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劍生委員作了題為《建設平等法治環境 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發言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李淵 錢龍 實習記者侯明華)1月27日下午,政協第十二屆山西省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16位省政協委員進行大會發言,圍繞山西改革發展的方方面面進諍言、謀良策、出實招。
近幾年,省委省政府在優化營商環境上下足功夫,取得了明顯成效。省政協委員、省律師協會會長、山西中呂律師事務所主任高劍生認為,對標發達地區,法治化營商環境仍然是山西的短板。
調研中,不少民營企業家直抒胸臆,他們需要是平等的保護,是法律制度性的、持續性的保護,是認真兌現、必須做到,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有牙齒的保護。但目前仍有一些政策不能一視同仁,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上不擔當,在處理經濟、社會事務中講政策多,講法律少。
不得不承認,民營企業家最害怕缺少法律保障,缺少法律制度支撐的投資和經營環境。而一旦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失去最基本的安全感,將會直接影響民營經濟的發展。高委員認為,營商環境「優化」的本質是「法治化」,抓住法治化環境,就抓住了優化營商環境的根本,是優化我省營商環境的關鍵之舉,是推動我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破題之措,是對民營企業最有力的支持。
如何抓住法治化環境建設的核心要素優化營商環境,高劍生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一是權利平等,讓民營企業挺直腰杆。權利平等首先要讓民營企業擁有與其他市場主體平等的市場參與權,因此,關乎市場競爭的政策,應當聽取民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其次,要做到行使權利平等。只有把民企當成自己人看待,民企權利平等行使才能落到實處。二是權利自治,讓市場和契約發揮作用。政府要尊重民企作為市場主體所擁有的自治權,強化契約意識和保護交易流轉順暢的理念,強化權利清單制度建設。三是權利保護,讓民營企業享受到公平正義。權利保護是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化環境的保障要素。因此,解決民營企業的不安全感,讓其挺起來、活起來,必須從保護民企正當權益做起,形成立法顧及民企正當訴求,司法執法保障公平公正,社會形成「一家人」共識的有效機制和強大合力,只有這樣,山西的營商環境才會得到真正的優化,民營經濟才能得以快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