫院救治,並立為刑事案件偵查。
經查,2020年3月26日,犯罪嫌疑人施某秀(女,16歲)與洪某連(女,50歲,系昭陽區鑽石商務公寓承包人)邀約被害人耿某(女,15歲)到昭陽區珠泉路鑽石商務公寓賣淫。
耿某不願意,施某秀便指使陳某(男,15歲)、王某繞(男,18歲)持刀和皮帶對耿某進行威脅。耿某待陳某、王某繞走出房間後,乘施某秀不備,遂從鑽石商務公寓五樓房間窗口跳下逃脫後受傷。
當晚公安機關便抓獲了犯罪嫌疑人施某秀和洪某連,3月27日上午10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王某繞也被抓獲。經審訊,四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3月29日,雲南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分局就該案在官方微博發布警情通報稱,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秀、王某繞、洪某連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陳某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另行處理。
據女孩的家屬透露,由於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耿某接受了三次手術。
第一次針對心肺部位,後兩次針對各處的骨折。4月18日時醫生給耿某做了第二次手術,耿某姐姐回憶,那次手術時間耗時一整天,妹妹醒來後一直反胃,"現在我只想她快點好,一家人還能像過去一樣。"
做完第二次手術後醫生告訴耿父,耿某的右手可能殘廢了,但腿部的手術還算順利,如足夠幸運的話,"她還是能站起來的。"
幸運的是,經過150餘天治療後,耿某已出院,現在已開始正常學習。耿某的父親稱,現在女兒身上"右手手臂殘廢,手無法彎曲,摸東西摸不著,寫字也不能寫了,公安鑑定是重傷二級。腳雖然是粉碎性骨折,但恢復得還可以,骨盆這些都恢復得很好。"
耿某的父親還表示,女兒參加了中考,現已在一所學校正常就讀。
據悉,鑽石商務公寓位於昭通市二環西路和珠泉路交叉口,這裡是一片建於上世紀90年代的城中村。當地居民透露,前些年,該地治安混亂,但近來有所好轉。租住在此的住戶,多為昭通市下轄幾個縣的進城務工者,住這些小賓館的,多是打工者。
有居民稱,該地的"小賓館""小旅社"只接待"不正規"的客人。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分局政治部主任周俊稱,平素警方對該地檢查嚴格,凡是不實名登記入住者,都會受到嚴厲處罰。而涉事的鑽石商務公寓,"在出事的三天前剛被警方下過通知,要求停業整改。"
如今,鑽石商務公寓的門頭已被一層帆布掩蓋,大門緊鎖,一樓玻璃上貼了一張供電局的欠費停電通知單。透過玻璃門,能看到一樓前臺處標識被拆卸後的淺淡痕跡。
耿父表示,他至今沒有等到犯罪嫌疑人家人的一句道歉。逼迫女兒賣淫的人中,他唯一認識的,是警方通報中未成年的陳某。陳某與他們同村,其哥哥陳明鑫是當地涉黑人員。
去年3月,昭通市公安局昭陽分局公布了一則涉黑人員違法犯罪線索徵集的通告,所公開的10名犯罪嫌疑人中,陳明鑫位列第3位。
村民稱,陳明鑫曾拍過一段鋼管傷人的視頻。在快手上,陳明鑫的一段自拍視頻,配音為"為什麼要加入黑社會"。
陳某的父親至今沒主動聯繫耿父,對此耿父無奈地表示,"聯繫了也沒用,他比我更窮。"通過輕鬆籌,耿家目前籌到了5萬元的醫療費,此外,當地司法部門的5萬元救助也已經到位。耿父說,這筆醫療費遠遠不夠,但派出所民警告訴他,該怎麼治就怎麼治。
好在目前,受傷女孩耿某已出院,回歸校園。本案中逼迫未成年少女賣淫的犯罪嫌疑人最終將如何定罪、如何賠償,一切將等待11月19日,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