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網上流傳出一段女學生被一群女學生圍著當眾扇耳光的視頻引起人們的熱切關注。經過調查核實,確定了視頻中的校外欺凌事件發生在貴州龍裡縣城小吃街附近的河岸邊,視頻中的主角都是未成年的女學生,事情發生的起因是龍裡縣某中學學生朱某某(13歲)因瑣事和某小學學生蔡某某(12歲)發生矛盾,朱某某便邀請某小學學生羅某某(12歲)在縣城小吃街附近河岸邊毆打蔡某某,該事件被圍觀人員錄成視頻並上傳到網上。
隨著視頻在網絡上發酵,引起龍裡縣公安部門和教育部門高度重視,龍裡縣公安局也在第一時間發布了這起學生校外欺凌事件的警情通報。可能因為當事人是未成年的緣故,縣公安局僅對打人的周某某和羅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而教育局這對涉事學校的校長及班主任則進行了停職處理。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學生小小年紀就敢這麼囂張,如果不加以重視,將來可能會埋下禍根。按照以往的校園欺凌案件,除了當事人,涉事學校的老師領導也會一併受到一定的處罰,因為有些時候發生學生打架的事情學校是負有一定的監管責任的。但這一次和以往的校園欺凌案件有些不一樣,事情是發生在學校外面,而且是不同學校之間的學生約架,屬於校外欺凌案件,涉事學校的老師知不知情暫且不說,退一步來說就算有些之情,但學生在校外打架,這已經超出了老師所能控制的範圍。所以有很多網友就覺得,這次龍裡縣的教育部門在這起校外欺凌案件中把涉事學校的班主任和校長一併停職,值得商榷。
近年來在一些新聞中經常可以看到,只要是學生出了狀況,不論跟學校和老師有沒有關係,就要怪學校,鬧學校,這似乎快成慣例了。因為學校慫,只要家長敢鬧,總能得到點什麼,就像馬路上車子被碰瓷一樣,所以這種家長無理鬧學校的做法也被叫做「教育碰瓷」。
就比如這次貴州龍裡的學生在小吃街約架,站在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說,實在有點弄不懂處分班主任和校長的理由是什麼,是責怪他們沒有24小時把學生拴在褲腰帶上?還是懷疑是他們唆使學生約架?如果這樣都能處罰老師頭上,那麼按照這樣的邏輯,如果學生出了學校在馬路上發生了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那班主任和校長是不是也要被停職?
前幾天中北大學有學生作弊被監考老師發現,之後作弊學生跳樓身亡,學校的處理結果是監考老師正常履行監考職責,無責!這樣的處理結果無疑是能讓人信服的,是誰的問題就應該誰來承擔責任。但有時候那些不該老師來背的鍋,老師卻莫名其妙地成了背鍋俠,這樣的冤屈他們又該向誰訴?
不說為了能教書育人那麼高尚的話,就為了一日三餐,為了不丟飯碗生活下去,想讓教師低頭似乎並不難,他們能打碎了牙往肚子裡咽。但教師低下去的可不僅僅是頭顱啊!與頭顱一起被按住的還有尊嚴、職業榮譽感和責任心!老話說得好,跪著的老師怎麼能教出站立的學生。
像貴州龍裡這次學生校外欺凌的事件,可能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估計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發生。但還是希望像學生校外打架校長和班主任被停職這種教育碰瓷不要再發生了,因為比教育碰瓷更可怕的,是教師被迫卑躬屈膝,按住教師的頭顱,也就按住了教育的尊嚴!教育碰瓷,最終受傷的只會是老師,只會寒了天下老師的心。
對於貴州龍裡這次校外欺凌涉事學校班主任和校長被停職,不知道你們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