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的青春回憶起來都是美好的,有活力,且對未來充滿希望,在人生這塊遼闊的大地上,描繪出屬於自己最美的一筆,留下美好的記憶,以至於以後回憶起來,處處都是歡聲笑語!
在雲南昭通市昭陽區發生一件令人唏噓的事情,15歲的少女被人拿尖銳武器和皮帶威脅,讓其賣淫,少女不從,在酒店五樓跳下來導致重傷,收到民眾報警,執法人員趕到現場,與120醫護人員協助將女子送往醫院救治,立為刑事案件偵查。警方通報!
此案件有了最新進展,11月19日,此案在昭陽區法院開庭!
開庭當天分別審查處理了刑事部分以及刑事附帶的民事賠償請求部分,據受害人爸爸所訴,被告人洪某某,施某某、王某某都未出庭受到審理,其中被告人洪某某是事發鑽石商務公寓負責人。
受害人爸爸所訴,公訴人問洪某某組織未成年賣淫,一共逼迫了多少人,他到最後也不肯承認,只表示是和他的同謀施某某,只承認她在那裡賣淫,他只是提供場所給施某某,施某某說威脅受害人賣淫不是她威脅的,她只是把她騙過去,王某某認罪了,他承認他做錯了事情!
此案件開庭審理,被告方拒絕任何經濟賠償,受害人律師稱,他們向被告提出56萬餘元的賠償,但對方對包括精神賠償金在內的24萬元表示不認同,被告方表示拒絕精神補償。
受害人律師稱,要求賠償的金額內包含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費、精神撫恤金等等,共計56萬元,對其中一些其他費用表示不認可,大概有24萬屬於不直接損失,他們說按法律規定,只負責直接性的經濟損失!
據受害人爸爸稱,受害人右手鑑定為9級殘疾,在此之前,受害人已經在醫院經歷5個多月的醫護治療,加上當地補償給的伍萬元,花費了十幾萬元,目前醫院欠費伍萬元!
11月17,受害者爸爸所訴,經過五個多月的治療,受害者已經出院,右手造成永久性損傷,成了殘疾,目前,受害者在當地一所學校繼續上學。
就今年三月份,受害者被同村人帶到賓館後,被逼迫賣淫,受害人寧死不從,意志堅定,決意從五樓越下,落地後導致重傷!
據警方通報,3月26日,嫌疑人施某某、洪某某邀請約定受害者到某賓館內賣淫,因受害者不情願,嫌疑人持尖銳武器和腰帶進行威脅,受害者趁其不注意從五樓窗口跳下受傷。
事件發生後,被告人三人被拘留,因其中一人未滿16歲,做其他處理,事後,受害者爸爸稱,受害者右手殘疾,欲起訴酒店老闆等人!
據了解,該案選擇擇日宣判!
很多時候社會布滿了陷阱,女孩子們一定要注意安全,陌生人不要搭理,更不要隨便和他人一起去賓館等隱蔽性比較好的地方,家長也應該注意到這種問題,一定要注意保護孩子人身及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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