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它涉及到防水材料、防水工程設計、施工技術、建築物的管理等各個方面。其目的是為保證建築物不受水侵蝕,內部空間不受危害,提高建築物使用功能和生產、生活質量,改善人居環境。包括屋面防水、地下室防水、衛生間防水、外牆防水、地鐵防水等。
一、防水工程的重要性
辦公室、機房、車間等工作場所如長期滲漏將會嚴重損壞辦公設施、精密儀器、工具機設備等亦可因生黴斑而失靈,甚至引起電器短路。面對滲漏現象,人們每隔數年就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來進行返修。滲漏不僅擾亂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秩序,而且直接影響到整棟建築物的使用壽命。由此可見防水效果的好壞,對建築物的質量至關重要,所以說防水工程在建築工程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整個建築工程施工中,必須嚴格、認真地做好建築防水工程。
二、技術準備與要點
1、材料準備及技術質量要求
① 地下室所有一切的防水材料,必須是有經過人防質監部門認可發有準用證的防水材料。
② 地下防水、衛生間防水工程所用的防水材料必須有經過國家質量檢驗過的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查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不合格的材料堅決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③ 屋面工程所採用的防水、保溫隔熱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2、防水材料的複試、質量把關。所有用於防水工程的材料,包括粘接專用膠,都必須送到材料實驗室先作材料複試檢驗,檢驗合格後,方可用於本工程。
3、地下室、底板、地下室外牆所採用抗滲混凝土都必須提前到材料實驗室,作出配合比實驗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批。
4、 技術交底及操作技術工人要求
⑴ 防水施工前,技術、質量、管理人員首先要對設計要求熟悉,對施工規範、施工方案、技術要求要充分學習,領會透。作到心中有數,技術、質量驗收標準明確。
⑵ 防水工程為特殊控制過程的工程,操作技術工人必須有防水特殊作業工種的上崗證,無證人員堅決不允許上崗。
⑶ 防水施工前,本工程施工技術負責人,項目工程師、要親自對技術管理人員、工長進行施工方案,技術交底,交底要有交底記錄和籤名。
5、 項目防水工程的特點、難度、及施工難點。
⑴ 防水工程要求基層面必須乾燥,陰雨時就不能施工。特點受季節施工影響較大。因此,要提前掌握好天氣預報,搶晴天,戰陰天,搶時間作防水施工。
⑵ 地下室外牆上,給排水管道過牆洞口,模板的穿牆螺杆多,暖通過牆洞口等,這些在不同標高和部位要放止水帶、止水環。洞口、陰、陽角等部位,必須先作附加層或作特殊處理。這些部位施工起來有難度,操作起來也不太方便,這些都為難點施工,要特別注意,加強技術、質量、監督、檢查。
三、管理質量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管理
1)、成立項目工程質檢組、項目工程師定期組織工程質量檢查,對技術進行指導。
2)、質檢組成員防水施工時跟蹤對質量監督檢查。
2、防水工程、質量檢查驗收標準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現行防水施工規範施工及驗收。地下防水工程:遵照地下工程防水規範(GBJ108—87)。和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8—83)標準執行。
(一)防水抗滲砼質量驗收。
防水抗滲砼:按砼外露面積每100㎡作一次抽查。
A 主控項目:
(1)防水砼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抗滲實驗報告。
(2)防水砼的抗壓強度和抗滲壓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檢查砼抗壓、抗滲實驗報告。
(3)防水砼的變形縫、施工縫、後澆帶、穿牆管道、埋設件、洞口等設置和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有滲漏,觀察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B 一般檢驗項目允許偏差範圍
(1)防水砼結構表面應堅實、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窩等缺陷,埋設件位置應正確。檢查辦法:用尺量檢查和觀察。
(2)防水砼結構表面的裂縫寬度不應大於0.2㎜並不得貫通。用刻度放大鏡檢查。
(3)防水砼結構厚度不應小於250㎜其允許偏差+15㎜,-10㎜。尺量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二)塗料防水層質量驗收:按塗層面積每100㎡作為一處抽查。
A 主控項目
①、防水層所用材料及配合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計量措施和現場抽樣實驗報告。
②、塗料防水層轉角處、變形縫、穿牆管道等細部做法均須符合設要求。觀察檢查。
B 一般檢查項目:
(1)塗料防水層得基層應牢固、潔淨、平整、不得有空鼓、鬆動、起砂和脫皮現象、基層陰陽角應做成弧行。觀察檢查。
(2) 塗料防水層與基層粘接牢固、表面平整、塗刷均勻、不得有流淌、皺摺、鼓泡、露胎體和翹邊等缺陷。觀察檢查。
(3) 塗料防水層得平均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最小得厚度不得小於設計厚度的80%。檢查辦法:針測法或割取20㎜×20㎜實樣用長尺測量。
(4) 側牆塗料防水層的保護層與防水層粘接牢固、結合緊密、厚度均勻一致。觀察檢查。
(三)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質量驗收(三元乙丙橡膠防水卷材)。
A 主控項目
1 防水層所用的種類、材質、厚度及配套材料的相容性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現場抽樣復驗報告。
2 防水層不得有滲漏或積水現象。
3 卷材防水層在天溝、簷口、水落口、泛水、變形縫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同時應符合規範相關要求規定 。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B 一般檢查驗收項目
1 卷材防水層的搭接縫應粘(焊)結牢固、密封嚴密、不得有皺摺、翹邊和鼓泡等缺陷,防水層的收頭應與基層
2 粘接並牢固、縫口封嚴,不得翹邊。觀察檢查。
3 卷材防水層上的撒布材料和淺色塗料保護層應鋪撒或塗刷均勻,粘接牢固、水泥砂漿,細石砼,塊材、保護層。
4 排氣屋面的排氣道應縱橫貫通,不得堵塞,排氣管應安裝牢固,位置正確,封閉嚴密,觀察檢查。
5 卷材鋪貼方向應正確。
6 防水卷材搭接寬度和允許偏差為-10㎜。觀察和尺量檢查。
四、防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一)檢驗批應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報監理單位,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專職質量檢查員等進行驗收。監理單位應對全部主控項目進行檢查,對一般項目的檢查內容和數量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應按附錄表填寫。
(二)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工程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並應按表c7-5填寫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三)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甲方代表、設計人員、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並填寫分部工程驗收記錄。
(四)防水分部工程分包施工時,分包單位應按本標準規定的程序進行分部工程驗收。驗收合格後,應將防水分部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五)當參加驗收各方對防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質量監督部門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