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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在一起到底什麼時候發生關係才算合適?
對於這個敏感的話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但在現在社會中卻存在著一種很明顯的現象,很多人確立戀愛關係後就會發生關係,在這樣的氛圍下,似乎那些略微保守一些的人成了另類。
不同的性愛觀導致分歧,甚至鬧出人命,這不是玩笑,而是真真實實發生在江西的一件命案。
徐葉兩家商量婚嫁的大喜事,婚已定,包括彩禮,訂婚的前前後後總共花了44萬,訂婚後,男方多次想要和女方發生關係卻被拒,就因為這他起了殺心,拿起廚房的菜刀對未婚妻痛下殺手。
本該是婚嫁的大喜事,卻因為想要發生關係而產生分歧鬧出了人命,想想也挺可悲的。
被害人葉某和被告人徐某是經人介紹,通過相親認識的,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於2019年3月訂婚,彩禮22.8萬,加上訂婚儀式以及相關費用,訂婚前前後後總共花了44萬。
訂婚儀式舉辦結束後,在徐某的認知裡已經可以發生關係了,但是葉某不這麼想,而因此出現的分歧和觀念不同,卻要了葉某的命。
訂婚後,葉某住進了徐某家,徐某曾對此提出要發生關係,都被葉某拒絕了。
3月的下旬,葉某住回了自己家,徐某叫葉某來自己家住,葉某拒絕了,隨後,徐某便住到了葉某家。
住到葉某家的徐某又提出和葉某發生關係,又被葉某拒絕了,他便起了殺心。
第二天,徐某見葉某在家中大聲放著歌曲,沒有理自己,覺得很沒有面子,便跑到廚房拿起菜刀,朝側躺在床上的葉某頭部、面部、頸部、雙上肢等多處連砍數十刀,致使葉某當場死亡。
作案後,徐某離開了葉家,在離開的途中自己撥打110投案了。
徐某殺害葉某的手段極其殘忍,構成了故意殺人罪,被判了無期徒刑。
就這樣因為一點婚戀糾紛害了未婚妻葉某的性命,也害了自己,現在想想真的很不理智。
男女戀愛中有親暱舉動是常事,尤其是在這個大多人對待感情不再保守的年代,發生關係好像並沒有什麼,可能在徐某看來已經訂婚了發生關係也沒什麼,但葉某可能對此比較保守,亦或者還有其他什麼原因,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我想說的是,戀愛婚姻本是一件美好的事,如果因此造成悲劇是挺可惜的,或許是兩人的性愛觀不同,但徐某怎麼也不該殺人啊!
不管是相親認識還是通過自己戀愛在一起的婚姻,都需要兩個人一起維護經營的,或許在這個過程中會存在兩個人觀念上的差異,但有問題一起商量解決就行,因為一點矛盾就要人性命,也害了自己,這樣的人太不理智了。
雖然現在風氣很亂,但是也有很多人對於婚戀關係保持保守,每個人觀念想法不同而已,並沒絕對的對與錯,對於戀愛關係,應該以平常心去面對,不可強求,對於戀愛關係你們都是什麼想法呢?
你們覺得兩個人到哪一步可以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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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多久可以發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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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瑣碎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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