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講堂第二十二期:看《民法典》如何保障你安居樂業

2020-08-27 法治武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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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所從事行業內有了一定知名度

看《民法典》如何保障你安居樂業

01

問:小趙的女友患有重大疾病,但一直對小趙隱瞞,婚後小趙發現,能請求離婚嗎?

答: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02

問:孩子名字選取姓氏有哪些規則?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規定,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03

問:一對夫妻已經有子女,可以再收養孩子嗎?

答:若符合條件,只有一名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若收養孤兒則不受是否有子女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條規定,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一名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04

問:小區內佔用公共道路的車位對外開放收費、小區公共電梯內貼廣告的收入,屬於誰?

答: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物業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條規定,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三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並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05

問:70年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答:自動續期。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06

問: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

答:可以。《民法典》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相關規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經營權的規定,並刪除耕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以適應「三權分置」后土地經營權入市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07

問:小麗在一家公司上班,上司經常在網上聊天時發色情圖片給她,這讓她感到困擾、反感,上級這種行為算性騷擾嗎?公司有什麼責任?

答:屬於性騷擾,公司要承擔相應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08

問:人臉特徵、指紋、航班行程是個人信息嗎?

答:生物識別信息、行蹤信息等都是個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09

問:知名的「網名」受保護嗎?

答:受保護,可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條規定,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第一千零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條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

第一千零一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幹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10

問:用AI換臉技術偽造他人的臉惡搞,是否侵權?

答:侵犯肖像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11

問:李佳琦的聲音如「Oh my god,買它買它」可以隨便拿來用嗎?

答: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條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12

問:《民法典》為人體基因、胚胎研究確立了哪些規則?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條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13

問:一對夫妻為瑣事吵架,兩人都提出離婚,於是一起到民政局辦理,如何避免衝動離婚?

答:為了防止夫妻衝動離婚、輕率離婚,《民法典》規定了為期三十天的離婚冷靜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14

問:什麼情況下「夫債」不用「妻還「?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5

問: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一方仍無法挽回對方的感情,雙方分居,一方再次起訴離婚,法院會準予嗎?

答:雙方又分居滿一年,法院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16

問:離婚時,此前為家庭付出更多的一方是否有權利請求補償?

答:有。《民法典》將夫妻採用法定共同財產制的,納入適用離婚經濟補償的範圍,以加強對家庭負擔較多義務一方權益的保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17

問:夫妻離婚,孩子過了哺乳期但不滿兩周歲,原則上父母哪一方直接撫養?

答: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文章來源:海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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