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感謝法院為我申請到救助款,這筆錢對於我來說確實是雪中送炭啊!」12月1日上午,領到司法救助金的李某向湖南省祁陽縣人民法院法官表達了深深的謝意。
2016年5月27日23時,被執行人王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因違反規範操作,致車輛行駛到道路外發生側翻,造成車輛受損,申請執行人李某等人受傷。經法院判決,被執行人王某賠償申請執行人李某15.52萬餘元。而被執行人王某一直沒有能力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送到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執行幹警也多次驅車前往被執行人王某存在調查情況,但被執行人王某一直下落不明。法院也對被執行人王某進行線上、線下查控,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祁陽縣法院執行法官在辦理該執行案件時發現了申請執行人李某的家庭困境,為及時緩解李某的經濟壓力,幫助其儘快步入生活正軌,辦案法官鼓勵她積極面對生活不幸,振作起來堅強生活,並告知和指導李某申請國家司法救助。2020年8月,李某向祁陽縣法院遞交了《司法救助申請書》,祁陽縣法院隨即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並通過調閱相關案卷材料、詢問申請執行人所在地的村委會等相關調查工作。在祁陽縣政法委核實下該案件確實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後,救助金3萬元正式撥付,第一時間將救助金發放到了李某手中。
上述案件只是祁陽縣法院救助當事人的其中之一。祁陽縣法院積極主動作為,不斷加強司法救助工作,切實服務保障「六穩」「六保」任務,關愛弱勢群體,持續加大對困難群眾群體的司法救助力度,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和權益保障的新期盼。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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